2016年6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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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地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6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6月份,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62.1%—100%之间,平均为89%,较上月增加了0.7个百分点,玉树州玉树市区达标天数比例100%为最高,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达标天数比例62.1%为最低。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在43—125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68微克/立方米,较上月减少了21微克/立方米,海西州德令哈市区PM10月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为最低,海西州格尔木市区PM10月均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为最高;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在21—62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较上月减少了2微克/立方米,海西州德令哈市区PM2.5月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为最低,海西州格尔木市区PM2.5月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为最高。 二、城镇空气质量排名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按照污染程度由轻到重排序,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2016年6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 格尔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表
备注:海西州德令哈市区、玉树州玉树市区空气自动站6月份因仪器故障,导致监测CO、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不满足监测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因此无法计算本月综合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