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6年3月两市六州空气质量报告
2016年3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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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地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3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3月份,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48.4%—100%之间,平均为71%,较上月下降了11.1个百分点,玉树州玉树市结古镇达标天数比例100%(28天)为最高,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达标天数比例48.4%(15天)为最低。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在43—17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23微克/立方米,较上月增加了30微克/立方米,玉树州玉树市结古镇PM10月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为最低,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PM10月均浓度为170微克/立方米为最高;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在17—66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较上月增加了7微克/立方米,玉树州玉树市结古镇PM2.5月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为最低,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PM2.5月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为最高。 二、城镇空气质量排名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按照污染程度由轻到重排序,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3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2016年3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 格尔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表
备注:海西州格尔木市空气自动站3月份因仪器故障,导致监测的污染物浓度不满足监测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因此不参与本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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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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