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浙江省余姚市陆埠镇非法电解抛光业主孙某近日因企业多次将具有腐蚀性的含重金属酸性废水直接外排,并拒绝接受环境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检查,严重妨碍公务,被处以罚款30万元、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这也是余姚市环境执法开出的数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近年来,余姚市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狠抓机制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7月,余姚市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3起,同比增加125%;处罚333.5万元,同比增加197.5%;责令关停企业(项目)78家(个),并对6个违法排污企业主实施了治安拘留。
区域交叉检查企业分类管理
据统计,余姚市各类工业企业已达到2.6万余家,每年信访调处量达1400件以上,原有的环保机构设置不能适应环保工作的新形势。
2008年以来,他们先后在朗霞、黄家埠、丈亭、泗门等重点监管区域设立了6个基层环保所,新增加人员编制47个。基层环保所的设立使得监管中心下移,各所摸清了辖区企业环境现状,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日常监管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企业达标率提高。据测算,平均每件信访调处时效提高50%以上。
从2009年起,余姚市还在兰江街道、朗霞街道和小曹娥镇等重点村建立了村级环保联络员制度,做好环境宣传、调解信访矛盾、动态监管企业环境等工作。同时,基层环保所还实施了重点岗位轮流制度,开展各所区域互查、交叉检查等方式。
2010年11月,余姚市公安局驻环保联络室的挂牌成立。截至目前,余姚市环境监察大队、基层环保所联合公安环保联络室共开展了30多次突击检查,对21人采取了治安拘留措施。
执法情况及时公开
余姚市环保部门还积极践行阳光执法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公开执法活动信息。6月中旬,余姚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一起,对梨洲街道黄箭山村、陆埠镇白鹤桥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电视台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执法情况。
此外,余姚市结合环保诚信制度建设,推出了违法排污企业在新闻媒体向市民公开道歉制度。他们还在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以及环保局外网上,对企业违法排污执法查处情况等信息进行实时公示,全程接受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