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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2001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9-09-02 10:30: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555次 评论:0
2001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青岛市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以巩固“一控双达标”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从解决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问题及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并以承办2008年奥运帆船比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进展。
环境状况
1  环境质量
1.1  大气环境
    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52毫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5.5%;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23毫克/立方米,较上年降低8.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98毫克/立方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开展空气自动监测以来的最好水平,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连续两年达标。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7天,优良率86.8%,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百分率分别为9.1%、90.9%,颗粒物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受西北地区沙尘暴影响,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以上的天气为2天,全部集中在春季。
    五市(县)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在0.049~0.064、0.100~0.145、0.013~0.031毫克/立方米之间。即墨市、莱西市连续两年实现功能区达标。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72.9%、66.6%、77.0%、67.4%、78.7%,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均超过90%。
市区平均降尘量为16.48吨/平方公里·月,较上年上升14.1%。
市区总降水PH值为5.67,好于酸雨评价限值(5.60),酸雨频率17.50%,降水受硫氧化物影响较大。
1.2  水环境
    全市12座主要水库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的占91.7%,其它为IV类标准水质,占8.3%。主要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等主要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全市28条主要河流58个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III类标准的断面占48.3%,高于上年;IV类、V类标准的断面分别占18.9%、5.2%;超过V类标准的断面占27.6%。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水环境污染仍比较严重。
    大沽河干流水质上游段已达到所在功能区标准,莱西段水质明显改善,下游段水质有所恶化。9个监测断面中西巨家、马连庄、青平公路桥、后沙湾庄、移风蓄水坝5个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质标准,入海口、斜拉桥断面超过V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和化学需氧量。
    市区河流白沙河、李村河上游段水质良好,下游段受市区排污影响,污染较重;浮山河下游污染明显减轻,但入海口段仍存在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现象。
    全市共监测地下水井69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IV、V类标准的分别占10.2%、30.4%和59.4%。市内四区地下水受到明显污染,不能作为饮用水使用。
1.3  近岸海域环境
    近岸海域44个监测点位水质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三类标准的点位占59.2%,四类、超四类海水水质的点位分别占6.8%、34.0%。与上年相比,水质总体状况变化不大。
胶州湾海水水质以三类为主,入海河口附近及北部海水养殖区海域污染仍较重,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胶州湾中心磷污染明显减轻,但无机氮污染有所加重。黄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一、二类海水点位占82.6%,较上年提高19.4个百分点;四类水质明显减少,主要污染指标为粪大肠菌群。
    奥运赛场水质较好,除个别点位粪大肠菌群超标,石油类偶有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浴场主要水质指标基本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1.4  声环境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3分贝,较上年下降0.6分贝,符合标准;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5分贝,较上年下降0.5分贝,符合标准;不同类别的功能区噪声平均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
1.5  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人为辐射活动未对辐射环境造成可察觉的影响。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大气沉降物放射性含量均属正常水平;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和土壤样品放射性含量仍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未发现明显的放射性污染;主要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总β放射性均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限值,符合饮用要求。
2  污染物排放
2.1  废气
    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69万吨,较上年减少7.8%;烟尘排放量为3.81万吨,较上年减少32.3%;工业废气排放量1076.37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22.8%;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为9.01、2.58、0.57万吨,较上年减少11.0%、44.5%、12.3%。
2.2  废水
    全市废水排放量23062.68万吨,较上年增加2.2%,其中工业废水9587.68万吨,较上年增加5.2%;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67万吨,较上年减少15.6%;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排放量分别为1.06万吨、0.70吨、44.21吨、0.18吨、0.03吨,分别较上年减少49.0%、78.8%、5.0%、40.0%、80.0%;砷排放量0.31吨,与上年基本持平;氨氮排放量361.09吨。
2.3  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1.16万吨,较上年增加4.6%;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56万吨,较上年减少13.8%。主要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1778.22吨,全部进行综合利用、贮存或处置。
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25.0万吨,其中市区清运量82.96万吨,较上年增加6.9%。
3  生态环境
    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46.11平方公里,较上年提高3.9%,绿化覆盖率达到38.7%。全市园林绿地面积77.03平方公里,人均占有公共绿地9.1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1.33%,提高0.8个百分点。
    全市共有8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901.01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分别为1处、2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各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8.45%,较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1  环境规划
    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目标纲要》,明确了我市“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目标、重点控制区域和主要保障措施;完成《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大纲》编写,并通过专家评审。
2  环境污染防治
    全市环境保护总投资28.48亿元,较上年增加15.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16%;在总投资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82亿元,较上年增加7.76亿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1.66亿元,较上年减少16.2%。
    全市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98.78%,其中燃料燃烧、生产工艺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8.73%、100.0%;烟尘、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9.62%、99.88%;工业锅炉二氧化硫、烟尘排放达标率分别为99.38%、99.26%。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8.82%;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氨氮去除率分别为88.86%、83.97%、99.79%、91.97%、47.15%。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19.30万吨,其中利用往年存贮量68.20万吨,综合利用率93.31%;生活垃圾全部安全卫生填埋,处理率100.0%。
    市区集中供热率71.7%,较上年增加4.4%;城市气化率99.0%,较上年增加2.4%;城市污水处理率62.10%,较上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市区共检测机动车104360辆,对9970辆不达标车辆实施强制治理。机动车尾气达标率为82.96%,较上年升高2.49%。
3  生态环境保护
    全市新造林面积10.52万亩,更新造林0.83万亩,新建改建完善农田林网39.2万亩,道路绿化350.1公里,两侧植树422万株,育苗2.66万亩,封山育林32万亩,花卉面积1.52万亩。市区栽种绿篱6.11万米,铺设草坪44.39公顷。
    新批胶州艾山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一处,面积8.6平方公里;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崂山、黄岛、城阳三区及五市(县)均已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写工作。
4 环境监督与管理
    《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01年6月15日公布实施;《青岛市禁止销售含磷洗涤用品规定》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公布实施,在全省率先开始禁止含磷洗涤用品的销售和使用;《青岛市机动车排气管理办法》、《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区划》、《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区划》、《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已完成调研、起草和报审工作。
    全市环保部门共承办各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01件,办理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制定《青岛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实施办法》,设立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基金,并在山东省率先开通12369举报热线。全市立案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公开电话4722件,当年处结4661件,处结率为98.7%。领导阅批来信和来访1873件,领导阅批率为35.4%;领导接访92起,占来访总数的35.9%。
    全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1310起,其中警告715起,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169起,责令关闭停业2起,罚款624起,罚款额271.7万元,较上年增长13.4%。
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2038项,总投资120.09亿元,环保投资6.87亿元,占总投资的5.72%;全市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和污染严重又无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191项。验收建设项目1240项,总投资36.22亿元,环保投资约1.30亿元,占总投资的3.5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合格率100%。
    对11家企业实施污染限期治理,40余家企业完成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160家企业完成了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作。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全年监理污水处理设施6304台(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5133台(套)。
    落实《青岛市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加强煤炭含硫量抽检工作,共封扣超标煤1000多吨;同时实施环保“免检煤工程”,组建配煤厂,从源头控制燃煤污染。市区全年淘汰燃煤锅炉202台,完成20台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脱硫改造。
    完成青岛市环境空气功能一类区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对风景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开展饮用水源地月监月报工作,向国家总局上报监测结果及供水量;开展奥运赛区海水水质专项监测,并对照奥运赛区水质要求进行评价。
    大力推进“双绿色”认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区)和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务局等8个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澳柯玛系列冰箱、达木地板、即发牌内衣、绿野仙踪牌和大洋牌内外墙涂料共5个产品获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5  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全年共创建绿色社区16个、绿色学校22所,改装绿色出租车300余辆。举办各类“绿色学校”、企业环保培训等30余班次,培训人数达10000余人。
“6.5”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了“生态城市大家建设绿色奥运我们参与”活动;9月份,成功举办了全国城市环境保护成果展览会;继续开展了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
在做好市区空气质量日报的基础上,市区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为全国首批开展预报的城市之一;五市开始发布空气质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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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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