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徐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3年徐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徐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综 述
2013年,徐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精神,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以生态市创建为抓手,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积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环境质量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平稳,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放射性环境处于本底范围。辐射环境质量符合允许限值,保持平稳。
(一)大气环境
1.城市空气
徐州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2013年较2012年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统计的项目增加了一氧化碳、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三项,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评价方法由2012年的空气污染指数(API)变为2013年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按空气质量指数(AQI)统计,2013年达到和优于二级天数为192天,城市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二氧化硫(SO2):市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52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8~0.216mg/m3,年平均值达标,日平均值超标率为1.10%。
二氧化氮(NO2):2013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47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7~0.119mg/m3,年平均值超标0.18倍,日平均值超标率为7.4%。
可吸入颗粒物(PM10):2013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23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20~0.397mg/m3,年平均值超标0.76倍,日平均值超标率为26.3%。
一氧化碳(CO):2013年,市区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4~5.2mg/m3,日平均值超标率为0.55%。
臭氧(O3):2013年,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08~0.221m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超标率为11.78%。
细颗粒物(PM2.5):2013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0.076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2~0.284mg/m3,年平均值超标1.17倍,日平均值超标率为36.99%。
2.酸雨
徐州市区降水pH年均值由2012年的7.47下降至2013年的7.02,而两个年份均未采集到酸雨样品,说明我市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有变好趋势。
3.空气微生物
2013年,徐州市区空气微生物监测表明:大气质量从生物的角度看较好,较2012年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属较好级别。
4.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5183.612728亿标立方米。
2013年,全市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9526.38138万标立方米/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为172344.6万元。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36059.795吨,较上一年度削减5.61%,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4557.688吨。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09055.039吨,较上一年度削减12.01%,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49156.419吨。
烟(粉)尘排放情况:全市烟(粉)尘排放总量为58397.747吨,其中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量52173.827吨,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4810.39吨。
(二)水环境
2013年,“国家治淮规划”涉及的控制断面水质和34个治污项目建设基本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地表水各断面达标率较去年有所提高。重点断面水质持续改善。
1.集中式饮用水源
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2013年,徐州市地表水水源地小沿河取水口水质能够达到其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参评的指标均无超标现象,水质稳定达标。
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2013年,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参与评价的水质指标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综合评价级别为良好。
2.地表水
2013年,徐州境内主要地表水体(16条河流、2个湖泊)47个评价断面中,国控断面6个,省控、市控断面合计41个。所有参评断面中,达到Ⅱ类水质的4个(8.5%),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的32个(占68.1%),达到Ⅳ类水质的7个(占14.9%),为Ⅴ类水质的1个(占2.1%),劣于Ⅴ类水质的3个(占6.4%)。
2013年,我市地表水入境断面、出境断面和淮河流域断面达标率均为100.0%。全市断面达标率较去年有所提高。
⑴市区主要地表水体
京杭运河(徐州段)水质:轻度污染,各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废黄河(市区段)水质:轻度污染,各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奎河水质:轻度污染,除黄桥断面外,其余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其功能区划的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黄桥断面虽未能达到Ⅴ类水质,但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氨氮≤5mg/L)考核达标,故仍可视为达标断面。整体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
云龙湖水质:轻度污染,云龙湖各条监测垂线水质均达到其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水质呈轻度富营养化。
⑵南水北调东线及淮河流域重点控制断面水质
2013年,徐州境内南水北调东线及淮河流域共10个重点控制断面中,黄桥断面水质达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的考核标准,其余9个断面水质均能达到各自功能区划相应的水质功能要求,全年总体断面达标率100%。
3.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6990.082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5376.4675万吨。
COD排放情况:全市COD排放量138356.1985吨,较2012年削减3.40%,其中工业COD排放量13339.9087吨。
氨氮排放情况:全市氨氮排放量13875.8557吨,较2012年削减3.63%,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730.1668吨。
(三)声环境
2013年,徐州市区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3.5dB(A),夜间平均值为45.0dB(A),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较好。4个类别功能区定点监测昼、夜均达标。道路交通噪声昼间质量好,夜间较好。
1.区域声环境
2013年,昼间低于60dB声级段居住人口约123.6万人,面积为160平方公里。全市约有4.16万人昼间提高了居住声环境质量,占被测区域人口总数的3.1%。夜间低于45dB声级段居住人口约75.71万人,面积为98平方公里。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3.5dB(A),夜间平均值为45.0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较好。
2.功能区声环境
2013年,全市4个类别被测功能区的定点监测均值昼、夜均达标。
3.道路交通声环境
2013年,昼间被测交通干线中超标长度为66.78公里,占被测交通干线的29.46%;达标长度为159.92公里,占被测交通干线的70.54%;夜间被测交通干线中达标长度为224.1公里,占被测交通干线的98.85%。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67.5dB(A)、夜间平均值59.6dB(A)。
(四)放射性及辐射环境
2013年,全市放射性核素含量较低,表明徐州处于低放射性地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辐射环境各项指标均处于本底水平,符合国家辐射环境质量标准,无明显的附加剂量。
1. 放射性环境
地表水放射性:2013年,徐州地区地表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比较低,表明徐州处于低放射性地区。徐州市重点饮用水源地张集水厂地下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空气放射性:2013年,徐州市辖县、(市)区陆地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地水平内;徐州市环境空气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很低,均来自天然放射性核素,无人工放射性核素;徐州市区环境空气放射性监测点氡浓度远低于危害限值。
土壤环境放射性:2013年,徐州市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处于较低水平。
2.电磁辐射环境
2013年,徐州市电磁辐射环境各项指标均处于本底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电磁波频率范围(0.1MHz~3000 MHz)对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规定。
(五)固体废物
徐州市工业废物产生的主要种类为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冶炼废渣、尾矿、危险废物等,其中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
2013年,徐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08.03306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683.609116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量29.135145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贮存量5.371294万吨,倾倒丢弃量为零。
2013年,徐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0.988465万吨,处置量为0.525822万吨,倾倒丢弃量为零。
二、保障措施
(一)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新提升
2013年,市委、市政府把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摆上改善民生的重要日程、列为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重拳出击,多措并举,以空前的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为192天,同比提高了10.3个百分点。
1.强化行政推动
市委专门出台《关于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七大工程和三大保障措施”;市政府颁布实施《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并对《徐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徐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的方向标、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
2.强化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主城区工业“退城入园”,引导企业通过搬迁转型升级、集约发展,先后完成45家化工企业和17家非化工企业关停转迁,对市区5家热电联产企业实施整合替代。严格控制市区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八个一律、三个强化”要求,对市区所有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收储地块和园林绿化地统一实施扬尘专项整治,对47家煤场、散货堆场实施关闭搬迁或整治。依法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辆,严格落实区域限行政策,2013年10月1日起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黄标车、无标车行驶,全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11731辆,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加强城区餐饮油烟、煤烟污染治理,对无证照、超范围、占道经营的餐饮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清除露天烧烤,全面取缔建成区经营性单位燃煤设施,对禁燃区内72台燃煤设施实施拆除或改燃。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加大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提升奖励补贴标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区域禁烧协调联动机制。
3.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大气污染预报预警会商制度,实行空气质量提升“十日快报”制度,开展“百人进百企”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聘请100名环保社会监督员对环境影响较大、群众较为关注、环境信访较多、国家和省重点监控的100家企业进行“一对一”监督。
(二)重点断面水质取得新成效
加快实施重点河流沿线污染源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市区主要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2013年,列入国家重点流域考核的7个断面基本达标,全市38个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地表水监测考核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达78.95%。
1.加强重点治污工程的督查
对101个重点治污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并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实施。
2.加大中小河流环境整治
对列入整治方案的82条河流,按照“六个一律”的标准全面实施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治68条,14条河流正在推进中。
3.优化断面补偿方案
在2012年区域补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扩大2个补偿考核重点断面,增加4项考核指标,确立了2013年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实施方案。
(三)污染物总量减排迈上新台阶
2013年省下达我市总量减排目标,以2012年为基数,化学需氧量削减3.4%、氨氮削减3.5%、二氧化硫削减10%、氮氧化物削减12%。按照年度总量减排计划,我市精心组织制定减排工作方案,以实施减排项目,推进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市计划实施减排项目214个(含农业源项目98个)。
1.水污染减排
涉水减排工程项目(不含农业源)64个,完成32个,占工程项目总数的50%。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共41个项目,已完成9个。其余32个项目中,有19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
2.大气污染减排
涉气减排工程项目52个,完成47个,占工程项目总数的90.38%。其中,电力行业减排项目32个,已完成27个。非电力结构减排项目9个、工程减排项目1个全部完成,钢铁减排项目10个,已全部建设完成。
3.农业源减排
重点加大畜禽养殖减排力度,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98家养殖企业,除5家自行关闭的项目外,92个畜禽减排治理项目已建设完成。
4.结构减排
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调整和进园入区,年度计划关闭的8家企业,现在已经全部关闭,要求拆除3台燃煤锅炉的江苏蓝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也已完成拆除。5个工业治理项目和18个工业结构减排项目全部完成。
5.机动车减排
新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站(点)2个,12个站点已全部实现了联网监控。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已达71条,淘汰黄标车11731辆。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加油站已完成245家,油库已完成2座,油罐车已完成45辆。截至目前,年度计划编排的项目较好发挥了减排效益,主要污染物减排4项指标经过自测,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四)生态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
坚持“质量为先、创建为民”导向,力推生态文明工程建设。
1.确立年度指标及保障体系
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书,重点实施:节能减排、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绿色增长、“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行动计划、生态保护与建设、生态示范创建等六大类24项重点工作及8项保障措施,并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2.夯实基础工程建设
加快乡镇垃圾中转站、镇级污水处理厂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和镇级污水处理厂覆盖率。
3.强化生态保护
坚守“生态红线”,严格落实重要生态功能区域规划,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4.推进生态创建
推进“四项基础工程”建设,加大基层生态创建力度,建成市级生态村1632个、省级生态镇46个,国家级生态镇3个,42个涉农建制镇目前已经进入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程序。沛县、贾汪区通过省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沛县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新沂和邳州全面启动创模工作。
5.严格督查调度
组织6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强化工程项目进度的督查督办,督促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按目标计划节点定期通报,全力推进工程任务落实。
(五)区域环境安全实现新发展
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七年达标率为100%,组织完成全市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2.加大重点污染源督查力度
加大对国(省)控污染源、市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力度,对10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下达限期整改,确保做到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3.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先后开展了危险废物、医疗行业医疗废水排放、H7N9甲型禽流感防控、全市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整顿、地下水排污等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辖区内化工、钢铁、焦化、造纸、印染、酿造、重金属排放企业。
4.加强涉重企业整治
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对我市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核查。督促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启动实施原厂址环境修复工程,开展涉重企业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多措并举,全方位地构建环境安全网络,区域环境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六)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果
1.固废处置中心完成序时进度
全面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二期工程(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各项前期工作。已办结省环保厅备案审批和省发改委立项审批工作,可研报告书已委托华北设计院编制并完成初稿,地质初堪、论证和用地规划手续已完成。
2.加快推进环境监控中心项目建设
环境监控中心大楼完成竣工预验收,配套市政工程正抓紧进行扫尾施工。同时,“监控系统及信息管理系统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建设工作,并积极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3.完善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完善自动站运行制度和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全市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的监管工作。完成黄河新村、铜山兽医院、铜山区环保局、农科院等4个空气自动站站点搬迁和仪器调试工作,完成龙襄生态园、云龙湖钓鱼岛等2个空气质控点的建设工作。完成省边界空气自动站点位的方案论证。顺利通过环保部和省监测中心对我市空气站的例行检查。
备注:本公报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如下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