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徐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4年徐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徐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综 述
2014年,徐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环境美”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杆,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大力实施“美丽徐州”建设“五大行动计划”,扎实抓好节能减排、大气治理、水质提升、敞园改造、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督查考核,注重社会共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超额完成任务,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积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一、环境质量
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放射性环境处于本底范围。辐射环境质量符合允许限值,保持平稳。
(一)大气环境
1.城市空气
徐州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按空气质量指数(AQI)统计,2014年达到和优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为238天,优良率65.6%,比去年同期增加46天。城市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二氧化硫(SO2):2014年,市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8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7~0.131mg/m3,年平均值、日平均值均达标。
二氧化氮(NO2):2014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37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3~0.105mg/m3,年平均值达标,日平均值超标率为1.1%。
可吸入颗粒物(PM10):2014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19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29~0.442mg/m3,年平均值超标0.70倍,日平均值超标率为22.7%。
一氧化碳(CO):2014年,市区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4~2.8mg/m3,日平均值达标率为100%。
臭氧(O3):2014年,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2~0.245m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超标率为7.4%。
细颗粒物(PM2.5):2014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0.067mg/m3,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0~0.298mg/m3,年平均值超标0.91倍,日平均值超标率为31.51%。
2.酸雨
徐州市区降水pH年均值由2013年的7.02上升至2014年的7.24,而两个年份均未采集到酸雨样品,说明徐州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有变好趋势。
3.空气微生物
2014年,对徐州市区空气微生物(细菌总数、霉菌总数和微生物总数)的监测表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从生物的角度评价,属较好级别。
4.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5488.79563亿标立方米。
2014年,全市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9414.48542万标立方米/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为187395.8万元。
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2828.0028吨,较上一年度削减17.07%,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1129.8088吨。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87278.2407吨,较上一年度削减27.65%,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1760.8907吨。
烟(粉)尘排放情况:全市烟(粉)尘排放总量为74781.271吨,其中工业烟尘和粉尘排放量69200.9810吨,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3991.66吨。
(二)水环境
1.集中式饮用水源
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2014年,徐州市地表水水源地小沿河取水口水质能够达到其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参与评价的指标均无超标现象,水质稳定达标。
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2014年,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参与评价的水质指标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综合评价级别为良好。
2.地表水
2014年,徐州境内主要地表水体(16条河流、2个湖泊)47个评价断面中,国控断面6个,省控、市控断面合计41个。所有参评断面中,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的3个(6.4%),达到Ⅲ类水质的31个(占66.0%),达到Ⅳ类水质的7个(占14.9%),为Ⅴ类水质的5个(占10.6%),劣于Ⅴ类水质的1个(占2.1%)。
2014年,全市地表水出境断面和淮河流域断面达标率均为100.0%,与去年持平。入境断面中白马河姚庄闸断面未能达到功能规划要求,全市入境断面达标率为87.5%,较去年略有降低。
⑴市区主要地表水体
京杭运河(徐州段)水质:各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与上年相比,污染指数与去年持平,整体水质无明显变化。
废黄河(市区段)水质:轻度污染,除和平桥断面外,其余两个断面因BOD5出现超标(全年超标率16.7%),均未达到其功能区划地表水Ⅳ类水的要求。与上年相比,污染指数与去年持平,整体水质仍可达到Ⅴ类水。
奎河水质:轻度污染,各监测断面均达到其功能区划地表水Ⅴ类的要求。与上年相比,污染指数与去年持平,整体水质由2013年的劣Ⅴ类提升到2014年的Ⅴ类,说明整体水质有所好转。
云龙湖水质:云龙湖各条监测垂线水质均达到其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水质呈轻度富营养化。与上年相比,污染指数与去年持平,整体水质无明显变化,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削减46.4%,显著改善。
⑵南水北调东线及淮河流域重点控制断面水质
2014年,徐州境内南水北调东线及淮河流域共7个重点控制断面中,除黄桥断面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考核达标外,其余各断面水质均能达到各自功能区划相应的水质功能要求,全年总体断面达标率100%。
3.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4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3039.173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0773.6254万吨。
COD排放情况:全市COD排放量132068.2027吨,较2013年削减4.53%,其中工业COD排放量11635.1396吨。
氨氮排放情况:全市氨氮排放量13381.9149吨,较2013年削减3.78%,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663.2487吨。
(三)声环境
2014年,徐州市区区域功能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6.7dB(A),小于60dB(A),区域环境噪声质量一般。4个类别功能区定点监测昼、夜均达标。道路交通噪声昼间质量较好。
1.区域声环境
2014年,昼间低于60dB声级段居住人口约116.66万人,面积为151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6.7dB(A),低于国家标准3.3 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一般。
2.功能区声环境
2014年,全市4个类别被测功能区的定点监测均值昼、夜均达标。
3.道路交通声环境
2014年,昼间被测交通干线中超标长度为8.95公里,占被测交通干线的3.63%;达标长度为237.35公里,占被测交通干线的96.37%。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69.1dB(A),低于国家标准0.9 dB(A),被测交通干线昼间交通噪声质量较好。
(四)放射性及辐射环境
2014年,全市放射性核素含量较低,表明徐州处于低放射性地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辐射环境各项指标均处于本底水平,符合国家辐射环境质量标准,无明显的附加剂量。
1. 放射性环境
地表水放射性:2014年,徐州地区主要河流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处于环境本底水平,表明徐州处于低放射性地区。徐州市重点饮用水源地张集水厂地下水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环境空气放射性:2014年,徐州市辖县、(市)区陆地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处于江苏省天然本地水平内;徐州市区环境空气中放射性核素处于天然本底水平,属于天然放射性核素,无人工放射性核素;徐州市区环境空气放射性监测点氡浓度远低于对人体产生危害的限值。
土壤环境放射性:2014年,徐州市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处于较低水平。
2.电磁辐射环境
2014年,徐州市电磁辐射环境各项指标均处于本底水平,符合国家辐射环境质量标准,无明显的附加剂量。
(五)固体废物
徐州市工业废物产生的主要种类为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冶炼废渣、尾矿、危险废物等,其中以煤矸石、粉煤灰为主。
2014年,徐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469.21963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548.117533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置量6.403232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贮存量9.681744万吨,倾倒丢弃量为零。
2014年,徐州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677999万吨,处置量为0.881630万吨,倾倒丢弃量为零。
二、保障措施
(一)扎实推进生态创建
2014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市创建与生态文明工程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主要生态指标保持全省领先。
1.国家生态市创建
一是生态创建覆盖率大幅提升。全市共有43个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31个镇通过国家复核待命名,命名后覆盖率将达到62%;82个镇建成“省生态乡镇”,33个镇通过省考核待命名,命名后覆盖率将达到97%;全市有26个村获得国家级生态村考核命名,88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856个村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命名;沛县率先通过国家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铜山区、贾汪区分别通过省级生态县(区)命名,并由省环保厅向国家环保部递交了创建国家生态县(区)技术评估申请。
二是乡镇“四项基础工程”基本完成。全市88个镇建成污水处理厂,23个镇(街道)污水接管,镇级污水处理厂覆盖率达到93%;112家建制镇(街道)已具备镇级标准化农贸市场,覆盖率达94%;镇级垃圾中转站和农村医疗“两废”处置体系建设两项指标均实现了全覆盖。
2.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一是编制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为扎实做好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根据省生态办工作部署,认真编制徐州市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对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并明确责任单位。
二是开展《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政府和省环保厅要求,2014年全省所有市、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要实现全覆盖。已经完成《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现进入《规划》文本的正式编制阶段。
三是积极编制《徐州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两个配套办法。在市政府2012年批准实施的《徐州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11-2020)》基础上进行修订,更名编制《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已完成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第一轮征求意见,并进行收集整理提出办理建议。待《规划》颁布施行后,市环保局将与财政部门一道制定《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是组织2013-2014年度市区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2013-2014年度市区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确保项目真实可行,生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二)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1.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大幅提升
大力实施“天更蓝”行动计划,围绕“五大污染要素”,标本兼治、综合治理。2014年徐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238天,优良率为65.6%,比去年同期增加46天,增幅居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为67.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2.6%,下降幅度位居全省第三,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PM10、NOX、SO2、CO、O3-8h平均浓度均较2013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空气质量综合排名提升至全省第五名。
2.重点抓好“七大工程”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禁止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全年各地核准、备案各类工业项目236个,无产能过剩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省政府下达的8家企业18条生产线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全面完成,取缔非法小炼钢企业57家。
二是加快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2014年,主城区6家企业关停转迁任务全部完成,计划今年年底前实现主城区工业企业全部关停转迁。加快实施市区5家热电企业的整合替代,目前已整合完成3家,有效减少了工业企业对空气质量的污染。
三是严格控制工地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八个一律”要求,实施“千人进工地、一对一服务”,建成区53家房屋建筑工地“围挡率、硬化率、冲洗设施设置率、清扫率”均达到100%;完成了对市区546台渣土车密闭加盖工作,数字化“渣土运输监管系统中心”也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年共创建省级文明工地74个。加大道路保洁频次,严格执行“一冲刷、两普扫、两降尘、一禁止”的作业标准,建成区机械化作业率达98%,远超85%的考核要求。
四是严控机动车污染。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全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41241辆,其中小型汽车、低速汽车3.18万辆,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淘汰任务。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实现全市所有环检机构联网监控,全年核发环检标志4.33万张,核发率达97.79%。
五是不断加快大公交建设。编制实施《市区大公交建设方案》,添置更换绿色环保公交车700台。积极推进科技公交、智能公交建设,鼓励出租汽车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型。
六是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2014年度全市重点对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共拆除或改燃燃煤锅炉155台,超额完成75台。
七是大力实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全市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全年共完成小麦、水稻、玉米秸秆还田面积637.26万亩,完成率183.9%,超额完成省下达徐州市346.51万亩的目标任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
(三)持续改善重点断面水质
围绕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和重点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强力推进281项治污工程建设和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重点断面水质区域补偿、监测预警等五项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徐州市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省政府下达的281项治污工程,已完成175项、50项在建、56项前期准备,达到序时进度;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连续十年环境安全无事故;7个“国家‘十二五’治淮规划”控制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其中6个南水北调控制断面水质均100%达标;38个地表水小康社会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79%,比去年同期提高8%。完成“水更清”行动计划一期42个项目,整治完成7条黑臭河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位列全省第二。
(四)有序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 全面达到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徐州市2014年总量减排目标以2013年为基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7%、2.7%、13.8%、19.3%,即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础上,净削减化学需氧量5200吨、氨氮380吨、二氧化硫18800吨、氮氧化物40300吨。2014年国家减排核查核算认定,全市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础上,实现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4.53%、3.78%、17.07%、27.65%,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2. 目标责任书项目全部达到核查要求
2014年,全市列入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责任书的有4大类11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1个、工业治理项目1个、电力项目3个、钢铁项目4个、畜禽养殖项目2 个,全部达到核查要求。
3.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良好
2014年全市有77家单位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除2家企业长期停产,1家水气重点源合并外,实际应开展监测企业信息公开的为74家。74家企业已全部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省、市环保网站公开了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有关信息。全市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了80%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了10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了100%,三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考核要求。
(五)以优质环保服务助推“三重一大”
坚持特事特办、难事巧办,用活政策,在污染物总量、环评审批等重点环节上,优先保障。重点在轨道交通示范工程项目、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骆马湖水源地及第二水厂工程等“三重一大”项目上,指派专人实行“零障碍”服务,全力做好环评文件的编制、送审和报批服务。
(六)以强化环境监管保区域环境安全
以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整顿违法排污企业、环境执法后督查、涉重整治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依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0余起,处罚金额1830余万元。其中,市本级查处27件,处罚310万元。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2起,全部被公安部门受理,并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一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2014年,持续开展钢铁、焦化、水泥、电力专项检查,将63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府的小钢铁呈报市政府予以关闭或取缔,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创新实施驻厂监管。制定《徐州市重点大气排放污染物重点企业驻厂方案》,抽调业务骨干,在全省率先对全市27家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及时向属地环保部门通报驻厂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督促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三是切实做好青奥会、省运会期间保障工作。制定环境质量临时管控方案,分组分片区对17家重点燃煤企业、17家停产企业、14家限产企业进行督查、调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确保青奥会、省运会期间徐州市环境质量及环境安全。
四是积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群众反映强烈、舆论重点关注、久拖未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及时化解环境纠纷。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全市环保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污染举报3589件,立案办理1054件。
(七)积极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活动
坚持“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在前期下放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权限至县(区)的基础上,2014年7月底,将市区登记表类餐饮项目的环评审批权下放至各分局。此外,坚持凡属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城乡规划、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做到提速增效、限时办结。
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12369”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承接“12345”政府热线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坚持局领导集中接访制度和带案下访制度,现场办公,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开通网络发言人平台,共收到各类环保投诉67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开通徐州环保官方政务微博,发布新浪政务微博1008条、腾讯政务微博966条,接受并处理投诉52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
三是认真落实“两参一改”评议意见的整改工作。能够及时解决的,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制定详实的节点计划,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八)环保改革不断深化
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机制和排污权交易机制,完成了《徐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及配套文件的起草,并征求了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推进环境监测、评价等环保服务外包,制定了徐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环评业务体制改革方案,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备注:本公报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如下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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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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