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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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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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6年度扬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金春林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环境指标有所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
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扬州市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66天、达标天数262天、达标率为71.6%,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比2013年上升6.7个百分点;其中优67天、良195天、轻度污染78天、中度污染23天、重度污染3天、无严重污染天气。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为51μg/m3、87μg/m3、23μg/m3,同比分别下降7.3%、13.9%、4.2%;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32μg/m3,同比上升6.7%。
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63天,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38天,以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3天。

图1 2016年扬州市区空气质量级别分布天数百分比图
2、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江都区有效监测天数365天、达标天数304天、达标率为83.3%;仪征市有效监测天数363天、达标天数302天、达标率为83.2%;宝应县有效监测天数366天、达标天数299天、达标率为81.7%;高邮市有效监测天数341天、达标天数236天、达标率为69.2%。
3、空气质量预警
2016年,我市共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4次,共出现重度污染天气3天、均出现在冬季,1月、11月、12月各出现1次;影响我市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的主要因素为:不利气象条件、北方沙尘输入、灰霾等。
4、酸雨
2016年,扬州市区全年降水量为1755mm、酸雨频率为28.6%、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仪征市酸雨频率为15.0%、同比上升15.0个百分点;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均无酸雨发生。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2016年,扬州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9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Ⅲ类断面比例为77.8%、Ⅳ类断面比例为11.1%、Ⅴ类断面比例为11.1%、无劣Ⅴ类断面;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6%,Ⅱ~Ⅲ类断面比例为68.8%、Ⅳ类断面比例为18.7%、Ⅴ类断面比例为9.4%、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1%。我市国考、省考断面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及劣Ⅴ类比例均符合年度考核要求。

图2 2016年扬州市32个省考断面水质类别比例图
(1) 长江干流扬州段总体水质为优,其中嘶马闸东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Ⅱ类,其他5个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Ⅲ类。
(2) 京杭运河扬州段水质总体为优,其中邗江运河大桥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Ⅳ类,其他10个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Ⅲ类。
(3) 古运河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42.9%,水体中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下降6.3%、4.3%和1.6%,生资码头断面(市区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4)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北澄子河、宝射河水质均为良好,仪扬河水质为轻度污染。
(5) 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瘦西湖营养化程度保持稳定,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为轻度富营养;瘦西湖为中度富营养。
(6) 45条城市内河水质达标率范围为25.6~50.0%,水体中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其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7%、15.1%。
2、饮用水源地
2016年,我市共有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列入考核,另有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年均值评价,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3、地下水
2016年,我市10口地下水监测井中,良好井6口、较差井4口;水体中毒物、重金属指标均未检出。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6年,扬州市区、宝应县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为54.3分贝,处于二级(较好)水平,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好)水平。
2、功能区噪声
2016年,扬州市区、江都区、高邮市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100%;仪征市、宝应县的1类功能区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75.0%,其他各类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100%。
3、交通噪声
2016年,扬州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85个,监测路段总长132380米,平均等效声级为67.8分贝,处于一级(好)水平;各县(市、区)监测点位共147个,监测路段总长240930米,平均等效声级为63.7~67.2分贝,均处于一级(好)水平。
四、生态环境
2015年,扬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0.34,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良,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植被覆盖度较高,适合人类生存。与上年相比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良,其中,宝应县的生态环境质量最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4.5,扬州市区和仪征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相对较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别为66.9和67.3。扬州市区的生态环境压力主要来源于较高的土地遭受胁迫程度和所受纳的环境污染压力,而仪征市的生态环境压力主要源于当地较低的水网丰富程度。与上年相比,仪征市和江都区生态环境质量略有变好,高邮市生态环境质量略有变差,扬州市区和宝应县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五、土壤环境
2016年,扬州市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点的检出项目总体达标率为94.3%,个别监测点出现的超标项目主要为镉、铅、镍和苯并[a]芘。
六、辐射环境
2016年,扬州市重点流域地表水中核素浓度、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土壤中主要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饮用水中放射性监测因子浓度、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七、主要污染物排放
1、废气、废水污染物
2016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4699.12亿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8128.94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7743.4吨、烟尘排放总量为9555.09吨;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8806.9万吨,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74442.7吨、氨氮排放总量为7658.9吨。
2016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868616辆,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16286.5吨,排放总量同比减少1254.5吨。
2016年,全市共列出减排项目180个,经核算全年共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808.37吨、氨氮削减量267.26吨、总磷削减量56.55吨、总氮削减量553.71吨、二氧化硫削减量6577.84吨、氮氧化物削减量6995.43吨,均达到省环保厅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要求。
2、固体废物
2016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05.53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74.1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39万吨),处置量为18.06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7万吨),贮存量为11.86万吨;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8.9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8.5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49万吨),处置量为10.17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02万吨),贮存量为1.6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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