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6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湖南省2016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城市空气质量 2016年1-6月,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0%,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5%,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8%,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1%,详见图1。与上年同期相比,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9.8%。其中,除常德下降3.9%以外,其余13个城市均有不同幅度上升,升幅在3.9%~22.2%之间,详见表1。 表1 1-6月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2、城市空气污染物浓度 1-6月,14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浓度均值范围在7~32微克/立方米之间,二氧化氮浓度均值范围在16~38微克/立方米之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范围在62~88微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在0.8~2.3毫克/立方米之间,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在100~148微克/立方米之间,细颗粒物浓度均值范围在39~60微克/立方米之间。各城市浓度均值及变化情况详见表2。 表2 1-6月14个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均值统计
1-6月,长株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8.1%,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2%,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3%,无严重污染天气。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6.5%。 长株潭城市二氧化硫的浓度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值为8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均值为1.4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均值为13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均值为54微克/立方米。其中,除一氧化碳外,其他5项指标的浓度均值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6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6月,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等6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4.8%。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9.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4%,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4%,无严重污染天气。 6个环保重点城市二氧化硫的浓度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的浓度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均值为8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的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均值为1.6毫克/立方米,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均值为13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的浓度均值为54微克/立方米。 二、地表水 1、上半年地表水水质总体状况 2016年上半年,全省对109个省控地表水断面开展了监测,按连续的监测数据求算术平均值计算,上半年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其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占0.9%;Ⅱ类73个,占67.0%;Ⅲ类22个,占20.2%;Ⅳ类10个,占9.2%;Ⅴ类3个,占2.7%。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 其中, 98个江河省控断面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96个,占98.0%;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0%;洞庭湖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11个省控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10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 表3 2016年1-6月地表水水质类别统计*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无明显变化,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增加2.8%和4.6%,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减少7.3%。 2、各流域水质状况 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干、支流42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0个,占95.2%;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4.8%。干流18个省控断面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支流24个省控断面中,浏阳河的黑石渡和三角洲断面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均属Ⅴ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半年蒸水的蒸水入湘江口断面水质由Ⅳ类好转为Ⅲ类,氨氮未出现超标。 资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14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支流邵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由Ⅳ类好转为Ⅲ类,氨氮未出现超标。 沅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25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干流入境托口断面水质由Ⅳ类好转为Ⅱ类,入境总磷污染减轻。 澧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9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各断面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其他江河中,长江湖南段所设3个省控断面、环洞庭湖河流所设4个省控断面和珠江北江武水所设1个省控断面的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各断面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洞庭湖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Ⅳ类水质断面10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污染指标均为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洞庭湖营养状态基本保持稳定,湖体水质总体由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016年上半年,按连续的监测数据求算术平均值计算,全省14个市(州)的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益阳龙山港断面的锑超标外,其余28个断面均达标,水源地达标率为96.6%。益阳龙山港1~4月、6月锑均超标。较上年同期相比,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基本保持稳定,益阳龙山港断面仅5月未出现超标。 四、酸雨 根据全省14个城市共27个城区监测点位酸雨监测结果,2016年上半年酸雨城市比例为57.1%,较上年同期上升7.1%。全省pH均值为4.7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酸雨频率为52.7%,比去年同期降低9.7%。 1、pH值 2016年上半年,14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出现过酸雨。其中8个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6,属酸雨城市,占57.1%,长沙、邵阳、益阳、郴州和娄底5个城市降水pH均值在5.0~5.6之间,属于酸雨城市,占全部城市的35.7%;永州市降水pH均值在4.5~5.0之间,属较重酸雨城市,占7.1%;株洲和湘潭2个城市降水pH均值<4.5,属重酸雨城市,占14.3%。 与上年同期相比,重酸雨城市比例下降7.1%;较重酸雨城市比例上升7.1%;酸雨城市比例下降7.1%。 2、 酸雨频率 2016年上半年,14个城市共采集降水样品1225个,酸雨频率为52.7%,其中重酸雨频率为15.8%。 14个城市中,常德、张家界和吉首3个城市没有出现酸雨,占21.4%;酸雨频率在0~25%的城市3个,占21.4%;酸雨频率在25%-50%的城市1个,占7.2%;酸雨频率在50%~75%的城市3个,占21.4%;长沙、株洲、湘潭和益阳4个城市酸雨频率在75%以上,占28.6%。 与上年同期相比,14个城市中,酸雨频率为0的城市增加2个;酸雨频率在0~25%之间的城市无变化;25%~50%之间的城市减少2个;50%~75%之间的城市增加1个;≥75%及以上的城市减少1个。 五、城市功能区噪声 2016年上半年, 0类区昼夜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为75.0%;1类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85.0%,夜间为65.0%;2类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0.9%,夜间为77.3%;3类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8.6%,夜间为84.3%;4a类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81.3%,夜间为47.9%;4b类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为100%。见表4。 表4 2016年上半年湖南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夜达标率
与上年同期相比,0类区昼间变化为0,夜间下降25.0%;1类区昼间下降1.2%,夜间下降4.0%;2类区昼间上升0.5%,夜间上升2.3%;3类区昼间上升3.2%,夜间上升1.0%;4a类区昼间下降7.8%,夜间下降2.1%;4b类区昼/夜间一致。总体上看:0类区昼间和4b类区昼/夜间达标率保持100%;2类、3类昼/夜间达标率有所上升,其余达标率均有所下降。0类区夜间和交通干线两侧昼间达标率下降幅度较大,分别达25.0%和7.8%,见表5。 表5 2016年上半年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达标率与上年同期比较 单位:%
信息来源:环境监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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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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