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6年第四季度国控污染源季报直报工作
我省2016年第四季度国控污染源季报直报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56.31吨,氨氮排放量108.8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9371.1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7542.04吨,烟(粉)尘排放量13186.87吨。 2.污水处理厂。污水实际处理量35324.67万吨,污泥处置量15.03万吨、倾倒丢弃量0万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75762.86吨、氨氮去除量6660.41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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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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