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担责有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条规定了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也正是产生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和义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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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条规定了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也正是产生政府环境法律责任和义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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