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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人防地下室历时5年终腾空 首例人防“官告民”案执行 最后一住户搬出
2012-09-06 09:57:18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00次 评论:0
本报讯(记者 高健)昨天,海淀法院的警车开进瑞新里小区,法官带着法警“请”出了4号楼地下2层的住户。至此,2007年被出租的瑞新里小区上千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全部腾空,首例人防工程“官告民”案件历时3年也终于尘埃落定。

  绿草、木桥、小亭……位于海淀区西八里庄路的瑞新里小区,环境优美,是星级绿化小区。然而,同本市许多小区一样,人防地下室的出租,也让业主很有意见。

  1号楼和4号楼地下室,曾被二房东改成“格子间”,租给150多户、200来人居住。“在地下室私拉电线,炒菜做饭时,火苗嚯嚯的,很不安全。”在昨天的强制执行现场,居民韩大爷说,自2007年开始,小区地下室就被前物业公司租了出去,1号楼下面分出50多个房间,4号楼的地下室打出近百个隔断。葛女士接茬说道,不少人醉酒晚归,在小区里吵吵嚷嚷,影响居民休息。

  “今天是收尾工作,一定把这两栋楼的地下室都腾空。”海淀法院执行局法官蔡立向居民承诺。随后,他带着法警走进4号楼地下2层。下了楼梯是狭窄的过道,左边摆着洗衣机、破旧橱柜,右边是行军床,床上摆着被褥、杂物。穿过去,右边的“格子”里闪着光,原来是一个人正在看电视。该人姓郭,“钱交了,这个月15号才到期,我现在没地儿住啊。”郭某一见法官,顺势从椅子坐到床上。

  “首先,二房东无权出租人防工程,而且,法院7月20号就贴出执行公告,给了你足够的搬家时间。”法官和物业协商后,物业同意给郭某临时安排一间安置房。法官让郭某写下保证书,保证到15日自愿搬走。“如果你不遵守保证,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警和物业人员的帮助下,郭某的“家”终于搬出了4号楼。同时,1号楼的地下住户也同意撤出人防工程,工人便在1号楼地下安装了一扇大门,防止有人再次进入。

  海淀民防局法制科科长常艳堂表示,民防部门将加强监管,这次清空地下空间后,绝不允许再有人居住。“至于这些地下室怎么用,还要征求居民意见,但以公益为主,例如改成仓库、居民活动中心之类的。”

  新闻追问  

  清空一个人防地下室为啥用了5年

  从2007年到2012年,瑞新里小区的人防地下室才被彻底腾空,难点在哪?

  常艳堂先算了笔账:二房东一共打出150个“格子间”,月租费从500元到700元不等,取600元算,一个月收入是9万元,一年收入近百万元。而民防部门的行政处罚手段只有警告和罚款,对个人罚款的上限是5000元,“这点罚款对二房东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从刚出租开始,就有不少居民反映,要求腾空人防地下室。民防部门为此也做了两年多工作,但租户仍不肯走。

  无奈之下,海淀民防局只能“官告民”,希望通过法院清理地下租户。“政府告个人,没有先例,从立案开始就有困难。而且告谁,告二房东还是承租人,还是都告?”常艳堂说,2009年,民防部门确定了24个二房东为被告人,提起腾房诉讼。虽然民防部门一审就赢了官司,但是二房东纷纷上诉,借此延长案件审理时间,一拖又是两年。等到了法院执行阶段,时间已经过去5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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