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公司”)因污泥受雨淋污染河道,造成河水氟化物含量严重超标,致鱼死亡,引起当地群众不满。目前,晶科公司被当地政府停产整治。
据了解,晶科公司位于海宁市,主要生产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加工过程中涉及盐酸、硝酸、氟化氢、氢氧化钠等多种酸碱原料,产生的污染物中含有较多酸碱化学物质及氟化物。
因8月下旬当地降大雨,而晶科公司污泥堆放又不规范,富含相关污染物的污泥随雨水冲入周边河道,造成地表水氟化物超标,导致鱼类死亡,引发群众不满,于9月15日酿成群体性事件。
据海宁市环保部门采样监测,晶科公司厂区北侧及木架桥两处河水9月1日氟化物浓度分别为每升78.3毫克和79.4毫克,大大高于国家标准。
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嘉兴市环保部门于9月16日一早即赶赴当地,同海宁市环保部门一同对晶科公司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处理。9月17日,晶科公司已被当地政府停产整治。
记者从海宁市环保局获悉,在今年4月的突击检查中发现,晶科公司雨污分离系统不完善,存在污染隐患,当即发出整改通知。但截至事发,晶科公司仍未完成整改。
海宁市已对晶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了处罚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河水中氟离子的浓度以及污染物排放量,依法处以47万元罚款。二是责成企业按环保要求扩建规范的固废堆放场所;扩建应急池,梳理完善雨污管网系统;改造提升废气治理设施。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向企业派出驻厂监管员;强化公众参与,组织村民代表进厂对停产情况进行监督。四是督促企业疏浚受污染河段,将受污染的河水抽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海宁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晶科公司重新开工,须等整改举措全部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后。
截至记者发稿,此次群体性事件已基本得到平息。因阻挠相关记者采访并损坏采访设备的3名晶科公司职员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对初步查证的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4人、行政拘留17人;对其余100名情节轻微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