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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宝泰钢铁制品公司违法排污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
2011-09-23 10:29: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2503次 评论:0

 

 江苏省淮安市宝泰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放废水,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整改。


  2011年6月11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淮安宝泰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公司)自2008年生产以来,一直违法偷排电镀污水。宝泰公司有两条电镀生产线,生产镀铜、镀锌等产品。镀镍工序产生的废水采用吸附方法进行处理,但自2010年5月以来,吸附用的树脂就未更换过,起不到任何作用。宝泰公司有一套污水处理设备,但处理能力有限,约4吨/小时,无法满足排污需要,污水直排。宝泰公司每天产生300千克污泥,但公司自2008年以来只处理了7吨。


  接到转办件后,淮安市环保局立即对宝泰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淮安宝泰钢铁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徐扬中心路8号,主要生产镀锌、镀铜管。宝泰公司年产5万吨精密制管项目于2008年7月经淮安市环保局审批,一期1.5万吨/年工程项目于2010年3月通过淮安市开发区环保分局“三同时”验收。企业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酸洗废液、酸性碳渣、废机油和电镀污泥,其中电镀污泥已与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


  6月22日,淮安市环保局会同开发区环保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宝泰公司因市场原因和重金属污水处理系统检修维护,于2011年5月28日开始停产,预计7月底恢复生产。重金属污水处理系统无设施运行记录、无药剂使用台账,镀镍废水采用树脂吸附方法进行处理,经与提供回收服务的上海轻工研究所有限公司联系,宝泰公司对Ⅰ类污染物质含镍废水未进行处理后监测;产生的固体废物于2010年4月、10月两次共处置了7440千克,其余污泥暂存于公司;废机油因量少暂存于桶内尚未处理;酸洗废液和酸性碳渣未进行安全处置,去向不明。


  根据检查情况,淮安市环保局要求宝泰公司立即停产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运行台账,对处理后废水进行监测,规范固体废物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江苏省环保厅要求淮安市环保局督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加大对宝泰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格整改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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