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执法环境下的律师环保业务
新环保执法环境下的律师环保业务 李开瑞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热潮下,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不仅要顺应环境新常态的发展节奏,也要探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发展道路,环保执法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为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环保部要求各地环保局改变工作方法,创新环境管理方式,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环保部门的执法正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上述背景下,更多的律师有机会参与到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中,下面我们将与大家一起探讨律师在环境行政执法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 一、参与环境立法论证法律服务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府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公众参与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与新环保相配套的各类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继出台。但现在的一部分仍存在立法过于原则和粗略,可操作性不强的不足,一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的条文一般只列举一个宏观大致的方向,对于其中涉及操作的一些概念、范围、术语缺乏必要的解释和限制性规定,指向性也不强。就目前法律法规体系而言,尚处在还未完备阶段,在管理类及标准类法规、文件等仍在探索及制定状态中。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各地环保部门作为地方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拟定者,需要更为熟知法律的律师作为专家参与到立法过程中。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服务 环境影响评价是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综合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为环境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越来越多的受到公众的重视。特别是近期,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的发展和落实,促使环境影响评价更多的受到公众及媒体的监督。加之,新环保法落实了环评机构、环境监测机构违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环保部门及先关服务机构较之前更加关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合规合法性。基于环评工作的重要性,律师在环评审评过程中专业的法律服务也会得到环境行政执法需要和认可, 在为环境执法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时可针对环评审批不同的阶段,包括项目接洽阶段、环评审批阶段、重新审批及环境影响后评价阶段、试生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不同阶段主要法律依据、各项标准的梳理,同时还要注意提示给阶段期限的限制,时间节点的把握。最后可以案例的形式加深对各法律风险点的提示和理解。 三、日常环境监察中法律服务 新环保法及相应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扩大、夯实了环保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等配套文件已经出台,形成了“最严环保法规组合拳”。虽然各项规定已到位,但环境执法队伍老、专业性差、人员编制少的顽疾一直未得到改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管理及监察工作遇到的困境之一就是环保执法人员数量的增加与的激增的工作任务不成正比。加上环境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重视履行必要的处理手续,随意简化执法程序;立案审批、决定审批、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内部程序流于形式或者没有,调查具体内容不清,缺少必需的案件调查笔录和违法事实的证据,环境监测数据不依法取样和告知等问题,致使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百出。新环保法虽被称为“长了牙齿的法律”,环保部门却广泛面临人手有限、执法装备差等难题,难以满足执法需求。在人员数量无法改变的提供下,着力于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是我们可提供的法律服务之一。通过定期对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制定环境执法工作手册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以期达到提高执法效率,缓解执法人员不足的困境。 环境行政部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最多的就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了,但由于行政处罚本身程序要求较为严格,加之行政处罚行为的可诉性,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对环境行政处罚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但在环境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普遍存在者不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力,法律文书没有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没有认定的事实等问题,规范环境处罚的程序、证据等也是环保部门亟需的法律服务业务之一。在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时要注意梳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流程,以及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可以通过对以往案件的评析,提醒执法人员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中的法律风险点,以达到提高环境复议、处罚案件质量的目的。 四、环境诉讼案件法律服务 新环保法及相应配套文件生效实施后,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权进一步扩大,对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环保部门因执法或处罚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可能会随之增多。另外,随着环境公益诉讼相关规定的相继出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虽没有预期般进入“井喷期”,但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也会稳步增加,环境执法机构作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环境公益诉讼中需要以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配合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这也是律师可以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新空间。 在国家政策导向对环保执法的日益重视的大背景下,环保部门的执法正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整个环境司法走向专业化的时代,处理环保相关法律事务的复杂度,也决定了环境执法机构必须依靠拥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来协助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环境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律师在环境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业务中大有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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