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咨询留言|东泽律师|法律法规|人大环境资源研究| 设为首页 收藏
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我要投稿
王守雷:试论后京都规则下我国林业碳汇的前景和对策
2011-04-09 02:01:2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06次 评论:0

试论后京都规则下我国林业碳汇的前景和对策

王守雷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昆明 650224)

摘要:无论电影《2012》里所描述的世界末日是否会真的来临,2012年都将会是一个时代的诞生——后京都时代。因此,对于中国而言,如何把握好现有有利条件,充分利用京都规则,积极发展林业碳汇,为后京都规则下我国林业碳汇的发展做充分准备,便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低碳经济 清洁发展机制(CDM)    碳汇林业    前景与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世界各地异常天气频发,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同时,再次证明了全球气候变暖已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对此,国际社会高度重视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而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碳源和碳汇的双重作用,特别是森林碳汇功能不仅在缓解气候变暖趋势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森林碳汇可以抵消CO2排放已成为国际气候公约的重要内容,因此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众所周知,无论是从斯德哥尔摩到里约热内卢,还是从京都到巴厘岛,抑或是最近的哥本哈根,各国政府一直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全人类生存环境的神圣使命,尤其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更是如此。我国于200812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碳汇林业”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了中央文件中,这也标志着我国对发展碳汇林业的重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与此同时,在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大当其道、充斥着生活方方面面的今天,如何利用好我国2012年以前不承担减排义务的有利机遇,充分实践发挥我国林业改革政策,进而为提前适应后京都时代的后京都规则做充分的准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林业碳汇概述

(一)林业碳汇提出的理论背景

199712月通过,且于20052月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规定了三种机制来帮助发达国家实现《议定书》所确定的减排目标,其中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议定书》三机制中惟一与发展中国家相关的机制,通过实施该项目,发达国家可以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在工业、交通和能源部门中实施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再生能源等项目,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源,同时,可以通过实施有关土地利用变化、农业和林业等方面的项目,增加生态系统的吸收汇,这些项目产生的实质性温室气体减排量,可以用来实现发达国家在《议定书》中承诺的减排目标。另外,于2001年通过的《波恩政治协议》和《马拉喀什协定》同意将造林、再造林作为第一承诺期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实际上,正是全球范围内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重视及国际间相继展开的谈判和协定才促进了森林碳汇市场的形成和发展[2]

(二)与林业碳汇有关的概念

1.林业碳汇

林业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土壤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进而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进一步概括为:“遵循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增加森林碳汇功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为目标,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促进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经营的林业活动,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同时,鼓励企业、公民积极参与造林增汇活动,展示社会责任,提高公民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气候意识;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功能和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

2.CDM减排项目和汇项目

1)减排项目指通过项目活动有益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主要是在工业、能源部门,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替代性或可更新能源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汇项目指能通过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项目流动增加陆地碳贮量的项目,如造林、再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农地管理、牧地管理等。

3.CDM造林和再造林

1)造林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至少在过去50年内不曾为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

2)再造林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

三、我国开展林业碳汇的必要性及采取的相关行动

(一)在我国开展林业碳汇的必要性

作为发展中国家,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目前不承担减排义务。但是作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面临减排的国际压力已经越来越大。中国政府正积极在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进行不懈努力。通过大力推进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改善生态环境、开展林业碳汇、提升林业碳汇能力,是中国政府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积极适应后京都时代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1.根本利益驱动

从根本上讲,开展林业碳汇有利于我国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个国家要想不断向前发展、伫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首要的就是要发展本国经济,而发展经济的同时又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以牺牲环境利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因此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利益的关系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政府所面临的困境之一。在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势不可挡的当下,在积极抓住国内外一切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我国经济的今天,适当开展林业碳汇项目,通过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措施,改善土地的利用方式,增加有林地面积,扩大森林和林地覆盖率,可以促进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实现林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

2.长远利益驱动

从长远利益来看,开展林业碳汇有利于我国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于CDM碳汇项目的实施需要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认可,而所在国政府一般在审核项目的过程中都会严格遵循促进本国可持续发展这一总的原则[5]。因此,秉承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这一总的原则而开展的造林、再造林等碳汇项目必将惠益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3.内部利益驱动

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在带来西方发达国家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既改善了我国的生态环境、提高林业在国内的地位,又促进了国内碳交换机制的建立和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同时,扩大了我国排碳权空间,为能源、加工业、交通运输和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4.外部利益驱动

积极开展林业碳汇,用实际行动践行我国对世界的承诺,有利于树立我国在国际上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可以为我国参加国际相关谈判提供理论准备和实践准备,进而提升我国在国际谈判中的话语权和地位,为开展国际气候外交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我国开展林业碳汇所采行动

我国开展林业碳汇的起步相对较晚,但经过我国政府的不懈努力,发展趋势较好,并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下面仅列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事件:

2001年,我国政府启动了全球碳汇项目,对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及其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和积极支持;

2003年底,国家林业局针对气候谈判出现的新进展,成立了碳汇管理办公室。在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要开展了加强相关知识宣传、提高项目实施能力、积极推进项目试点和大力推进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2006年11月,“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获得了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批准,成为全球第一个获得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下再造林碳汇项目;

2007年,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强调,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最大限度地发挥森里的碳汇功能等是应对气候变暖的重要措施;

2008年4月4日,以吸收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应对气候变化、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为目的的中国绿色碳基金正式启动;

2008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碳汇林业”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了中央文件中,这也标志着我国对发展碳汇林业的重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另外,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组织并实施全球第一个CDM森林碳汇项目和多个森林碳汇试点项目;由国家林业局与意大利环境和国土资源部签署的中国第一个森林碳汇项目落户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以中国科学院为首的一些科研院所,也对全国森林生态系统的碳循环、碳储量以及碳汇功能等进行了初步观测和研究;许多专家学者们,也以其实际行动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等等。

四、后京都规则下我国林业碳汇的前景与对策

(一)开展林业碳汇的前景

1.开展林业碳汇的优势

(1)林业碳汇本身具有的优越性,决定了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与其他碳汇形式相比较,林业碳汇具有潜力大、易操作、见效快和成本低、对经济增长影响小、居民福利高等优越性[6],这也证明了其在后京都规则下的发展空间仍然较大。

(2)我国有发展林业碳汇的适宜土壤,为积极适应后京都规则提供了前提条件。我国近年来林业发展速度加快,造林面积不断扩大,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广阔,具有CDM造林碳汇项目所需要的资源优势[7],为日后适当开展林业碳汇,适应国际节奏,创造了条件。

(3)我国国内大环境稳定,具备开展林业碳汇的软实力。经过2008年世界金融风暴的洗礼,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遭受重创,压力空前。虽然我国经济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我国的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同时,我国政局稳定,制度、政策、法律相对完善,为开展林业碳汇提供强有力保障。

(4)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大势所趋,及开展林业碳汇的利益驱动,为开展林业碳汇提供助推剂。频发的自然灾害迫使各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全球气候问题。在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大势所趋的国际大背景下,在林业碳汇利益驱动的助推下,开展林业碳汇在目前甚至今后一段时间内都将会是各国政府必然的选择之一。

2.开展林业碳汇的不足

(1)国际气候政策变化,后京都时代政策不明朗。2012年以后我国作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碳排放国,承担具体减排任务的可能性较大。但该阶段如何实施仍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相关市场规则也有待完善,因此林业碳汇交易双方均承担着较大的风险。

(2)西方发达资本注意国家仍主导,后京都规则话语权中国需提高。尽管国际气候变化大会的宗旨是为了保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但最终目的仍是出于保护本国公民切身利益,而归根结底后京都规则的制定仍是综合国力尤其是经济实力的较量,所以应抓住一切可能机遇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尤其是经济实力,为后京都时代的来临做充分准备。

(3)科研力度不够,人才相对缺乏。由于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涉及选点、基线确定、额外性、泄露、非永久性、监测计划、社会经济和环评、核证登记等一系列技术问题和管理环节[8],而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缺乏该方面的经验且对此投入的科研力度也不够,同时,从事这方面科研的人才相对缺乏,尤其是熟悉碳汇及其相关项目管理的人才更少。这大大限制了我国林业碳汇的发展空间。

(4)缺乏相应的政策指引、宣传和相关的信息服务。由于缺少相应的政策指引和相关的信息服务,使得很多已具条件的实体对气候公约了解不全面,CDM项目申请程序了解不充分,不知道如何申请、准备和实施项目活动。尤其是在我国广大的基层,这种现象更加明显。这也严重影响和限制了相关实体参与其中的积极性。

(二)开展林业碳汇的对策

通过以上对后京都规则下我国林业碳汇前景的优势和不足的分析、论述,得出以下对策:

第一,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林业资源优势,继续推进碳汇示范项目,扩大引进新项目,进一步推进碳汇自愿者市场,并总结经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与此同时,大力推进我国的节能减排进程,以不变应万变,积极应对即将到来的后京都时代。

第二,要抓住国内外一切有力因素,加快发展我国经济,加强我国经济实力,同时积极参与林业国际进程,积极探讨林业碳汇问题,参与规则制定,加强国家合作与对话,争取在增强我国在国家气候公约谈判中的参与能力,扩大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同时,也为提升制定后京都规则的话语权增添砝码。

第三,继续加强相关科学研究,培养林业碳汇专家队伍。一方面,除了对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相关基础理论的学习研究外,还要加大如林业管理、提高林分质量、保护湿地、防止森林火灾、控制森林病虫害、延长木材使用寿命等方面工作的科研力度[9];另一方面,以“引进来”和“走出去”着重培养我国本土的碳汇专家队伍为原则,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引进来,即适当聘请国外专家到国内参与相关工作,提升我国专家队伍的整体水平;走出去,即适当派遣国内相关工作人员出国深造学习,学成归国后致力于我国的林业碳汇事业。

第四,加强政策指引、宣传工作和组建信息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林业碳汇,了解林业碳汇,知道林业碳汇在缓解气候变暖方面的作用,进而关注林业碳汇,甚至参与到与林业碳汇相关的实践中。同时对已初具条件的实体要加强政策指引和信息服务。比如,由政府机构制定有关林业碳汇项目的实施指南[10]、规则和标准[11],并由政府机构牵头,协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组建信息服务机构[12]等方式来解决相关实体的后顾之忧。

五、结论与展望

开展林业碳汇,不仅可以帮助实现我国的自主减排承诺,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可为即将到来的后京都时代做充分准备。所以,对于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期的阶段,如何处理好环境、经济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并使之协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相信通过全国人民共同的努力,我国定会在发展中减排,在减排中发展;在低碳中发展,在发展中低碳。

参考文献:

[1] 吕景辉,任天忠,闫德仁国内森林碳汇研究概述[J]. 内蒙古林业科技,2008342):43-47.

[2] 林德荣,李志勇,支玲森林碳汇市场的演进及展望[J]. 世界林业研究,2005181):1-5.

[3] 李怒云解读林业碳汇”[J]. 中国发展,200992):15-16.

[4] 师丽华,翁国盛,高秀芹,赵利群浅谈在中国开展林业碳汇的意义[J]. 陕西林业科技,2008,(2):108-109.

[5] 刘伟华,张宏玉. CDM下的森林碳汇项目给我国林业发展带来的机遇[J]. 生态经济,2009,(5):163-164.

[6] 黄东森林碳汇:后京都时代减排的重要途径[J]. 林业经济,2008,(10):12-15.

[7] 王雪红林业碳汇项目及其在中国发展潜力浅析[J]. 世界林业研究,2003164):7-12.

[8] 李怒云,宋维明,章升东中国林业碳汇管理现状与展望[J]. 绿色中国,2005,(6):23-26.

[9] 李怒云,杨炎朝,何宇气候变化与碳汇林业概述[J]. 开发研究,2009,(3):95-97.

[10] 魏殿生关注林业碳汇应对气候变化[J]. 中国林业,20061A):25-27.

[11] 李怒云,徐泽鸿,王春峰,陈健,章升东,张爽,侯瑞萍中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优先发展区域选择与评价[J]. 林业科学,2007437):5-9.

[12] 王笑非,张於倩积极参与CDM国际合作,加快中国林业发展[J].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4):363-366.

Strategies and Prospects of Forestry Carbon Sequestration in China under the Post-Kyoto Rules

WANG Shou-lei

(Law School of Kunm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Kunming Yunnan 650224)

AbstractWhether the doomsday described in the film 2012 is coming or not, a new era will be born in 2012—Post-Kyoto era. Therefore, as far as China is concerned, it’s considerable important that how we can develop forestry carbon sequestration positively in order to make good prepa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forestry carbon sequestration under the post-kyoto rules. And it’s undoubted that how to grasp the advantage nowadays and to make most use of the post-Kyoto rules are equally important.

Key words: low carbon economy;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Forestry Carbon Sequestration; Strategies and Prospects

】 【打印繁体】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证码:
表情:
内容:
网友关注排行
科技
数码
科普
财经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