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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法》修改侧重民生
2011-04-25 16:33:26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郭义 【 】 浏览:1580次 评论:0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开始审议关于修改《煤炭法》和《建筑法》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
  据了解,目前我国煤矿企业参加的是意外伤害保险。而即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要求职工参加总体赔付标准高于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伤保险。因此,草案拟将《煤炭法》有关条款修改为“煤矿企业在保证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表示,这样修改,既明确煤矿企业履行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又将意外伤害保险改为自愿参加,使其成为工伤保险的补充,以提高对煤矿职工的保障水平。 (郭  义)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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