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温玉姣
编者按
伴随着2013年的第一缕阳光,世界末日的谣言不攻自破。然而,2012年频繁发生的“走路死”、“住房死”让人们对自己生活的城市充满了忧虑。最近,广州、武汉、太原等地又出现多起地陷事故,一时甚至有“地吞人”的说法。我们的城市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何地面会频频“破洞”?这一切是天灾,还是另有他因?
当地陷由一个地理学科概念成为舆论热议的社会现象时,也是时候反思一下我们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了。如果能从超采地下水、建设项目无规划、施工不规范、铺设管网反复填挖道路等找原因,或许可以避免由于地陷造成的不必要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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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地陷?
所谓的地陷,主要有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两种表现形式。地面塌陷属于急剧性地灾,一般是单一塌陷坑,直径几米到几十米不等。地面沉降属于缓变性地灾,是指大面积、地带性或区域性的地面发生沉降的现象,年沉降率一般是毫米级的。近年来,小范围的地面塌陷出现集中暴发态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我国地陷现状如何?
当前,地陷在我国各地都有频繁表现。2012年2月,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编制的中国首部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年~2020年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获得国务院批复。
《规划》指出,全国遭遇地陷灾害的城市超过50个,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0个省区市,全国累计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地区达7.9万平方公里,并呈不断扩大态势。其中长三角、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等最为突出,其地面累计沉降量大于200毫米的分别接近1万、6.2万和0.7万平方公里。
规划同时指出,为应对我国某些地区日趋严重的地面沉降灾害,我国将实施地面沉降调查、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控采与超采区治理、地面沉降防治技术创新等四大工程。根据《规划》,我国到2015年要初步建立主要地面沉降区监测网络,2020年完成全国地面沉降调查并建立全国监测网络,使地面沉降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地陷危害几何?
地面沉降是一种累进性地质灾害,会给滨海平原防洪排涝、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建设、航运交通等造成严重危害,其破坏和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危害表现为:地面标高损失,继而造成雨季地表积水,防泄洪能力下降;沿海城市低地面积扩大、海堤高度下降而引起海水倒灌;海港建筑物破坏,装卸能力降低;地面运输线和地下管线扭曲断裂;城市建筑物基础下沉脱空开裂;桥梁净空减小影响通航;深井井管上升,井台破坏,城市供水及排水系统失效;农村低洼地区洪涝积水使农作物减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