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明确四类目标
本报讯 《江苏省“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据悉,这是江苏省“十二五”时期28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也是该省批准实施的第一个指导和规范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综合性规划。 《规划》提出了全省“十二五”国土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总体目标及国土资源保护、供给、节约集约利用和综合整治4类目标。到2015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75.13万公顷(7127万亩),确保421.53万公顷(6323.0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完成10个地质遗迹区域调查与评价、4个地质遗迹专题调查研究;建成8个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4个地质遗迹保护点、4个地质博物馆。在国土资源供给上,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控制在10万公顷(150万亩)以下,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8万公顷(120万亩)以内。通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挖掘低效建设用地潜力不低于3.33万公顷(50万亩)。重要矿产的“攻深找盲”取得重大突破,危机矿山的资源保障程度有所提高,力争新发现矿产地30处~40处。 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力求地均GDP由2010年的37.31万元/公顷提高到2015年的61.11万元/公顷。苏南、苏中、苏北开发区的每亩土地工业项目投入分别不低于350万元、280万元、220万元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520万元、320万元、280万元。全省矿山数量减少17%左右,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到25%。在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方面,全省力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面积8万公顷(12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苏南地区全面完成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苏北地区禁采区内关闭露采矿山的治理工作基本完成。实行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达到80%以上。形成一批绿色矿山和生态示范矿山。 △(苏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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