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和自然之友等环保民间组织人士日前表示,将发起对康菲公司的公益诉讼,并赴山东长岛溢油事故现场实地考察,收集证据。
此前,自然之友联合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云南曲靖镉污染事件,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
环保民间组织为保护公众权益,发起对肇事方的公益诉讼,对生态资源损失进行索赔,这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令人敬佩。
公益诉讼在欧美发达国家很完善、很常见,但在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与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政府机关可以代表公众利益起诉肇事单位,要求索赔。环保民间组织作为社团组织,是否具有公益诉讼的资格与权利?《民事诉讼法》尚无明确规定。无论这场环境公益诉讼能否被法院受理?结果如何?环保民间组织的责任与勇气必将有力地促进公民环境意识的提升。
应当说,环保民间组织起诉康菲公司要求索赔的理由是充分的。
据专家分析,为清理油污大量使用了消油剂,油污在分解过程中会产生有害物质,包括一些致癌成分,先被海洋生物吸收并累积,随着食物链最终传递到人体内,威胁身体健康。因此,可以说人人都是这场溢油污染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当一场威胁食物链的污染发生后,任何人都难以独善其身。
溢油污染,公民都是利益受损者或受害者,谁都很难置之度外。公益诉讼,我们责无旁贷,不当旁观者。如果只靠环保民间组织单挑独斗、孤军奋战,显然势单力薄,广大公众应团结一心,明确表达公众声音,支持环保民间组织,提出的环境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不仅是为了维护公众权利,更是在捍卫国家利益。法院能否给予立案,暂时还无法知晓。笔者认为,通过公益诉讼可以表达出公众的态度,对康菲公司形成强大的民意和舆论压力,促使其重视环保,履行其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