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飞 通讯员 樊巍 武汉报道 “多头管理”成“空头管理”,噪声油烟等扰民难题到底该由谁负责?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政府明确了噪声污染、油烟扰民等环境问题的“牵头单位”就是环保部门。明确了问责对象,一旦出现问题,就不会“板子打不到人”。
9月上旬,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针对噪声污染、油烟扰民等多部门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明确环保局为牵头管理部门。
会议明确,防治噪声污染、治理油烟扰民由武汉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有店面的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油烟扰民,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而有店面的占道经营和无店面的露天烧烤、大排档等造成油烟扰民的,则由城管部门负责查处。
以前,夜间施工噪声查处由城管局负责。如今,武汉市环保局作为噪声污染防治牵头责任单位,将统一负责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审批许可和噪声监管。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用高音喇叭等揽客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公共场所、家庭室内等产生过大音量扰民行为;园林部门负责查处在公园内开展锻炼、演出等活动产生的噪声。
为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近日,武汉市正在拟成立噪声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市环保、城管、工商、园林、文化等管理部门作为参与单位,分工协作全方位防治扰民噪声。
按照噪声声源的不同,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噪声污染实施治理、取缔、检查。如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应成员单位要求,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