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甘肃省近日开展了“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照“省级督察、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机制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
据了解,今年甘肃省环保专项行动共分4个阶段,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至9月为检查和整治阶段,10月为督察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
此次专项行动内容包括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回头看”活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等几方面内容。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称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将“强化责任追究”。根据日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甘肃省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一方面,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纪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强化警示教育。
白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