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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清理产能过剩行业项目
2013-07-11 09:56:32 来源: 作者: 【 】 浏览:247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蒋朝晖 昆明报道 云南省近日发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环保部门不得办理环评审批等有关业务;对继续违规通过环评审批的机构及人员,将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问责。


  《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各州市发改、工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此类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国土、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供应、环评审批等有关业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停止建设。国土部门要依法依规停止土地供应,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监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已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合法债权安全。对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债务、人员安置等善后工作。


  《通知》特别强调,各州市对未按要求停建的违规在建项目,要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国家土地、环境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产业政策以及《通知》规定,继续违规核准、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向违规项目发放贷款、供应土地和通过环评审批的机构及人员,将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问责,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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