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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能源、生物质能源应用前景广阔但缺乏相应政策和标准
2013-07-05 09:35:10 来源: 作者: 【 】 浏览:232次 评论:0
 目前,国内尚未制定燃用生物质燃料的排放及检测标准,因此也无法出台鼓励生物质燃料推广应用的激励政策,造成了“市场虽大、但大门紧闭”的局面,阻碍了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化石燃料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应用。


  中国环境报记者徐卫星


  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国务院参事、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徐锭明认为,每条措施都与节能减排密切相关,意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而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应用分布式发电产业势必是未来重要发展方向,将领航中国经济“升级版”。


  鼓励企业自发自用模式——新能源分布式发电


  所谓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


  目前工业用电价格普遍超过1元/千瓦时,按照自发自用模式建设一定规模的分布式电源上网项目,不仅可以节约不少电费,而且可将多余电力上网,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双收益。


  业内人士称,节能和温室气体减排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社会经济的重要内容,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就市场而言,可能会从经济园区等工业领域率先试行。


  继去年底,国家电网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之后,今年初又出台《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将分布式电源的支持范围扩大到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等多类型新能源,并出台了相应鼓励政策。

 

  工业炉窑不再用化石燃料——生物质燃料商业化应用


  目前,我国共有约50万个小型锅炉,每年需要消耗4亿吨标准煤,绝大部分以煤炭为燃料,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而选用天然气和重油,虽然可大大减少污染物排放,但燃料成本极高,无法得到大面积应用。


  日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合作生物质成型燃料炉/窑排放标准制定及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示范项目》启动会在北京召开,旨在研究、提出生物质燃料排放标准建议稿、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评价体系的建议稿、以及激励政策建议,通过引入新的技术理念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工程化示范,推动制定和完善生物质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促进我国生物质燃料的工业化利用和城市能源消费模式转变,减少对化石能源消费的依赖,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环境评价和激励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促进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产业的发展。


  据了解,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将通过与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能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展开合作,在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五省择优选取不少于100个示范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一批生物质燃料在工业炉窑上替代化石燃料的试点工程。


  与太阳能一样,生物质能是非化石能源中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被称作世界第四大能源,在国内蕴藏体量庞大。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农作物秸秆资源量达8亿多吨,可能源化利用量约为3亿吨,折合1.5亿吨标准煤;可能源化利用的林业剩余物资源约为1亿吨,折合5000万吨标准煤。


  据了解,生物质原料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作用下,可压缩成型为棒状、块状或颗粒状燃料,单位体积内的能量密度比原始状态的生物质原料增加5倍~7倍,便于运输和贮存,可以取代天然气、煤等化石燃料用于集中供热、工业炉窑、家庭炊事、取暖及生物质发电等。


  项目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总工程师任景明告诉记者,从生物质生态循环角度,其能源利用可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1万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可以实现净减排CO2量1.32万吨;生物质燃料几乎不含硫,使用生物质燃料将显著减少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排放。


  他举例,如果将小型锅炉改造为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以改造10%计,每年将消耗7000万吨~8000万吨生物质燃料,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000万吨~8000万吨。此外,使用生物质燃料的锅炉,烟气粉尘亲水性好,易清除,锅炉尾气排放中无硫成分,不经脱硫即可达到锅炉烟气环境排放要求,因此,以生物质燃料替代锅炉燃煤是一条减少锅炉污染物排放的有效途径。


  作为参与本次项目的唯一一家企业,安徽天焱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焱公司”)具体将承担能源合同管理模式示范项目的运营管理,且负责示范项目所需的设备投入。


  据天焱公司董事长刘勇介绍,项目将为企业客户每年节能不少于5%~10%,实现节能减排同时降低运营总费用。


  先行企业的苦恼——面临项目审批无依据的尴尬


  生物质燃料看上去很美,但现实中却遭遇多种瓶颈制约。


  以广东为例,由于资源紧缺,广东基本依靠外部供应能源,已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先行先试运用生物质燃料替代化石燃料投入生产,不过,实际应用推广中却面临项目审批无依据的尴尬。


  据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总工郑泽雄介绍:“早前,因缺乏生物质燃料相应排放标准,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时无法可依。在请示环境保护部之后,复函(环办函〔2009〕797号)明确要求生物质燃料执行燃气排放标准,这个标准很严格,技术上根本无法实现。”


  而在浙江,生物质燃料却执行着宽松许多的燃煤排放标准,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为了贪图便宜,许多企业偷偷掺烧煤炭,但我们往往又束手无策,因为很难监测。”浙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蔡文祥无奈地表示,现在不得不只允许在零散、小范围的郊区应用,而在一些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统一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虽然价格贵,但也不偏袒任何一方。”他说。


  据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尚未制定燃用生物质燃料的锅炉、窑炉烟气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及标准,因此,也无法出台鼓励生物质燃料推广应用的激励政策,难以调动化石能源用能企业利用生物质替代燃料的积极性,造成了“市场虽大、但大门紧闭”的局面,阻碍了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化石燃料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应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一示范工程的实施,将有助于全面掌握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的技术经济性、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减排等方面的数据,建立生物质燃料使用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生物质燃料使用项目的环境评价标准体系,进而提出建立在标准体系基础上的经济激励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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