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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补共治”解决了什么难题?白洋淀流域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创新了农村环境治理手段(二)
2012-02-22 09:21:4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1511次 评论:0
导组,定期抽查评比,并与干部考核任用结合。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实施专款专用,3年来共投入环境治理资金946万元。


  截至目前,白洋淀水区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共铺设污水管网10000米,建设氧化塘4座,建成垃圾收集点45个,购置垃圾箱251个、垃圾运输车26辆、垃圾运输船6只,建设无害化垃圾填埋场3座,改造生态卫生厕所39个。


  安新县还实行奖励激励常态化,每年县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保洁工人工资,稳定了专业保洁队伍。此外,各村分别制定了环境卫生公约,细化了环境管理细则。目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正以 “以奖促治”为抓手、以“征补共治”为特色向全县农村推开。


  记者了解到,在白洋淀水区,“以奖促治”、“征补共治”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奖的依据不充分,治的标准不严格。通常以项目设奖,先建后奖,但设奖缺少规划,奖额有些随意,重视工程建设,轻视长效管理,政策效能有衰减倾向。


  据介绍,2010年河北农业大学课题小组曾对白洋淀的淀中村东田庄、大田庄和淀边村赵庄子和南刘庄进行了农村环境政策意愿调查。被调查村民都赞同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对村庄进行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适当收费的态度,81%的村民表示赞同;对收费承受额度,80%的村民愿意每月每人交1~5元,3%的村民能承受每月每人交5~8元,17%的村民不愿意交纳;对污水处理适当收费承受额度,81%的村民愿意每月每人交1~5元,15%的村民不愿意交纳,4%的村民能承受每月每人交5~8元;对垃圾和污水合并征收的态度是90%的村民同意,85%的村民认为每月每人交1~5元为宜,4%的村民同意每月每人交6~10元。对于奖励补贴与收费的关系与额度,73%的村民认为应奖励多于收费,23%的村民认为应当一样多,4%的村民认为无所谓。可见,农民在现有收入水平下有缴费治污意愿,但支付能力较低。


  目前,试点期间发现将垃圾和污水合并,按户征补较易操作,即平均征收每户每月3~5元,平均奖补每户每月5~8元,以后采取分别征收和奖补,逐步扩大奖补与征费之差,落实治污与治水结合、取水计量化、节水奖励化和垃圾分类化、减排多奖补等乡规村约的要求。


  有专家认为,在国家“水专项”示范村东田庄和赵庄子和大淀头试点村,村级“征补共治”的资金管理要使村财政独立支出,村委会下设立征收员,征费上交程序公示,征费与奖补由县级以上的财政环境奖补支出承担,并实施先治后补程序。


  长话短说


变旁观者为主动参与者
赵娜


  河北省白洋淀流域实行的“征补共治”政策,既让农民交得起费用,又保证了农民的收益,还引入了第三方进行效果评价,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农民的普遍肯定,值得推广。


  目前,一些地区在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遇到了或多或少的问题。农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较差,甚至会认为农村环境治理“事不关己”,出现农民不想干、不会干的现象。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多数村民不知道“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相当一部分村民认为治污责任全归政府。


  而白洋淀流域“征补共治”政策正是“以奖促治”政策的进一步深化,是农村环境治理政策新的探索和尝试。“征补共治”通过让企业、协会和农民个人共同参与政策制定、执行、评价等过程,实行分权共治,真正让农民参与到环境治理过程中来,充分调动了农民的主动参与性。“征补共治”适度地征收环境费,可以形成污染治理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又奖补充分,让农民收益不受损失。这样一来,政府既达到了治污目的,农民也走向了致富之路,可谓一举两得。农民也因此体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环保基本原则。


  “征补共治”让环境整治变成了村民的主动行为,村民从旁观者变为主动参与者,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地区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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