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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1999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9-09-02 10:26:03 来源: 作者: 【 】 浏览:366次 评论:0
1999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为保障人体健康,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97]9号文件规定,现发布1999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环 境 状 况

1.环境质量
  1.1大气环境
    1999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通过控制燃煤含硫量、淘汰燃煤锅炉等有力措施,使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上年有了明显改善,达到自开展环境监测以来的最好水平。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7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22.8%;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17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降低5.8%;氮氧化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041和0.028毫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降低16.3%和17.6%。按环境功能区评价,市区各监测点的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氮均已达到所在功能区相应标准,市北区、市南区东部、市南区西部、四方区、城阳区监测点的二氧化硫尚未达到所在功能区相应标准。
    空气质量日报、周报统计结果表明,本年度市区空气质量级别为Ⅰ级(优)和Ⅱ级(良)的天数占85.7%,二氧化硫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41.1%,较上年明显降低,已低于总悬浮颗粒物所占的比例(57.8%)。市内四区空气质量级别为Ⅰ级(优)和Ⅱ级(良)的周数占84.6%,从每周全国排名来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中基本处于中等水平,在北方城市中处于上游水平。
市区降水酸雨发生频率为34.85%,较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总降水pH均值为5.05,较上年明显升高,但仍低于国家规定的酸雨限值(5.6)。
     1.2 水环境
    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共78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表明,达到或好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II类标准的断面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4.9%,超过Ⅴ类标准的断面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1.0%。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市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及白沙河、仙家寨水厂进水水质均良好、稳定,各项主要监测指标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II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大沽河干流10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有2个断面水质好于III类标准,5个断面水质超过Ⅴ类标准。莱西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产使大沽河中游河段水质有所改善,但大沽河水源地的污染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总体看来,大沽河干流水质污染仍较重。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汇水管网的建设,进入城市纳污河段的污染物得到大幅度削减,但河道水质污染仍还较重。
对市区及郊区各市城区的民用水井和企业自备水井的监测结果表明,城区地下水污染较为普遍,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硬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大肠菌群等。
    1.3 近岸海域环境
    近岸海域40个监测点的监测结果表明,符合一类海水标准的测点占测点总数的38%,超过四类海水标准的测点占28%。由于李村河、团岛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产,有效削减了陆源污染物的排海总量,与上年相比,近岸海域水质有较明显的改善,但无机氮污染仍较为普遍。
    1.4.城市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3dB(A),与上年基本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0.8 dB(A),比上年下降1.9dB(A),但仍超标0.8dB(A)。市区大部分功能区噪声污染比上年减轻,除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夜间噪声超标4.1dB(A)外,其余各类功能区昼、夜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城市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交通噪声源和工业噪声源。
2.生态环境
    活立木蓄积量419万立方米。林业用地面积272万亩,林木覆盖率22.5%。森林虫害发生面积54万亩,森林虫害防治面积190万亩,防治率70%。发生森林火灾火警4起,过火面积1870亩,烧死烧伤树木21186株。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9%,人均公共绿地7.3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2平方米。
    实有耕地面积721.57万亩,当年减少3.38万亩。水土流失面积274.5万亩,比上年减少15万亩。
3.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全市年平均气温13.6℃,比常年偏高1.5℃;平均降水量667.5毫米,比常年偏少32.4毫米;平均日照总时数2430小时,比常年少155小时。总的来看,本年度气候条件对农业生产利大于弊,属一般偏好年景。主要灾害性天气为干旱、暴雨、雷雨大风等,其中8月份出现的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最大,胶南、胶州、平度三市受灾较为严重,受灾人口达45万,死亡3人,伤369人,直接经济损失4.95亿元。
4.污染物排放
    4.1 废气
    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7.70万吨,比上年减少23.0%;烟尘排放量6.4万吨,比上年减少28.8%。工业废气排放量697.31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4.21万吨,比上年减少21.9%;工业烟尘排放量5.54万吨,比上年减少26.7%;工业粉尘排放量0.86万吨,比上年减少57.6%。
    4.2 废水
    全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共计19448.71万吨,比上年减少3.2%;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总量为7.93万吨,比上年减少6.4%。工业废水排放量8684.71万吨,比上年减少5.3%;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4万吨,比上年减少16.7%;悬浮物排放量1.43万吨,比上年减少0.7%;挥发酚排放量8.52吨,比上年减少36.3%;硫化物排放量25.59吨,比上年减少52.9%;石油类排放量52.58吨,比上年减少36.7%;氰化物排放量0.80吨,比上年减少8.0%;六价铬排放量0.43吨,比上年减少4.4%;砷排放量0.35吨,比上年减少7.9%。
    4.3 工业固体废弃物
    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322.11万吨,比上年增加0.5%;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0.89万吨,比上年减少50.6%;工业固体废弃物历年累计贮存量1314.86万吨,比上年减少9.0%。工业固体废弃物种类主要是粉煤灰、炉渣、冶炼渣、尾矿等。
措 施 与 行 动
1.环境污染防治
    年初,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批准印发《青岛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并将“创模”工作纳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环境保护责任书考核指标体系。
    全市环境保护总投资20.91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2.11%,比上年增加0.43个百分点。在总投资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01亿元,比上年增加1.39亿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4.44亿元,比上年增加3.66亿元;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2.09亿元,比上年增加1.71亿元。
工业废水处理量17399.9万吨,比上年增加31.9%;工业废水处理率94.4%,比上年增加8.3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8%,比上年增加12.1个百分点。燃料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98.1%,比上年增加2.6个百分点;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88.6%,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量1.69万吨,比上年增加53.6%;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8.3%,比上年减少0.8个百分点。
    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40.3%,比上年增加15.4个百分点;城市集中供热率62.7%,比上年增加7.2个百分点;城市气化率96.0%,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8.8%,比上年增加1.7个百分点;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0.5%,比上年增加9.4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100%。
    1999年青岛市在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居第二名,首次进入国家先进行列。
2.生态与自然保护
    当年造林面积6万亩,完善和更新农田林网40万亩,四旁植树420万株,育苗1.86万亩。已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面积81.34平方公里。当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亩。青岛市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已建成国家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1个,面积1522平方公里;已建成国家级生态村1个。
    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5处,总面积891.41平方公里(不重复计算),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类)1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自然保护区覆盖率8.37%。
3.环境监督与管理
    市政府发布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的第一号通告》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大气污染的第二号通告》。强化了环境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全年实施环保行政处罚959起。执法规范化水平普遍提高,四方区和胶州市环保局通过了山东省环保局依法行政规范化试点验收。全市环保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9件,办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受理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的来信、来访、公开电话共计5729件,比上年增加31.1%,处理率100%,处结率99.6%。
    组织编制《青岛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并初步提出了我市跨世纪环境与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与措施。
    应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的建设项目1421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项目1402个,执行率为98.6%;项目总投资额为8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5亿元,占总投资额的8.9%。建成投产项目1169个,应执行“三同时”项目1044个,“三同时”执行合格率100%;项目总投资34.2亿元,其中用于污染防治的环保投资1.2亿元,占总投资的3.5%。
    省、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项目121项,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20项。共关停并转迁企业15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项目的企业共罚款10.6万元。淘汰燃煤锅炉590台、窑炉23台、茶炉340台、经营型或集体食堂大小灶827眼。共监理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18851套(台)次。开展了控制燃煤含硫量的工作。
4.环境科研与监测
    加强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监督监测,突出了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配合控煤工作,开展了燃煤中的硫份监测;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新建平度和莱西两个自动监测子站。本年度共获取有效监测数据15.7万个。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和日报的基础上,开展了空气质量预报的内部试报工作。下达市级环境保护科研课题10项,完成课题5项。有1项获市科技进步奖。在全市推广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本年度又有2家企业通过认证,使全市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达到15家。海信集团四个型号的电视机通过了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5.环境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开展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控制燃煤污染,呼吸清新空气”等大型宣传活动,成功举办了青岛市首届环境保护产业展览会。开展了“青岛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活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环保新闻稿件900余篇。广播电台开设了“环境与发展”环保专栏节目,全年播出54期。开展了环境意识调查。编辑出版了《美丽的青岛奔向二十一世纪》大型环境保护画册。
    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了环境教育,有3所高等院校和2所职业学校设置了环境保护专业。市环保局、市教委等十一部门联合成立了“青岛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编写出版了《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环保读本一套,已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使用。开展了“保护我们共有的家园”读书和征文活动,市环保局获全国优秀组织奖。共举办各类环保培训班、专题讲座50余期。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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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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