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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19-07-12 10:18:0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0次 评论:0

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镇江市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玉华

                       2019年531

 

 

2018年,镇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保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0.1%,PM2.5年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Ⅲ类以上比例87.5%,省考断面水质Ⅲ类以上比例90%。长江干流水质保持在优良状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一、环境质量

(一)空气环境

2018年,镇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1.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17年上升0.8个百分点,大部分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削减,臭氧污染略有抬升。

1.城市空气

镇江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54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和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最大8小时)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0.7毫克/立方米和109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1.8%、15.6%、33.3%、11.6%和22.2%,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上升0.9%。各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4559微克/立方米2017年相比,丹阳市、句容市和京口区持平,丹徒区上升11.3%,其他市、区均有所下降,其中润州区降幅最大,下降10.2%。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6.2%~77.5%,与2017年相比,句容市、润州区、镇江新区均有所上升其中润州区升幅最大,达4.2个百分点,其他市、区均有所下降,其中丹阳市降幅最大,9.9个百分点。

2.酸雨

2018年,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8.7%,降水年均pH值为5.93。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酸雨发生率分别为13.1%、3.6%、0%、16.1%。与2017年相比,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上升1.0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

2018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好。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8个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87.5%,无劣V类断面。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2.5个百分点。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20个流域地表水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90%,无劣V类断面。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有所改善。

1.饮用水源

镇江市区金山水厂和金西水厂2座集中式供水厂共用的1个长江征润州取水口是我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丹阳市和扬中市的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亦取自长江,句容市集中式饮用水主要取自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

2018年,镇江市区征润州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丹阳市长江江心洲水源地、扬中市二墩港水源地、句容市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太湖流域

2018年,全15个太湖流域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3.长江流域

2018年,镇江市长江干流水质为优, 4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与2017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10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90%和10%,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持平,劣V类比例上升10%,总体水质有所下降。

(三)土壤环境

2018年,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8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337号)文件要求,3个“七五”背景点位开展了剖面监测。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及相关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评价,3监测点位共计9个剖面样品1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塘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标准点位达标率为66.7%,剖面达标率88.9%

(四)声环境

2018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各类声源声强及分布情况无明显变化。声环境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等息息相关,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仍是影响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1.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一般水平,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8dB(A) ,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6.9dB(A)。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镇江市区、扬中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较好,丹阳市、句容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三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一般。扬中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夜间二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较好。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夜间三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一般。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仍为生活噪声,所占比例为60.3%,其余依次为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32.4%和7.3%。

2.功能区噪声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市1~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4.0%、97.1%、96.1%、96.5%,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3.0%、96.1%、94.8%、86.3%。

全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时上升明显,8~18时维持在较高水平,18~21时逐步减弱。

3.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平均等效声级为66.1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昼间一级水平。全市超过70dB(A)(国家昼间标准限值)的路段长度占监测道路总长度的比例为2.2%。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4.2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夜间一级水平。全市超过55dB(A)(国家夜间标准限值)的路段长度占监测道路总长度的比例为27.8%。

(五)生物环境

长江、京杭大运河等主要水体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全市生物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内陆河流底栖动物物种多样性评价等级均为贫乏。与2017年相比,全市河流底栖动物物种多样性不变。 

根据《大气微生物污染级别划分标准》和全市城市环境空气中微生物调查结果进行评价,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100%,较2017年无变化。霉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100%,较2017年无变化。

(六)生态环境

生态遥感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4.2,各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0.3~65.1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与2017年相比,受水资源量影响,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略有下降,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七)辐射环境 

2018年,全市辐射环境3个国控点和14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环境γ辐射吸收剂量率、空气中氡浓度、土壤中主要放射性核素浓度值与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八)危险废物

2018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23.6万吨,综合利用量16.9万吨,处置量4.5万吨,贮存量2.2万吨。截2018年底,全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15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44.363万吨,其中焚烧3.54万吨,填埋12万吨,综合利用28.823万吨。全市共核发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许可证3张,全市铅蓄电池收集能力8万吨。

二、措施与行动

(一)生态文明建设

优化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整治长江豚类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及“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加大土地复垦力度,新增耕地1.7万亩,成片造林1.5万亩,抚育森林6万亩。

发展低碳循环的生态产业。制定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清单,促进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推进工厂建设绿色化,实现了国家级绿色园区零突破。

培育多元繁荣的生态文化。在镇江日报设立《绿色镇江》周刊,开展地球熄灯一小时、喜迎低碳会˙慢游零碳岛绿色骑行、低碳进社区、低碳进企业、低碳进校园等系列活动。1个区、13个镇和27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镇和村命名。

健全民主高效的生态制度。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将资源节约、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生态文明类指标数量占各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总数的50%,权重为35%。制定实施《镇江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二)大气污染防治

大力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018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3.98万吨、4.63万吨,同比分别削减8.09%、7.08%,超过6.8%、7.0%的年度减排目标。其中,重点工程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约3499吨、3699吨。

深入治理工业污染。完成燃煤大机组5台92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整治燃煤小锅炉15台,工业窑炉38台。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项目182项,低VOCs含量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项目78项,汽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项目80项。完成3家厂矿企业物料堆场的粉尘治理。

严格控制城乡面源污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现“零”焚烧。

综合防治机动车船污染。对注册登记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全面执行国五标准,完成推广新能源汽车377辆(折合标准车2630辆)。推进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逐步实现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2018年全市建设港口岸电推进项目36台(套)。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空气质量预测时间从24小时提前到48小时,预测结果作为预警发布的依据。圆满完成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三)水污染防治

推进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同比削减4.25%、4.03%、4.59%和4.57%,均超额完成4.06%、3.8%、4.29%和4.12%的年度减排目标。

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工程53项。对京杭运河和重点入河支流水质全面监测,科学制定整治计划,迅速推进落实整改。

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推进长江江心洲丹阳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14项,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率100%。

深入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围绕《镇江市2018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扎实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太湖流域15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率54.9%规模养殖场治理率95%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土壤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镇江市“土十条”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镇江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实施汽修企业、自建焚烧炉企业、钢铁企业、废酸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和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培训区级自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均执行了危险废物公示制度规范化达标率90%以上。强化危险废物“减库存、控风险”工作,库存量2017年削减18981.1吨,削减率46.2%。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多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五)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围绕环境监察工作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解决群众身边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2018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388人次,较2017年增长18%检查工业污染源12812厂次,较2017年增长14.7%。加强环境信访问题调处,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5020件,同比下降4.25%。

深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对辐射工作单位核技术利用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监察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排除隐患,化解风险。2018年,共对我市辐射工作单位开展现场监察200余次,其中涉源单位40家,监察50余次,监察率100%。射线装置单位160家,监察150余次,监察率超过省厅40%的要求。对辖区内6家金属熔炼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率100%。

(六)环境风险防控

2018年,共接报和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故6起,其中涉及企业安全事故3起,交通事故3起,由于应对及时,措施得当,事故均得到有效处置。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隐患整治,企业突发环境事故与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开展三大行业重点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和“八查八改”工作, 59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完成50家,完成率85 %,有效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七)环境法治建设

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等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执行良好。实行环境执法监管以县级为主,市级负责督查稽查和大案要案查处,查办大要案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行政复议无撤销、行政诉讼无败诉。

(八)环境监测预警与信息化

积极推进“互联网+”绿色生态工程,建成镇江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系统,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监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加强环保政府网站群建设,结合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增加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保网络舆情系统,健全环保舆情信息的处理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九)政策科技、宣传教育与国际交流

开展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镇江经济开发区获得江苏省生态工业示范区的命名,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江苏省扬中经济开发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分别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绩效评估,分别取得优秀、良好、及格。

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加强65世界环境日宣传,承演由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演艺集团话剧院联合创作的环保主题话剧《生命的托付》。联合市公安食药环侦支队、金山检察院等单位开展65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有序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绿色中、小学校8所。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设立了环保宣传栏、成立了环保志愿者队伍。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荣获2018中欧绿色和智慧城市(低碳智慧城市)先行奖,在参与竞选的100余家中欧城市中位列首位。成功举办以“培育低碳新经济·推进发展高质量”为主题2018国际低碳(镇江)大会,邀请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学者等齐聚镇江共话低碳发展和环境治理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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