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镇江市2004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纪英
2005年5月26日
200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率先,两步走”目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巩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成果,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城市活动,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的各项任务。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了环境安全,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推动全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跨越发展作出了努力。
一、空气环境
(一) 废气排放情况
2004年,全市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1190.37 万吨,其中燃料煤消费量1072.04万吨,原料煤消费量118.33 万吨。燃料油消费量3.55万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47.8 亿标立方米,其中燃烧废气排放量98.11亿标立方米,工艺废气排放量49.69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93893.94 吨,烟尘排放量34540.41 吨,工业粉尘排放量13724.15吨。
(二) 城镇空气
市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0.048毫克/标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0.039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0.123毫克/标立方米。硫酸盐化速率年均值0.77毫克 SO3 /100平方厘米碱片?日。市区空气自然降尘量为12.83吨/平方千米?月,优于地方标准。
丹阳市云阳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36毫克/标立方米、0.028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06毫克/标立方米。
句容市华阳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20毫克/标立方米、0.040毫克/标立方米和0.051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扬中市三茅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38毫克/标立方米、0.037毫克/标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08毫克/标立方米。
(三)酸雨
市区降水中酸雨发生频率为0,降水pH范围为5.80―7.82。
丹阳市云阳镇、扬中市三茅镇降水中酸雨出现频率分别为7.8%、7.7%,丹阳、扬中和句容3市降水pH值范围分别在5.37—6.33、5.51—7.53和5.72—7.87。
二、水环境
(一)废水排放情况
2004年全市工业用水总量44529.24万吨,其中重复用水量33620.26万吨,重复用水率为75.5%。全年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8073.27万吨,达标排放量7947.13万吨,工业废水达标率98.44%。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挥发酚9.32吨、化学需氧量13223.98吨,石油类48.67吨,分别比2003年削减0.75%、7.37%、43.22%;氨氮排放量为439.25吨,比2003年增加30.66%。
(二)城市饮用水源
市区金山水厂和金西水厂2座集中式供水厂共用1个取水口,是我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丹阳市和扬中市的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亦取自长江,句容市集中式饮用水主要取自房家坝水库和北山水库。全市各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满足Ⅱ类水标准。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
(三)长江
我市长江外江段保持Ⅱ类水质标准。内江水质总体达到Ⅳ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挥发酚等。长江扬中段水质良好,优于Ⅱ类水标准。
(四)运河
京口闸至谏壁的古运河段水质总体上达到Ⅳ类水标准,表现为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挥发酚、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谏壁至丹阳的大运河段水质总体上达到Ⅲ类水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和溶解氧。
丹阳市丹金溧漕河、扬中市各内港、内河、丹徒区捆山河、通济河等水质均满足功能要求。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达到省控要求。句容河水质基本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丹徒区和句容市的中小型水库水质良好,基本满足所要求的Ⅱ类或Ⅲ类水域功能。
三、声环境
1、市区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56.3dB(A)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上年水平。
1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7dB(A),优于国家1类区标准;夜间为47.9dB(A),超国家1类区标准。2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4dB(A),优于国家2类区标准;夜间为50.3dB(A),超国家2类区标准。 3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0.7dB(A),优于国家3类区标准;夜间为54.8dB(A), 优于国家3类区标准。4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0.1dB (A),超国家4类区标准;夜间为60.9dB(A),超国家4类区标准。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2dB(A),比上年上升1.6dB(A),优于交通干线噪声标准;超标路段长度比上年继续减少。
2、城镇
丹阳市云阳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0dB(A)(昼间),比上年上升0.2 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0dB(A),比上年上升0.8 dB(A)。
句容市华阳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5dB(A)(昼间),比上年下降0.7 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0dB(A),比上年下降1.3 dB(A)。
扬中市三茅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5dB(A)(昼间),比上年上升3.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3dB(A),与上年持平。
四、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02.5万吨,其中粉煤灰196.67万吨、尾矿55.53万吨、炉渣58.08万吨、危险废物8962.66吨、冶炼废渣12.23万吨和其他废物30.67万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451.03万吨,其中危险废物利用量1745.22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2.63%,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五、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
自然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被列为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镇江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工程》继续实施。全面启动镇江生态市建设工作,编制了《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对全市2002年至2020年生态市建设进行了全方位规划,编制的理念紧跟国际发展前沿,具有先进性。成立镇江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全市的生态市建设工作。丹阳市、丹徒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其中丹徒区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已经过区人大审批,进入实施阶段。扬中市巩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年内建成了镇江市级环岛森林公园。
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丹徒区黄墟镇建成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成为全市首个环境优美乡镇。全市另有5个乡镇的环境规划正在修编。扬中市新坝镇新坝村、油坊镇邻丰建成省级生态村,成为全市首批生态村。
继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先后在辖市区建成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改市级示范点,带动全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工作。
推动全市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发展,至年底全市已有5家企业的12个品种获得有机食品证书,另有5家企业的5个品种获得有机食品转换证书。
专栏
国家环保总局授予我市国家模范城市光荣称号
自2000年底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来,我市全力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市最大的一项“民心工程”,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优先战略,不断开拓,大胆创新,全力打造城市形象,积极推动城市建设和投资环境、人居环境的改善,使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较大的改善,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能力与空间。2004年12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汪纪戎副局长代表国家环保总局为我市授牌。
通过创模,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江南名城形象。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改善了城区工业布局,提升了产业层次。改善了投资环境,提升了城市发展活力。
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首长环境保护负责制, 2004年4月13日,市长许津荣与各辖市区长签订了各辖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状》(2003—2007);责任状确定了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办实事目标和保障措施目标。为使责任状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每年下达市长环保目标分解任务,通过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等手段,推动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各辖市(区)政府市(区)长第四轮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2003-2007年)已开始实施。
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我市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加快传统产业向新型工业化转变,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突出重点流域和污染重点企业。完成了镇江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编制及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规划确立了镇江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提出了近期实施的重点工程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同时为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全市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被列入第一批省级循环经济建设试点,8家单位中属于循环型工业企业4家,循环型农业4家,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环境与经济效益。全面推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扩大了试点范围,确定了中盛粮油工业(镇江)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镇江市循环经济试点。
全年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共实施中高费、底费和无费方案289项,减排废水119.6万吨,COD0.4吨,特异因子1490吨;减排废气26.1万立方米,烟尘5788吨、二氧化硫676吨。减排固体废物3.6万吨、废液3.2万吨。“三废”综合利用经济效益5193.0万元,增加产值19138.0万元,降低成本6041.2万元,综合经济效益24862.8万元。
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
2004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为全国推广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这一项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将其法制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提升了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了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全市共有494家工业企业参评,经评定全市获得绿色环境标志色的企业18家、蓝色317家、黄色90家、红色53家、黑色16家。2004年我市总参评企业数仍占全省各省辖市前列,并向省申报评定省级绿色企业4家,经省评定获省级绿色企业称号。全市工业企业参评数比去年增加84家、绿色企业增加8家、蓝色企业增加36家。
三产服务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开始实行。其中蓝色39家、橙色20家。我市首次对三产服务业环境行为评级并向社会公开属国内首创,对三产服务业自觉改善环境行为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嘉新京阳水泥有限公司获得江苏省环境友好企业称号,江苏中电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获得环境标志称号。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4年,我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控制污染,坚持“五不批”,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拒批。2004预审项目845个,有7个项目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标准被否决,杜绝了新的重大污染源的产生。
认真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98年以来的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以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20个项目、未履行环保竣工验收的18个项目按有关规定,下达了限期整改任务。
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2004年,全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厅的总体部署,市环保局联合市发改委、经贸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和安监局等6个部门共同开展了镇江市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市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2000多厂次,共查处不法排污企业43家,形成了对不法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有力打击了极少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了工业企业污染反弹。
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共检查矿山企业218家,对47家严重违法生产企业下达了停止生产、限期关闭的行政处罚,对124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遏制了我市部分地区采石场、石灰窑、轧石厂等企业违法开发矿山资源、污染环境的势头。
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配合省辐射站对全市各涉源单位的废弃放射源进行集中收贮,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共清除废弃放射源33枚。截止目前,我市现共有密封放射源315枚。
完成江苏省绿色工程规划(第二期)
为实现《江苏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省环保厅和省发展委将我市10个项目列入江苏省绿色工程规划(第二期)任务并下达,内容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填埋厂建设、电厂脱硫和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等。根据时间进度要求,我市已全面完成规定任务,为我环境质量改善,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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