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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201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2019-07-05 09:32:1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2次 评论:0

2011年度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2011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一二年五月二十五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

水环境质量状况                        2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4

声环境质量状况                        6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8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9

环境综合整治                          10

生态市建设                            12

循环经济建设                          13

环境监督管理                          14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内外经济形势极其复杂的一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市围绕“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积极应对挑战、主动破解难题,着力发挥产业优势、文化优势、环境优势,突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城乡统筹等重点工作,坚定不移地调结构、抓升级、惠民生、促和谐,全年经济运行态势总体平稳,社会发展协调推进,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达到10716.9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增长13.3%11.5%26.5%30.0%118.5%。切实支持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建设,优先增加民生投入,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02.63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支出为383.44亿元,比上年增长28.4%。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50.2%

全市环保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执行三区三城建设和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地把环保优先方针贯穿经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 始终如一地高举环保惠民旗帜努力改善环境民生,坚定信心, 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开拓前进,取得了十二五环保工作良好开局,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环保事业进一步发展。全社会环保投入达到387.44亿元,GDP的比重达3.62%

 

 

 

 

水环境质量状况

 

 

苏州市地表水污染属综合型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等。影响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首要污染物为氨氮,对氨氮污染物的控制成为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关键。

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23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5.7%,较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市5个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得分为86.7分,与上年持平。小康社会水域功能区达标率为90.6%,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饮用水源水质

全市1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属安全饮用水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河流水

全市22条国控及重点流域主要河流的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石油类等。8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36.4%12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占监测河流的54.5%2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占监测河流的9.1%。水质较好的河流为太浦河和望虞河,水质较差的河流为十一圩港和张家港河。

 

湖泊水质

全市主要湖泊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尚湖、太湖(胥口片)、独墅湖、阳澄湖和金鸡湖。尚湖和太湖胥口片水质较好,总体达到水域功能类别类水标准,独墅湖和阳澄湖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标准,金鸡湖水质基本达到V标准。全市主要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和总磷,表明湖泊水质污染以富营养化为主要特征。

地下水水质

苏州市区地下水水质较好,13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III类标准,水质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苏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环境空气质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值为70。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的天数比例达到91.78%,比上年提高1.64个百分点。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分别为0.035毫克/立方米、0.057毫克/立方米、0.08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苏州市所辖五市(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40.04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80.04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560.076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降水

苏州市区降水pH值范围在3.577.60之间,pH年均值4.86,酸雨发生频率为47.70%,酸雨发生频率比上年减少10.86个百分点。

五市(县)城区降水pH年均值在5.32(太仓市)~5.81(张家港市)之间,常熟、昆山和太仓市劣于酸雨临界值5.60;单次降水pH最小值为4.05,出现在常熟市。各地年酸雨发生频率范围为8.20%(吴江市)40.0%(常熟市)之间。按酸雨发生频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和吴江市。与上年相比,除张家港市酸雨发生频率有所上升外,其余四市(县)均有所下降。

降尘

苏州市区降尘年均值为2.18/平方千米·月,符合国家推荐标准。

 

 

 

 

 

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道路交通噪声总体质量等级均为好,与上年持平;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等级基本为较好以上;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类别要求。

城市功能区噪声

苏州市区及所辖五市(县)城区功能区噪声1234a类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类别要求。

苏州市区2类、3类、4a类功能区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污染程度减轻;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和1类功能区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保持稳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苏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4.3分贝,低于55分贝,质量评价等级为较好。苏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生活类声源所占比例最高,为67.6%常熟、张家港昆山市和太仓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等级为较好。吴江市平均等效声级低于60分贝,高于55分贝,评价等级为一般。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苏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评价等级为好;五市(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68分贝,评价等级为好。

苏州市区主要道路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分布61.972.0分贝之间。南园北路、南园南路、东北街和干将东路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较上年有所增加,噪声质量评价等级为一般其余干道平均等效声级均在70分贝以下,评价等级为好或较好。

 

环城河航道噪声

苏州市区环城河航道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为59.2分贝,低于最高标准限值70分贝的要求,较去年上升了1.5分贝。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自然保护区情况:中区光福自然保护区,面积为0.61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情况:木渎、石湖、虞山、同里、寒山寺、虎丘等19个风景名胜区,面积836.77平方公里

森林公园情况:苏州高新区黄山、大阳山、昆山市淀山湖和吴江市肖甸湖、铜罗森林公园,面积为22.72平方公里。

湿地保护情况:制定《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苏州太湖三山岛湿地公园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建成3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4个国家级、4个省级湿地公园。

生态环境质量: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5.5,按照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分级标准评价,属于良好级别,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系统稳定。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全市废水年排放量为132449.68 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为71461.88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60987.80万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74516.56万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49083.86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0.48%。全市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78418 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47888万吨;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30530吨。全市重点工业企业1850家,废水治理设施1711台(套),设施处理能力430.5万吨/日,实际处理工业废水69775.57万吨。全市实施并完成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30项,COD削减率为3.1%,氨氮削减率为2.6%。

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为15161.30亿标立方米,全市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19.21万吨、23.34万吨和5.09万吨。全市重点企业共有废气治理设施4278台(套),其中脱硫设施722台(套),设计处理能力6440万立方米/小时,脱硝设施16台(套)设计处理能力1245万立方米/小时。全市实施并完成空气污染物减排项目23项,SO2削减率为2.92%,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7.56%。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2279.5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2232.0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7.92%。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52.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1.6万吨、处置量21.2万吨。

 

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综合整治

保障饮用水安全一是做好蓝藻预警监测。切实加强太湖、阳澄湖等水域蓝藻巡测,加强饮用水源、引水通道水质监测。二是提高预警能力。充分发挥各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等自动监测仪器作用,实时监控蓝藻发生、发展情况。三是全面落实蓝藻打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蓝藻打捞工作,重点区域做到蓝藻日产日清。四是全面实施饮用水安全项目。各供水分区均落实了多水源保障措施,实现了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做到了源水互补、清水互通。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业、工艺和设备。编制实施2011年减排项目实施计划和下半年应急预案,按期完成130项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并投入运行。严格落实《苏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和《苏州市2011年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关闭115家化工生产企业,提标淘汰印染生产能力4918万米。加快组织实施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工作。继续开展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分散企业搬迁入园。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22.12亿元;按期建设26个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2万吨/天。新增污水管网885.9公里,是计划任务的125%。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和中水回用,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加强资源化利用,按期建设4个污泥处置项目。二是加强垃圾污染控制。苏州市七子山垃圾渗沥液处理提标工程、吴江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号库建设工程项目等6个垃圾处理场项目已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三是提高船舶防污染处置能力。完成了对太湖流域水上加油站(点)防污染应急设备的配备;完成了航经太湖流域22KW以上运输船舶、危险货物运输船及载客12人以上客船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完成了12人载客以上客、旅船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的配备;完成13个船舶垃圾收集站和7个船舶油废水回收站。四是大力推进节水减排。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建成千灯火炬污水厂尾水生态处理工程、吴江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吴江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等3项节水减排项目,按期建设苏州高新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二期工程。

做好重点断面和省界断面达标工作。一是开展重点断面达标工作。高度重视重点断面达标工作,各有关市(县)、区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开展并完成了新的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工作,重点工程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二是继续推进省界断面水质改善。以省界断面所在的昆山市、吴江市水质改善为抓手,统筹建立完善上下游联合治污机制;继续进行每旬一次的加密监测;对重点区域实行市月查和地方周查制度;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与省界断面水质改善相挂钩,对省界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地区,实施严格审批和限批,并根据省界断面水质改善情况,动态调整。

大力推进胥江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编制实施了木渎地区胥江流域黑臭河道整治方案,检查出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540家(其中:93 家雨污分流不彻底、447家未接管排污),全部完成限期治理,210家问题企业确认关闭、 搬迁,330 家企业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或截污纳管排污整改,木渎地区河道黑臭问题有所缓解。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蓝天工程 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全力遏制灰霾、酸雨、挥发性有机物等复合型空气污染增长态势。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十二五 蓝天工程 》和《 苏州市 2011 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并部署实施。编制了《 苏州市十二五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对照目 标安排了 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和颗粒物减排项目。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以旅游和厂包车为重点,开展冒黑烟客车有奖举报和专项整治,及时查处和曝光整治 150多辆违规车辆。提高机动车的准入门槛,自 7月起全市轻型汽油车执行国标准,全市发放环保绿色标志662626张第三阶段黄标车限行方案,将限行区域扩大到260平方里。对全市17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每月开展专项检查,限治理了一批违规行为,暂停了1 家机构环保检验资质 。

    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编制完成《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了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体系、治理扬尘的具体举措和管理要求、法律责任等,通过建章立制提升了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积极治理挥发性气体。制定落实《苏州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按期推进全市615座加油站、17座油库、260辆油罐车实行油气回收装置改造项目。

 

环境噪声综合整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加强12369”的接处警工作,市区处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965件,处结率100%,并对37起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案件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为100.5万元。

 

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依照《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区在2011523日至619日期间,停止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发放。对市区建筑施工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对中高考考场周边噪声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加大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执法力度。苏州市环保局、住建局联合开展“绿色护考”执法活动,保障考生拥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生态市建设

 

 

生态市创建取得重大突破。坚持以国家生态市(区)创建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所辖五市(县)、吴中区、相城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市(区),苏州国家生态市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编制实施《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和《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1年工作计划》,吴江市、吴中区圆满完成2010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并通过省级考核,2011年度连片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常熟市、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编制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农村连片整治实施方案。

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03.9万亩,占小麦和水稻播种面积的89.4%;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6%;全市氮肥全年使用量为51900吨,比2005年下降了23%。二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96个自然村或农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1.07亿元,以规划保留点户数计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3%,太湖一级保护区达到78%,阳澄湖水源保护区达到72%。全市共建设生态沟渠塘41.45万平方米,建成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31项,建设生态发酵床2.05万平方米,完成3.46万亩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继续推进“细胞工程”建设。新增吴中区临湖镇等5个全国环境优美镇、张家港市永联村等6个国家级生态村和太仓市太星村等19个江苏省生态村。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苏州市以及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被列为第三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苏州市以及吴江市、苏州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论证。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修班”;成功承办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第一届(苏州)年会,并形成《生态文明苏州宣言》。

 

 

 

循环经济建设

 

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编制实施《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苏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市新建成循环经济企业70家。 

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和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市环保局与经信委联合出台了《 苏州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按期制定落实强制性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编制实施2011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计划,省下达的233家重点企业清洁审核任务全部完成。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全市新增加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2 家,累计达到15家,逐步形成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成果显著。

坚持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作为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提高工业园区综合竞争力。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作为全国首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通过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绩效评估,各项生态环保指标均名列国家同类园区前列。昆山经济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经济开发区、吴江经济开发区、吴中经济开发区、昆山花桥开发区通过考核验收,并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相城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已通过验收,等待命名。至此,全市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4个,占全国建成数的 26.7%;建成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8个,占全省建成数的 36.3%。此外,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通过国家级论证,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和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通过技术考核。

 

 

 

 

 

环境监督管理

 

环境执法

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对医药制造行业、双危企业、重金属行业、化工、印染行业等进行重点检查。全市共出动监察人员101321人次,检查企业53901厂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378份,搬迁或关闭企业67家,限期治理企业669家,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68件,建议处罚金额4650万元,建设项目试生产监察1744件,否决不具备试生产条件项目153件。

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整治突出环境问题105全面完成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关注的50个环境问题。重金属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铅蓄电池行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整治,全市35家涉铅生产企业,关闭21家,停产等待关闭7家。全市完成整治线路板电镀企业99家。两级联动、多措并举整治区域废气污染投诉,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从严开展重污染行业企业环保核查完成2家制革企业、1家稀土企业和5 家涉重上市公司环保核查。

 

固体废物监督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严格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强化固废环境行政审批,全市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7125批次,批转移危险废物61.52万吨,废桶79.79万只。其中苏州市局共批准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请2922批次,批准转移危险废物约25.95万吨,废桶28.45万只。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使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行政许可权力更加公开透明,611月分别开始试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办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网上运行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召开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工作会议,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法人代表递交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污染防治、规范经营行为的承诺书。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培训重点,全年组织培训14场次,累计培训630人次。召开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专题会议,落实《江苏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污泥跨市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加强执法监督。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多晶硅,二恶英企业组织了多专项执法检查,累计检查610厂次调解3起危险废物跨地倾倒事件,妥善处理固废信访纠纷84起。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书29份,建议处罚金额224万元,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57份。加大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转移倾倒力度,拓展、创新处罚方法,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对3起倾倒危险废物事件5名肇事者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核与辐射监督管理

 

加强辐射项目审批。审批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7份,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竣工验收91个,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225份,审批放射源转让2063枚,完成放射源转移(预)备案46枚。辐射工作单位 “三同时”验收申请率、许可证申请率、年度评估率均达100%。利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和《苏州市环境业务协同管理信息平台》开展了辐射相关行政许可的网上审批工作。

强化辐射工作单位监管。对全市198家涉源单位的1847枚放射源、634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1904台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状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全市21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和大型废旧金属交易企业辐射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22家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书,整改完成率100%。全年监督处置了9家涉源单位的18枚废放射源,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成功举办“环辐一号”辐射事故应急演习。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电磁辐射车载移动监控系统及放射源安全自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持续对我市电离辐射环境、电磁辐射环境及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进行自动实时监控。2011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了辐射应急监测工作并执行辐射环境监测日报制度,利用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编制辐射监测日报并报送市政府,为辐射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全年共编制报送辐射环境监测报告254份,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环境γ辐射瞬时剂量率低于江苏省天然背景值水平,其值均在正常范围之间,未出现异常。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

全市参评企业2975家,较去年总数增加468家(增长18.7%),其中市区908,较去年总数增加65家,张家港398家,常熟598太仓339昆山399吴江333。参评企业中共有绿色企业405家,蓝色企业2047家,黄色企业439家,红色企业62家,黑色企业22家。评价结果于65日世界环境日在网站上公示以便公众监督,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用于绿色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共享。

 

 

建设项目管理

进一步提升环保审批服务效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3260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48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5081个,登记表7697个;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349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44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67个,登记表38个。全年拒批、劝阻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67个,涉及投资金额44.3亿元。 

 

环境应急管理

制定实施《2011 年苏州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首次扩大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点危废处置单位、重点放射源使用单位、重点化工区、环境敏感区等,全市共排查环境风险目标813个,其中重点风险源企业758家,排查出122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搬迁化工场地和化工园区各1个、限批园区1家、正在搬迁企业1家、落实治理方案1家、其余全部完成整治任务。以节假日期间、灾害天气期间和全市重大活动期间 三个期为重点时间段,深入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环境风险源企业 623厂次,整改了一批企业在环境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加快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修订了《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编制并推广了13个重点行业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进一步落实《苏州市环境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调查建库工作方案》,完成新增531家环境风险源企业的数据建库工作,并开展分类分级评估。及时有效处置2起交通运输事故引起的环境次生事故,确保未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确保环境了安全。 

 

 

环境监测和信息

全年获得监测数据1880935个,其中环境质量监测数据1237925个,污染源监测数据266822个,科研监测数据20229个,其它监测数据355959个。

全力推进环境监测站达国家标准建设,市中心站、五市(县)站和吴中区站在省内首批通过国家标准化达标验收。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加强市区灰霾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灰霾监测网络,拓展了监测指标。组织编制《苏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开展太湖、阳澄湖水污染蓝藻监测预警工作,报出太湖蓝藻监测预警日报214期、手机报214期、综合报134,《阳澄湖蓝藻监测预警日报190期、手机报190期、综合报110,《京杭运河、外城河水质及蓝藻周报27期、专题调查报告5;开展胥江小流域水环境专项监测23次,编报《胥江水质监测快报23期、《胥江小流域综合整治综合分析报告》2期。完成了全市181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了涉铅、涉重、涉化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及时编报各类监督性监测专题报告。开展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环保指标监测和市级监管企业二噁英监测工作,首次将二噁英指标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

 

环境宣传和教育

依托媒体、网络等宣教平台,深入开展环保典型宣传,在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频道制作播出23期《环保大视野》;在《名城苏州》网站开设网络环保视频专栏;与电台合作开展《我爱苏州 我爱环保 体验生态 放飞梦想— — 2011寻访身边的优美生态家园大型新闻行动》;在各级媒体刊发文章及播出视频新闻500余篇次。紧密围绕生态市建设、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等年度环保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环保知识宣传,精心制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成果展示片和技术报告,广泛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新闻宣传,编制印发《苏州市民生物多样性知识手册》等。以环境宣传月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成功举办了安利环保嘉年华苏州站活动、 送三精蓝瓶回家大型公益活动、爱太湖、乐生活苏州站活动、苏州市第二届大学生环保演讲比赛等。继续推进绿色创建,开展苏州绿色社区碳汇林调查项目论证和国际生态学校项目评比等绿色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了第十一批市级绿色学校27所,第九批市级绿色社区58家 。

举办污水处理职业资格初级和中级培训班,206人通过职业技能考核并取得资质证书。

 

对外合作与交流

接待美国、日本、德国、丹麦、韩国、瑞典等20多批(次)约80多人次来苏进行环保考察交流活动等工作。

 

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

积极承办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苏州市环保局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 11 件(主办 6 件,协办5 件),市政协十二届次会议提案 16 件(主办 7件,协办 9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8728件,比上一年度减少了459件,下降率为5.0%

 

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加强环保窗口单位建设,积极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充分发挥服务窗口职能作用和示范岗引领作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年度评选中,市环保窗口被评为双十佳二是按照阳光化要求,促进环保公众参与。制定实施《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法》,积极推行环保权利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审核、评议、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

苏州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为打造最佳宜居城市尽责、为创建生态城市尽力、为服务人民群众尽心”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着力在反思问题抓整改、查找薄弱打基础、吸取教训抓预防上下功夫,积极为环保事业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狠抓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围绕“慎”、“勤”、“清”为官准则,突出修身、慎权、服务、清廉、正气等内容,落实廉政党课、每季度一次集中式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制度约束,不断规范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行为。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推进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保障体系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围绕科学行使“决策权”、透明行使“审批权”、 规范行使“处罚权”,制定规章、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年度各项环保工作中去,加强内部监督和工作督查,着力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突出作风效能提升,抓好工作结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以“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梳理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执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惩防体系建设深化和干部管理教育落实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服务企业热情高效、维护环境安全、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打造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新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江苏省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完善环境监察工作考核标准,全面推动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队伍开展标准化建设创新环境执法方式,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行环境行政指导,切实帮助企业纠正轻微违法排污行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解决治污控污难题组织开展了苏州市2011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苏州市环境监察人员大比武 环辐一号 辐射事故应急演习等,参加了苏州市重特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苏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拉动演练,环境监管能力得到锻炼提高完成数字环保项目建设,建成数据管理平台,对5.5万余家污染源编码,实现了环境监测断面一点一档管理;建成环境管理平台,实现以污染源管理为主线,覆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收费监测监察执法处罚等环境管理体系;建成应急管理平台,将1820家风险源企业纳入管理范畴;建成监控预警平台,集成了21个空气12个水17个声的自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覆盖行业扩大到9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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