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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2009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2019-07-05 09:26:58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2次 评论:0
2009年度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2009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
水环境状况                            2
空气环境状况                          4
声环境状况                            6
生态环境状况                          8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9
环境综合整治                          10
生态市建设                            12
循环经济建设                          13
环境监督管理                          14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苏州市下辖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市和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吴中区、相城区以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苏州工业园区。全市总面积8488.42平方公里,其中丘陵面积占2.65%,水域面积占42.52%。市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全市户籍总人口633.29万人万人,其中市区户籍总人口240.21万人。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面对严重的全球金融危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三区三城”为目标,全力做好保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创和谐的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经历了下降、企稳、回升三个阶段,逐步朝积极方向转化,经济触底回升的态势得到巩固和确立,经济社会呈现和谐共进的发展局面。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774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5%。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45.1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67.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农民人均纯收入12939元,比上年增长10 .0%。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20元,比上年增长10.3%。
全市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圆满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蓝天工程”,有效解决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全年环保投入达到271.4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51%,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3.5%,农村地表水达标率达到82.0%,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329天。
 
 
 
水环境质量状况
 
苏州市地表水污染属综合型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等。影响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首要污染物为氨氮,对氨氮污染物的控制成为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关键。
饮用水源水质
全市1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属安全饮用水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达标率比上年略有提高。
 
河流水质
全市26条重点流域主要河流的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1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3.9%;13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50.0%;7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26.9%;2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7.7%;3条河流受氨氮指标影响总体水质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11.5%。水质较好的河流为太浦河和一干河,水质污染较为严重的河流为十一圩港和张家港河。
苏州市区主要河流2005年-2009年综合污染指数变化情况见下图。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目标要求,京杭运河苏州市区段基本满足Ⅳ类水质功能目标要求,但受上游来水氨氮本底超V类影响,各断面氨氮指标均超过V类水标准。市区外城河总体水质基本达到V类水要求,距离2010年Ⅳ类水质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氨氮超过地表水V类水标准。市区内城河总体水质基本达到了地表水Ⅴ类标准,各断面氨氮指标均超过V类水标准,醋坊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总磷和生化需氧量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京杭运河苏州市区段、市区外城河水质自2006年起呈好转趋势,内城河水质自2007年起呈好转趋势,市区河流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
湖泊水质
全市主要湖泊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尚湖、太湖、阳澄湖、独墅湖和金鸡湖。尚湖、太湖水质较好,总体水质基本达到水域功能类别Ⅲ类水要求,但反映富营养化程度的总氮和总磷指标存在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现象。独墅湖、阳澄湖和金鸡湖总体为Ⅴ类水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全市湖泊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表明湖泊水质污染以富营养化为主要特征。
地下水水质
苏州市区地下水水质较好,13项指标中有12项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水质保持稳定。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苏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环境空气质量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值为69,优于上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的天数比例达到90.14%,比上年提高0.5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
 
苏州市所辖五市(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基本保持稳定。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6~0.04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32~0.04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71~0.086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苏州市区降水pH范围在3.18~6.92之间,pH年均值4.18,酸雨发生频率为82.89%,酸雨发生频率比上年增加13.78个百分点。
五市(县)城区降水pH年均值分别在4.80和5.73之间,除太仓和吴江市外,常熟、张家港和昆山市(县)劣于酸雨临界值5.6;单次降水pH最小值为3.87,出现在常熟市。各地年酸雨发生频率范围为13.9%~51.1%之间。按酸雨发生频率由重到轻依次为:常熟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和吴江市。与上年相比,除常熟市和昆山市酸雨发生频率有所上升外,其余市(县)均有所下降。
苏州市区降尘年均值为1.90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降低33.3%,符合国家推荐标准。
 
 
 
 
 
 
 
 
 
 
 
声环境状况
 
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与上年持平。各地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等级基本为良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总体质量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相应类别要求。
城市功能区噪声
苏州市区及所辖五市(县)城区功能区噪声1、2、3、4类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相应类别要求。
苏州市区功能区1、2、4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污染程度减轻;3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污染程度加重;3类功能区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与上年持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生活类声源所占比例最高,为67.2%,与上年持平。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6分贝,低于55分贝,质量等级为良。常熟市、张家港市、吴江市、太仓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评价等级为良;昆山市平均等效声级低于60分贝,高于55分贝,评价等级为轻度污染。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6分贝,评价等级为好;五市(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68分贝,评价等级为好。
市区南园北路、南园南路、干将东路、新市路、竹园路等5条道路平均等效声级仍超过70分贝,其余干道平均等效声级均在70分贝以下,符合国家标准。市区道路交通噪声超过70分贝的道路数量较上年持平。
环城河航道噪声
苏州市区环城河航道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8.1分贝,低于最高标准限值70分贝的要求。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自然保护区情况:吴中区光福自然保护区,面积为0.61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情况:木渎、石湖、虞山、同里、寒山寺、虎丘等19个风景名胜区,面积为836.77平方公里。
森林公园情况:苏州高新区大阳山成为国家森林公园,建成高新区黄山和大阳山、昆山市淀山湖、吴江市肖甸湖和铜罗森林公园,面积为22.72平方公里。
湿地保护情况: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湖滨湿地公园和常熟沙家浜湿地公园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吴江肖甸湖和太仓金仓湖成为省级湿地公园。全市已有4个国家级、5个省级湿地公园。
2008年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71.4,比上年略有提高。
2007和2008年全市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全市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为57348.65万吨,略低于上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94%,比上年略有提高;苏州市区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为16766.06万吨,略高于上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84%,比上年略有提高。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52410.77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3.4%,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苏州市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23506.43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5.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市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4.57万吨,比上年削减0.74万吨,削减率为13.9%。
 
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为6611.1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年排放量为4334.3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量为2276.8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均有所增加。全市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14.73万吨、4.81万吨和2.06万吨,其中二氧化硫比上年削减1.52万吨,削减率为9.4%、烟尘、粉尘分别比上年增长了0.53万吨和0.04万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1879.6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35.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年综合利用量为1855.9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59%,其中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55.4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综合整治
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加强蓝藻监测预警,强化对“湖泛”的巡查。实施区域供水干管互通工程,基本实现供水管网互连互通。
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太湖、阳澄湖综合整治项目851个,完成投资约123亿元。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提标工程,实施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46家,重点行业提标改造90家。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30个,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其中太湖一级保护区与阳澄湖保护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
全面提高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制定实施《江苏省太湖流域省界断面总体达标方案》,启动点源治理、河道整治等5大类96项、总投资达51亿元的治理工程。其中已完成昆山周庄第二污水处理厂、吴淞江(桑田岛)河岸整治改造等工程37项,完成投资22.7亿元,开工建设金华盛纸有限公司7000吨/日中水回用等工程11项,完成投资近9000万元。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科学调水等综合措施,5个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总体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确保、三个下降”目标。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有序推进机动车排气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国Ⅲ排放标准。全市建成13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简易稳态工况法检测实现全覆盖。公交车冒“黑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新增、更换、淘汰,市区达到国Ⅲ标准的公交车有1614台,占比达到55%,较上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
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加强道路精细化保洁,市区新增26台大中型作业车辆,作业保洁路面累计长度达到580公里,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率达60%。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
积极治理燃煤污染。全市列入国家酸雨控制区“十一五”规划的6台300MW脱硫工程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19台833MW小火电机组全部关停。市区共淘汰燃煤设施279台,禁燃区面积达到380平方公里。
 
 
 
 
 
 
 
 
 
 
 
 
 
 
 
 
 
 
 
 
环境噪声综合整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市区处理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498件,并对36起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
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在中、高考期间停止对夜间施工的审批,安排人员深入各考点值班。加强“12369”的接、处警工作,严肃查处夜间违法施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建筑工地违法施工黑名单,保障考生拥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生态市建设
 
 
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常熟、昆山、太仓被确定为第二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张家港、常熟和昆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国家论证,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工业园区编制、实施《生态优化行动计划实施规划》,全力将中新科技城打造成低碳示范区。
加强生态修复与建设。太湖湿地公园等一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完成13处、1.2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和4.3万亩生态防护林的建设。全市新增林地绿地12.2万亩,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2%,其中市区新建绿地53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7%和42.5%。
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全市氮肥使用量5.7万吨,较上年下降5.8%。农药实际用量近4400吨(商品量),较上年下降5.5%,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覆盖率达96%。关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4处,完成综合整治27处。完善50个建制镇、337个行政村的垃圾中转收运体系,建制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全覆盖。
继续推进“细胞工程”建设。吴中区临湖镇等11个镇通过环境优美镇的省级考核验收,全市累计建成44个全国环境优美镇,占建制镇总数的80%。新增省级生态村25个,累计达43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7.3%。建成一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新增市级绿色社区76个、省级绿色社区52个,新增市级绿色学校99所、省级绿色学校37所。
 
 
 
 
 
循环经济建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编制《苏州吴中区光大国家静脉产业生态园规划》并报环保部审批。开展《苏州市静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完成苏州市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00家的审核。新增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100余家。
 
积极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举办2009年第四届苏州市电镀业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展览会。完成列入省重点40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0余家。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综合效益明显。
 
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通过了省环保厅、商务厅和科技厅考核。8个省级开发区被批准为开展建设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4个省级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基本完成。
 
 
 
 
 
 
 
 
 
 
环境监督管理
 
环境执法
依法开展环境执法。将印染、化工、钢铁、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和苏沪、苏浙交界地区作为监察重点。全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7.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8万余厂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44件,处罚金额1388万元,限期整改540家,关停企业121家。
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采用挂牌督办形式,解决吴江市盛泽镇涂层企业整治等突出环境问题196件。
继续开展市区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黄桥地区实现电镀、线路板企业数和污水排放量“双降”目标。浒关地区取缔了64家“白色污染”非法加工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七子山地区整治企业14家,总投资约1.23亿元,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吴中城南开发区投入资金800万元,对辖区内12家重点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有效改善了废气扰民问题。
继续推进餐饮环保示范街创建。全市新增餐饮环保示范街15条,整治餐饮企业356家。
 
固体废物监督管理
加强固废监督管理。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2149批(次),批准转移危险废物约55.49万吨、废桶约18.8万只。全年累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558厂(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192厂(次)。全市集中收集处置医疗废物3791.9吨,其中苏州市区1572吨。
积极推进家电以旧换新2009年9-12月共回收旧家电17万件,同时加强拆解利用处置企业监管,严防二次污染。
核与辐射监督管理
全年审批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26份,完成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95个,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45家,审批放射源转让27枚。
对全市189家涉源单位的1620枚放射源、465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1410台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状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23家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书,实施限期整改。全年监督处置了24家涉源单位的92枚废放射源,消除了废放射源的辐射安全隐患。
加强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在全省省辖市中率先建成了g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自动监测系统。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
2009年全市参评企业2267家,比上年增加231家;其中,绿色企业599家,蓝色企业1314家,黄色企业298家,红色企业35家,黑色企业21家。苏州市区参加信息评级的企业765家,比上年增加79家;其中,绿色企业319 家,蓝色企业339家,黄色企业95家,红色企业7家,黑色企业5家。
 
建设项目管理
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对允许类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减二增一”,对鼓励类项目实施“减一增一”政策。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1399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26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3869个、登记备案7267个;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246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9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91个、登记备案64个。全年拒批或劝阻140个拟建项目,涉及投资额59亿元;加强环评报告预评审环节工作力度,否定或建议重新选址6件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环评报告。
 
环境应急管理
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预警,编制了《苏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苏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应急人员、重点风险源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环境应急管理政策、技术培训。
成功组织了省内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环境应急演练——苏州市“环安1号”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实现了环保系统的国家、省、市和县区的四级联动,提高了 “有险快动、动必快控、控必有效”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环境监测和信息
全年获得监测数据391394个,其中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88877个,污染源监测数据34800个,污染事件监测数据65个,其它监测数据67652个。
苏州市区参与国家日报预报的子站达8个,实现空气自动监测覆盖全市建成区和市区所有设区行政单元;建设首个灰霾超级监测子站并通过了国家监测总站的验收;全面开展国家土壤第三阶段调查工作;开展太湖水污染与蓝藻预警监测,编制太湖水污染与蓝藻预警监测日报200余期、阳澄湖日报100余期。
以实施政府实事项目“苏州市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和承担苏州“数字环保”建设及“环安一号”应急演练为抓手,全面实施环境监测信息集成。
 
环保科技与产业
组织开展31个市级环保课题研究。组织申报市科技局环保课题2项和省级环保科技项目26项。开展苏州市环保产业现状调查工作,全市各类环保单位289家,环保产业从业人数近18905人,全年环保产业年收入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环境宣传和教育
引导媒体舆论造势。通过与媒体沟通,使新闻报道面基本涵盖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水源地水质保护、太湖和阳澄湖治理情况、蓝藻爆发情况、蓝天工程、环保专项行动、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餐厨垃圾治理、生态市创建等工作。全年涉及苏州市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稿件在各大纸质媒体上的数量超过 250 篇。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力量,以苏州环保局网站为平台,及时发布、更新、转载国内外、省内和本地重要环境新闻超过 1000 条。
创新环境宣传形式。配合江苏省环保联合会召开了省“减少污染 珍爱家园”联合环保行动启动仪式暨苏州市联合环保行动启动仪式。围绕 “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了以“减少污染——行动起来”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举办了苏州市环境信息新闻发布会、苏州市区首届“环保民星”评选活动、书画家创作环保作品《春回大地》活动、百名“环境友好使者”骑行宣传活动、“室内环境质量免费检测进百家”公益活动等。
拓展环境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环保形势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举办了80人的环保基层工作人员培训班,举办了129人的绿色社区项目主管培训班。同时,为提升污水处理工技能,举办了两期205人的培训班,参训人员99%通过市职业技能考核并取得资质证书。
 
对外合作与交流
中意第二期合作项目-移动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开始实施,合作项目的监测数据实现了与其他监测网络和监测要素的共享。
完成省环保厅与韩国忠清南道环保局合作项目——“自律环境管理”2家企业的考核和评估。
接待美国、日本、德国、韩国、丹麦等14批(次)约70人(次)来苏进行环保考察交流活动等工作。
 
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
积极承办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苏州市环保局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7件,处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009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9483件,比上一年度的10680件减少了917件,下降率为11.2%。废气、噪声的投诉占信访总量的85%左右。
全市环境信访总体平稳,信访总量稳中有降,信访秩序呈现持续好转态势;制度建设和处理程序不断完善;全年没有发生过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也没有发生进京上访,赴省的个访和集体上访比去年有所下降;群众对信访处理的满意率明显上升。
 
政风行风建设
成立苏州市环保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将反腐倡廉列入目标管理。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宣传作用,制定《苏州市环保局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组织全市环境监察大比武活动,全市95%的中队,40%以上的环保执法人员参加了比武。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综合分析大比武,全面提升了监测系统的综合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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