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2018年三月份全市环境质量通报
二〇一八年三月份全市环境质量通报
一、环境空气质量
3月份,市中心城区和11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自动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 3月份,汉中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不仅继续向好,而且是全省唯一空气质量变好的设区市。 (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月份,全市空气质量优8天、良23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持平;市中心城区优6天、良24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96.8%,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天。 汉台优5天、良25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96.8%,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天; 南郑优8天、良23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天; 城固优8天、良23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天; 洋县优10天、良20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96.8%,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天; 西乡优10天、良21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天; 勉县优10天、良20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96.8%,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天; 宁强优10天、良21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天; 略阳优4天、良27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增加6天; 镇巴优14天、良17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持平; 留坝优8天、良23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持平; 佛坪优10天、良21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天。 (二)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可吸入颗粒物(PM10):3月份,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63μg /m3,符合标准,同比浓度持平;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月均浓度范围41~86μg /m3,市中心城区和汉台、城固超标,其余县区均达标。同比,留坝、镇巴、城固、宁强和南郑上升,市中心城区及其余县区均有所下降。 细颗粒物(PM2.5):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为36μg /m3,超过标准,同比浓度上升5.9%;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月均浓度范围23~48μg/m3之,市中心城区和汉台、南郑、城固超标,其余县区均达标。同比,西乡和洋县城区下降,略阳持平,其余县区均上升。 二氧化硫(SO2):全市二氧化硫浓度为12μg /m3,符合标准,同比浓度下降7.7%;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月均浓度范围8~17μg /m3,均符合标准。同比,西乡、宁强、南郑和城固城区上升,洋县持平,其余县区均下降。 二氧化氮(NO2):全市二氧化氮浓度为28μg /m3,符合标准,同比浓度下降3.5%;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月均浓度范围14~36μg /m3,均符合标准。同比,镇巴、留坝、南郑、略阳和城固上升,其余县区均下降。 一氧化碳(CO)浓度:全市一氧化碳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1mg /m3,符合标准,同比浓度持平;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1.0~3.8mg/m3,均符合标准。同比,镇巴、佛坪、西乡和城固上升,汉台、勉县和宁强持平,其余县区均下降。 臭氧(O3):全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90μg /m3,符合标准,同比浓度上升1.1%;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区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105~139μg/m3,均符合标准。同比,市中心城区和勉县、洋县、镇巴下降,其余县区均上升。 ![]() ![]() ![]() (三)自然降尘 3月份,市中心城区、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略阳、镇巴自然降尘量范围为2.80~8.27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5.93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最大的为市中心城区,最小的为镇巴,均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市中心城区和勉县、略阳同比降尘量有所上升,南郑同比持平,其余县区均有所下降。 ![]() (四)降水 3月份,市中心城区和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略阳共采集降水样品38个,未检出酸雨。 二、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湖库水质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陕西省水功能区划》(陕政办发〔2004〕100号)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2018年3月全市河流水质为优,监测的55个河流、湖库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其中Ⅰ类水质断面占12.7%,Ⅱ类占80.0%,Ⅲ类占7.3%,无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其中,南柳渡断面氨氮超过Ⅱ类水域功能区划标准0.38倍,为Ⅲ类水质,其余有功能区划类别的断面均符合标准。 表4 2018年3月全市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 ![]() 根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采用29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数据对本市11个县区城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3月份,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前三县区是留坝、佛坪和宁强;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前三的是西乡、镇巴和汉台。 表6 2018年3月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
![]() 3月份,氨氮、化学需氧量两项考核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汉江、嘉陵江流域18个县(区)界水质考核监测断面中,汉江汉台城固交界断面为Ⅲ水质,黑河略阳勉县交界、褒河入汉江口、泾洋河镇巴西乡交界和嘉陵江略阳宁强交界断面为Ⅰ类水质,其余13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 ![]()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3月份,市中心城区东、西郊2个市级地下水水源地所测项目达标率100%,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一季度,6个县级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所有监测频次所测项目达标率100%,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四、声环境质量 一季度,市中心城区1类、2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3类区昼间符合标准,夜间超标1.5分贝;南郑、城固和勉县城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略阳县城区1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2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超标2.4分贝和0.6分贝;洋县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标准,1类区夜间符合标准,昼间超标1.8分贝,西乡1类、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4类区昼间符合标准,夜间超标1.3分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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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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