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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2017年十二月份全市环境质量通报
2019-06-17 11:12:1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8次 评论:0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份全市环境质量通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0日 09:49 文章来源:HZSHBJ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一、环境空气质量

12月份,市中心城区和10个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自动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

(一)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可吸入颗粒物(PM10:12月份各城区月均浓度范围在61163μg /m3之间,平均为112μg /m3,镇巴、留坝和佛坪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县城区均超标。市中心城区同比浓度有所下降,镇巴同比持平,其余各县城区同比浓度均有所上升。

细颗粒物(PM2.5):各城区月均浓度范围在22117μg/m3之间,平均为70μg/m3,留坝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县城区均超标。留坝、宁强、略阳和城固同比浓度有所下降,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城区同比浓度均有所上升。

二氧化硫(SO2:各城区月均浓度范围在1229μg /m3之间,平均为19μg /m3,均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南郑、佛坪、留坝和宁强同比浓度有所下降,市中心城区和城固同比持平,其余各县城区同比浓度均有所上升。

二氧化氮(NO2:各城区月均浓度范围在2658μg /m3之间,平均为44μg /m3,镇巴、留坝和佛坪符合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县城区均超标。佛坪同比浓度均有所下降、洋县同比持平,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城区同比浓度均有所上升。

一氧化碳(CO)浓度:各城区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1.45.0mg/m3之间,平均为2.9mg/m3略阳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县区均符合标准。城固、宁强和留坝同比浓度有所下降,西乡同比浓度持平,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县城区同比浓度均有所上升。

臭氧(O3):各城区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5096μg/m3之间,平均为67μg/m3,各城区均符合国家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勉县和镇巴同比浓度有所下降,宁强同比持平,市中心城区和其余各县城区同比浓度均有所上升。主要污染物浓度见表1。

(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12月份,全市空气质量良16天、轻度污染12天、中度污染3天,优良率51.6%。其中,市中心城区良3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11天、重度污染4天,优良率9.7%,优良天数同比持平;南郑良9天、轻度污染15天、中度污染5天、重度污染2天,优良率29.0%,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天;城固良10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1天,优良率32.3%,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天;洋县良15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3天,优良率48.4%,优良天数同比减少7天;西乡良11天、轻度污染19天、中度污染1天,优良率35.5%,优良天数同比减少8天;勉县良15天、轻度污染15天、重度污染1天,优良率48.4%,优良天数同比减少4天;宁强优良23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1天,优良率74.2%,优良天数同比增加7天;略阳良19天、轻度污染10天、中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1天,优良率61.3%,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天;镇巴优7天、良21天、轻度污染3天,优良率90.3%,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天;留坝优14天、良15天、轻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1天,优良率93.5%,优良天数增加1天;佛坪优14天、良16天、中度污染1天,优良率96.8%,优良天数同比增加6天。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及排名见表2、图1。

(三)自然降尘

12月份,市中心城区、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略阳、镇巴自然降尘范围为2.607.10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5.14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最大的为略阳,最小的为镇巴,均符合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略阳和西乡降尘量同比有所上升。全市自然降尘量监测结果见表3。

(四)降水

12月份,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均未采集到有效降水

二、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湖库水质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2017年12月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优,监测的34个河流、湖库断面(点位)中Ⅰ类水质比例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全市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4、图2。

汉江干流6个断面中,烈金坝断面为Ⅰ类水质,梁西渡、南柳渡、蒙家渡和黄金峡断面为Ⅱ类水质,城固旧汉江大桥断面为Ⅲ类水质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汉江支流19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嘉陵江干流4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嘉陵江支流3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石门水库、石泉水库茶镇湾均为Ⅱ类水质。同比石门水库水质保持稳定,石泉水库茶镇湾水质有所好转。

(二)县(区)界考核断面水质

12月份,氨氮、化学需氧量两项考核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汉江、嘉陵江流域18个县(区)界水质考核监测断面中,褒河留坝汉台交界、入汉江口和嘉陵江甘肃入略阳境断面为Ⅰ类水质,其余15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详见表5。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

12月份市中心城区东、西郊2个地下水水源地所测项目达标率100%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2017年,7个县级地表水和5个县级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所有监测频次所测项目达标率100%同比水质保持稳定。

四、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声环境质量

2017年,南郑、城固和西乡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为“较好”,市中心城区和勉县城区为“一般”,略阳县城区为“较差”。南郑同比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其余各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同比保持稳定。各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见图3。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17年,城固、洋县、西乡和略阳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为“好”;市中心城区和勉县、南郑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较好”。各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见图4。

(三)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17年四季度,市中心城区1类、2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3类区昼间符合标准,夜间超标5.9分贝;南郑、城固、勉县和西乡县城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略阳县城区1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标准,2类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超标3.9分贝和3.4分贝;洋县2类和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符合标准,1类区夜间符合标准,昼间超标6.7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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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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