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环境统计公报(2016年度)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7年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17〕405号)、《关于做好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整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7〕95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组织安排技术培训,抓紧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了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年报填报工作,现将2016年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公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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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环境统计公报(2016年度)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7年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17〕405号)、《关于做好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整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7〕95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组织安排技术培训,抓紧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了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年报填报工作,现将2016年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公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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