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7年12月份空气质量月报
吉林省2017年12月份空气质量月报
2017年12月,吉林省共有13个主要城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了监测。13个城市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结果见下表:
吉林省2017年12月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本月有效监测天数长白山为28天,梅河口为30天,其它为31天。 13个城市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范围为8μg/m3~50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29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范围为11μg/m3~48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31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范围为0.6 mg/m3~2.6 mg/m3,平均月均浓度为1.3mg/m3;臭氧月均浓度范围为32μg/m3~69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50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范围为21μg/m3~100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72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15μg/m3~69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49μg/m3。 编写:太春宁 审核:于洋 审定:郭传新 谢天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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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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