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12月空气质量月报
2015年12月,吉林省共有9个主要城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了监测。9个城市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结果见下表: 吉林省2015年12月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9个城市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范围为33μg/m3~98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63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范围为29μg/m3~57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45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范围为0.9 mg/m3~1.7 mg/m3,平均月均浓度为1.3 mg/m3;臭氧月均浓度范围为31μg/m3~59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44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范围为78μg/m3~138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119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64μg/m3~104μg/m3,平均月均浓度为92μ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