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第2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第2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164家,其中废水重点污染源42家、废气重点污染源7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24家、重金属重点污染源14家、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8家。 二、监测情况 宁夏国控废水重点污染源42家,具备监测条件的34家,实际监测34家,综合达标率97.1%,未监测的企业8家,其中停产6家,不具备监测条件2家。 宁夏国控废气重点污染源76家,具备监测条件的56家,实际监测56家,综合达标率84.8%,未监测企业20家,其中不具备监测条件6家,其他原因14家。 城市污水处理厂24家,二季度安排监测污水处理厂16家,由于《2016年全区环境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调整,有8家污水处理厂由于《2016年全区环境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调整,本季度未安排监测。 全区重金属国控污染源共有14家(包括废气、废水重金属污染源)。具备监测条件的7家,实际监测7家, 7家未监测。 2季度,全区危险废物国控污染源共有8家。暂不具备危险废物监测分析能力,故未进行监测。 附件:1.宁夏区2016年第2季度废水(含重金属)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一览表 2.宁夏区2016年第2季度废气(含重金属)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一览表 3.宁夏区2016年第2季度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一览表 4.宁夏区2016年第2季度未开展监督性监测国控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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