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份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法排名: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5名(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顺序)为:信阳、南阳、周口、商丘、驻马店,后5位(综合指数由大到小、空气质量由差到好顺序)为:洛阳、焦作、新乡、济源、安阳;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为:固始、新蔡、邓州,后3位为:巩义、汝州、长垣。全部排名见表7,指数计算说明见附录。 表7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结果 (综合指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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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份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法排名: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5名(综合指数由小到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顺序)为:信阳、南阳、周口、商丘、驻马店,后5位(综合指数由大到小、空气质量由差到好顺序)为:洛阳、焦作、新乡、济源、安阳;10个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为:固始、新蔡、邓州,后3位为:巩义、汝州、长垣。全部排名见表7,指数计算说明见附录。 表7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结果 (综合指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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