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一)
2015年
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予发布《2015年上海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贮存、利用、处置量 2015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867.7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796.11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1.5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6.09%;处置量71.98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24万吨),处置率3.85%;贮存量为1.40万吨(表1)。 表1 2015年上海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2、综合利用率(或处置率)=综合利用量(或处置量)/(产生量+综合利用(或处置)往年贮存量)。下文中所涉及的类似概念含义相同,不再说明。 (二)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 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是本市的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合计占本市工业固体废物总量比重为68.00%(表2)。 表2 2015年上海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10位的企业见表3,其产生量合计占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79.23%。 表3 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企业(前10位)
Tags:
责任编辑:baixiao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Copyright@http://www.bjel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066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466
Code © 2003-10 qibosoft Email:webmaster@bjelf.com 联系电话:010-82562145\82562547 地址:北京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1-1906 主办:北京市环境资源法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市东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生态法治研究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