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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怪圈需靠哪几招?
2011-08-08 14:24:33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 】 浏览:1250次 评论:0

 

 编者按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大国,生产和销售的化学品约4.5万种,其中约3800种属于危险化学品,300种属于剧毒化学品。我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全国突发环境事件的70%均涉危险化学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今年6月,浙江省杭新景高速公路发生苯酚泄漏事件,造成新安江部分水体污染,影响居民用水安全。


  本版今日特制作专题,探讨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就如何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事故做出了积极探索,希望相关领域有所借鉴。


规划布局要科学严谨


史春


  化学品安全生产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笔者认为,这与化工行业规划和布局不合理有密切关系。加之,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环境条件,争相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加速扩张化工园区,导致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和新产生的布局性环境风险隐患并存。


  我国化工行业布局不尽合理,下列一组数据足以说明。


  2010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在排查的46682家企业中,12.2%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10.1%的企业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不足1公里;同时72%的企业分布在重点流域沿岸,其中分别有12604家、5092家、3989家和3488家企业位于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沿岸。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导致的环境隐患正严重威胁我国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我国化工行业需要一场规划和布局上的大整治。


  首先,先规划后建设,制订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建议国家结合“十二五”规划,对我国化工行业布局进行全面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安全”的原则,先规划,后建设。在环境敏感地区不再规划、新上化工项目。对已有的坐落在城市周围、水源地、居民区以及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及产业规划进行布局调整,制定搬迁方案。


  其次,调整化工行业布局,新建企业一定要入园入区。新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在化工规划区域内建设。化学工业布局要强调实现化工企业的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


  第三,认真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对没有开展化工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被批准的区域,不再新上化工企业。对于化工企业点源建设,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求,不准建在环境敏感区、城市上风向,对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化工企业,不予批准建设。同时,对化工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建议从严审批化工项目,原则上县级、市级环保部门不再具有化工项目审批权,统一由省级环保部门严格审批。


应急处置要部门联动


王晓东


  如何及时处置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这是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全面落实部门联动机制。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基本分两种:一种是在企业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固定源类事故;一种是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储存设备腐蚀、交通工具肇事等导致的流动源类事故。无论是固定源还是流动源、无论事故种类是爆炸还是泄漏,其前因都是安全生产事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安监、公安、质监、环保、交通、卫生、工商和邮政等多个部门。只有管理部门前期各自有效作为,才能避免后期可能面临的末端应急处置。


  怎样才能真正全面落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首先要明晰各部门职责。在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时,由于这类突发事件一般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两种后果,往往只有公安消防部门和环保部门在现场进行处置,因而给人们形成了一种错的认识,好像环保部门是危险化学品的直接管理部门。而实际上,环保部门的职能只是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建议。因此,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非常必要。


  其次是要确定联动工作程序。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对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的联合执法和协调监管机制,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在危险化学品项目立项建设之初就开始全面介入,实现各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的监管整合。另一方面要建立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信息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当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时,接到报告的部门在向地方政府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在有关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组织下,迅速提出合理、高效、互补、安全的处置方案并付诸实施。


监管要向全过程延伸

 

邢化峰


  化学品环境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全过程环境监管,并严把5关:


  严把源头控制关。在一个化工项目上马前,要对项目的生产工艺、选址等做出全面评价。一要评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二要评价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是否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河湖海河道及居民区;三要评价与工艺配套的污染治理工艺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四要评价卫生及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要求等。


  严把日常监督关。地方环保部门要结合排污申报登记,及时关注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和治污工艺改变等信息。地方各级安监、环保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查生产记录、查治污设施运转情况,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


  严把交通运输关。地方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对运输实行等级分类管理,同时加强对托运人资质的管理。建立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互动平台,为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运输及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严格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发放和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悬挂警示标志的检查。

 

  严把危废处置关。地方环保部门要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情况纳入环境监管。要与被监管的企业签订环境安全责任书,实行企业危险化学和废物处置、转移报告备案制度。要会同质监安监部门核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强化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联单制度。


  严把案件查处关。地方有关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或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污染事件,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立案查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信访当事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实行案件有偿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


制度要能精细化操作


杨维立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也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但目前一个突出的问题的是,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法律规定制度线条过粗,约束力不强,容易使得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在生产环节有较大的随意性和自主权。一些地方存在着地区行业之间标准化活动开展不平衡、安全标准过低过宽等现象,使环境安全失去了可靠的保证。因此,首先,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统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标准,适度提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门槛,严把审批关和准入关。


  其次,要实现岗位制度精细化操作。正确地辨识、评价分析和控制各种危险源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根据工作性质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保证员工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具备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严格实现持证上岗。二是各危险化学品单位对各岗位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找准每个岗位的事故风险点,并制定精细化的防控事故风险流程图。三是要将最坏的可能提前告知员工,让危险化学品单位干部职工明白自己管理和操作的岗位有什么风险,管理及操作不当会带来什么后果。


  最后,要加强执法。目前,危险化学品监管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少数监管者只知权力不明责任,专业知识不足。因此,必须明确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细化相关罚则。即使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只要存在可避免的严重危险或对生态环境构成重大隐患,而监管人员没有履行好法定职责,同样应当对监管人员问责。


    相关链接

 

近三年发生的主要化学品环境安全事故


    2009年1月15日,山东省聊城市城郊一根输油管道发生泄漏,导致大量成品柴油外泄。


  2009年12月30日,中石油公司兰郑长成品油输油管道渭南支线发生柴油泄漏事故,约100立方米柴油进入渭河支流赤水河,给黄河水域造成了污染。


  2010年7月3日,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出现渗漏,部分进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水质受到污染。


  2010年8月2日,江西省信丰县一辆装载有20吨浓盐酸的槽罐车发生严重泄漏,导致饮用水水源被污染。


  2011年6月4日,一辆装载有31吨苯酚化学品的槽罐车在浙江省杭州市辖区杭新景高速公路发生苯酚槽罐泄漏事故,导致部分苯酚泄漏并随雨水流入新安江,造成部分水体污染。


  2011年6月14日,云南省大理市中川化工厂二氧化硫气体泄漏,对附近山林和农作物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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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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