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当前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执法效果的重要途径。而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执法人员首先需要重视催告履行。
催告履行是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突出的变化表现在:按照兼顾程序正当性和行政效率的原则,将催告履行规定为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
如何正确适用这部法律使其发挥功效,增强环境执法的刚性,是每一位环境执法工作者面临的迫切问题。那么,作为行政机关的环保部门如何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职能?接下来,我们需要对催告履行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一、催告履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程序
催告履行是当事人在行政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等)确定的时限内未履行指定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依法定形式予以提醒催告其履行义务的程序。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催告履行程序,就无权启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做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可见,催告履行情况构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立与否的组成部分。
二、催告履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
催告履行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行政义务,同时,又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行政法权利,没有被催告履行或者没有被依法催告履行,则不会依法导致被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催告履行是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
首先,催告履行应当采用催告书的书面形式做出,并且必须包含以下内容,缺一不可。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其次,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及核对当事人提出申辩的意见。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最后,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形式送达催告书。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作者单位:杜敬波 河北省晋州市环保局
杜佳蓉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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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4月以来,镇江市丹徒区环保局就不断接到群众举报,投诉谏壁街道一家水泥厂烟囱排污严重超标,不但污染农田,更严重危害了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
接报后,丹徒区环保局立即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据此,环保部门对水泥厂做出了行政处罚。但在法定期限内,这家水泥厂却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于是,不久前,丹徒区环保局向丹徒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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