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可以说还是一个新兴的事业。但事物总是发展和变化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监测机制、体制已严重阻碍和制约了监测事业的发展,环境监测亟待转型。
目前,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就环境监测如何转型,提出了一系列宝贵的意见和看法。笔者从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得出以下认识:
实现环境监测转型,就要将环境监测定位准确。环境监测就其性质来说既是社会公益性的科技事业,又是技术执法和监督部门,所以理当属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或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但目前许多环境监测中心(站)是自己养活自己,他们的精力必然集中在监测业务和创收上,从而导致本末倒置。所以,做好环境监测的定位将是环境监测转型的根本。
实现环境监测转型,就要分清主次。环境监测按监测目的和性质可分为3类:一是监视性监测(又称为“例行监测”或“常规监测”),即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二是特定目的监测(又称为“特例监测”或“应急监测”),根据特定的目的可分为污染事故监测、仲裁监测和咨询服务监测等。三是研究性监测(又称“科研监测”),是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的监测。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包括统一方法、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的研制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这3类监测中,监视性监测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也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的,作为技术执法和监督部门,这应是各级监测中心(站)的主要工作。特定目的监测中的污染事故监测和仲裁监测也应作为环境监测的基本工作。而考核验证监测和咨询服务监测,应该走向社会、走向市场,由市场来决定,特别是考核验证监测中的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也就是“三同时”验收,监测人员只按照技术规范通过验收,周围的老百姓就会不满意;如果验收没有通过,企业就会有意见。而且在验收通过后,还要有后续的突击抽查和污染源核查监测。这就出现了一个矛盾,即验收单位和抽查、核查单位是同一家。更有甚者,验收者和抽查、核查者是同一批人,存在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所以,“三同时”验收应该走向市场、走向社会,由市场来主导。环境监测部门在污染源抽查和监督性监测中,不仅仅是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进行合格验收的公司、单位进行监督。至于研究性监测,应由高校来合作完成,而不是监测部门。
最后,要加强县级监测站的建设。必须加强县级站的能力建设。而能力建设,归根结底是人的建设,要想加强县级站能力建设,就必须引进肯干实事的专业技术人员。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