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咨询留言|东泽律师|法律法规|人大环境资源研究| 设为首页 收藏
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我要投稿
何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011-05-06 14:19:32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 【 】 浏览:1141次 评论:0

何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是从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中逐渐独立出来。通常而言的环境污染是指环境因物质和能量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环境功能及资源的有效利用或危害人体健康和人类生活的现象。而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生态保险,投保人以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状况如何?
  尽管我国环境污染责任险已经起步,但由于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尚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1.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首先,环境污染保险推行缺乏法律保障,对企业是否参保无制度约束,加之目前我国环境污染事故大都由政府和社会买单,缺乏有效的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社会惩治氛围尚未形成,企业自身缺少参保动力,难以深入推进。其次,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缺少污染赔偿和损害评估方面的法律规定,环境诉讼制度不明确,缺乏合理的程序保障,难以及时合理地确定环境污染责任。
  2.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环境污染风险具有多样性、分散性、突发性和破坏性的特点,污染事故往往给人身、财产和自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加上我国环境污染事故进入高发期,仅依靠保险公司商业模式运作过于单薄。目前,部分试点省市虽给予了政策支持,但主要停留在给予投保企业保费补贴层面,缺乏税收以及风险保障基金等深层次支持措施。
  3.风险分散度小。从试点情况看,参保企业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和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及航运等风险相对集中的中小企业为主,而对于资金实力雄厚、污染防治工作相对到位的大型企业,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求较弱,投保时存在逆选择,导致业务覆盖受限,风险无法有效分散。
  4.风险识别和量化的难度较大。一方面由于环境污染事故涉及面广,因果关系比较复杂,责任较难认定;另一方面,缺乏历史损失数据,加上业务量小,风险概率难以确定,保险产品合理定价难。
  5.保险产品针对性还不强,专业化水平低。现有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大都模仿和借鉴国外产品,未根据我国不同地区参保行业特点“量体裁衣”,产品缺乏吸引力。同时,由于产品本身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部分保险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承保和理赔能力,产品推广、营销以及后续理赔服务均需依靠总公司的专业技术支持。
  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情况如何?
  美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包括两类:一是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以约定的限额承担被保险人因其污染环境,造成邻近土地上的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发生的赔偿责任;二是自有场地治理责任保险,以约定的限额为基础,承担被保险人因其污染自有或者使用的场地而依法支出的治理费用。美国的保险人一般只对非故意的、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承担保险责任,对企业正常、累积的排污行为所致的污染损害也可予以特别承保。
德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德国《环境责任法》规定,存在重大环境责任风险的“特定设施”的所有人,必须采取一定的预先保障义务履行的措施,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或由州、联邦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财务保证或担保。
  法国和英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则强制投保。

责任编辑:dongzelaw
】 【打印繁体】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暂时没有任何评论!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证码:
表情:
内容:
网友关注排行
科技
数码
科普
财经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