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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兰考信应化工厂违法生产 责令停产
2013-03-29 10:33:04 来源: 作者: 【 】 浏览:2146次 评论:0
 2013年1月6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信应化工厂排放烟尘废气,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转办件后,兰考县环境监察大队对这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投诉的兰考信应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1号,其氯化石蜡生产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6日经兰考县环保局环评批复。这家公司氯化石蜡生产项目已建成两条生产线,氯化反应釜20个,液蜡储罐4个,厂内有液氯钢瓶60个,1台两吨蒸汽锅炉。

这家公司主要原料为氯气、液态石蜡,主要产品为氯化石蜡,年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工艺废气主要为氯化尾气、吹脱尾气,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二级填料吸收、二级降膜吸收、二级碱液吸收装置。生产工艺为:液氯+液蜡→氯化反应釜→混合→氯代反应→冷却→液体氯化石蜡。


  这家公司氯化石蜡生产项目未经批准,擅自于2011年3月投入试生产,同年6月10日,兰考县环保局对其擅自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试生产。


  2013年1月8日,执法人员对这家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2年10月擅自在氯化石蜡生产线东侧新建一条丁酯生产线,并有生产迹象。


  兰考县环保局于2013年1月22日对信应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丁脂生产项目停止试生产,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试生产。


  河南省环保厅要求兰考县环保局加强对这家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目前这家企业已停产到位。兰考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举报人进行答复,将此情况进行了通报,举报人表示满意。


  宁波余姚傅建达工厂
  违法排污 停产取缔


  2013年1月10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浙江省宁波余姚市丈亭镇丈亭村傅建达工厂排放废水、烟尘,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转办件后,余姚市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傅建达工厂位于余姚市丈亭镇丈亭村,主要从事五金件的喷塑加工。主要生产设备为:手工喷塑台6只,抛丸除锈机1台,烘箱1台,其他辅助设备若干。生产工艺为:五金件—抛丸—喷塑—烘干—成品。其中喷塑台为半敞开式操作,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回收利用,但收集措施不完善,部分喷塑粉尘未经收集排入外环境。


  余姚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正在生产。经查,这一加工点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投入生产。余姚市环保局已责令业主立即停止五金件的喷塑加工,补办环评及审批手续,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前不得恢复生产。余姚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1月18日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这家企业已停止生产。


  此外,这一加工点利用抛丸机除锈,无任何生产废水产生,与投诉人所反映情况有所出入。投诉人所反映的废水排放企业可能是位于此加工点西北面的一家非法镀锌加工点。这一镀锌加工点位于余姚市丈亭镇丈亭村赵家南区,主要从事五金件的镀锌加工。这一加工点无工商营业执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2012年11月9日,此镀锌加工点已被余姚市环保局依法取缔。


  2013年2月28日,余姚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称被诉企业已停止生产,表示基本满意。


  浙江省环保厅责成宁波市环保局要举一反三,在对这些企业加强监管的同时,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杜绝类似现象,切实保障居民环境权益,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本栏目稿件由中国环境报记者 邢飞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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