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近日决定对2011年第一批331家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或关闭,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了企业名单。
2010年3月以来,泉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经县、市两级环委会评定,筛选出黑色等级企业455家,进行函告和整改提高。截至今年2月底,仍有262家企业无法提升环保工作等级。
同时,泉州市还对排污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化工、印染、制革、造纸行业的523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环境违法的194家企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停产整顿工作。至今,仍有69家企业未完成整改,相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关闭。
下阶段,泉州市环保部门还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后续督察,防止污染企业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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