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虹: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中企业行为的导向∗
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2012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12.6.22~25·成都)论文集 中 国 环 境 资 源 法 学 研 究 会 1282 China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Law, CAERL 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中企业行为的导向. ——基于A股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实证分析 张 虹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成都 610072) 摘要:重视因人为原因特别是企业引起的次生环境问题在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中至关重要。企业行为的导向阐释着环境政策变迁效果,而企业的优秀代表上市公司的行为影响深远。基于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实证分析,认为“绿色信贷”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作用将从隐性转变为显性,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社会责任认同的内生力量与绿色信贷形成“内外合力”共同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实践。 关键词:灾害防治与环保;上市公司;绿色信贷 引言 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第一类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是人类难以预见和预防的,而人为原因造成的第二类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中,多数环境问题与企业行为相关。当下社会在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研究和政策中,重视企业行为至关重要。近年兴起的企业(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是向社会充分展示企业精神、经济绩效、社会责任表现的公示。尽管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尚存在面孔相似、不尽理想等问题,但是不能否其促使公司治理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关注与落实,促进企业创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现代社会凸显出金融的杠杆与资源配置功能,绿色信贷”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作用将从隐性转变为显性。假如在所有行业中一定要选择一个行业,能够最多地全面影响各个行业和企业的话,当银行业莫属。因为银行业如果能在自己的各项投资、贷款中切实注重“绿色信贷”、履行社会责任的话,将会引致经济发展方式的结构性转变、企业行为的嬗变,这将大大裨益于防灾减灾、环境保护。 一、上市银行基本情况及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考察与评价 (一)上市银行基本情况说明 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中心发布的“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2010年)”为基础,得到的56家A股上市公司分析样本中,银行共计九个。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考察着重考察了样本银行的控股股东情况。根据2010年年报显示,控股股东为国有控股的银行有4家,占比44.4%。根据2010年年报显示,无控股股东有5家,占比55.6%。无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是股权相对分散的公众公司,但无控股股东并不代表不存在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实际上,大多数的此类型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往往是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法人(人),这种数据取样结果,在一个侧面反映了本次上市银行考察样本具有不同类型的考察面。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本次考察的上市银行样本均属于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可能样本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水平略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二)上市银行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考察与评价 1、整体上,银行业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水平较高 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分析,九家银行社会责任报告,无论框架还是具体内容均囊括了经济、社会、环境,记录了企业的成长足迹和社会责任状态。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页数角度分析,九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页数均超过40页,工商银行还采用了英汉双语形式。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写依据分析,九家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中,有5家在编写依据中明确说明采用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作为依据之一,占比达55.5%。① .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研究”的阶段成果。 ① GRI的产生源自于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2000年首次提出的全球契约的概念,倡导各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及反贪污方面的十项基本原则的“全球契约”计划。号召企业以承诺遵守国际行为准则的方式,使经济活动兼顾社会公益,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目前已有130多个国家6000多个企业参与其中,截止2009年底中国共有200余家 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以上数据说明,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有沿用国际社会运用广泛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 (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的趋向。尽管西方社会的社会责任标准与中国国情有不相符之处,甚至不乏贸易壁垒之嫌,但公司社会责任在全球范围的倡导已然是大势所趋,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水平。 2、控股股东为国有控股或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银行,公司社会责任报告采用第三方鉴证或第三方审验模式占据主导,将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 九家上市银行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经过第三方审验的有2家,占比22.2%。分别是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都是由知名的必维国际检验验证集团进行第三方审核。值得注意的是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第三方审验的均为民营企业。其中民生银行 2005 年 10 月 26 日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声明了民生银行的追求:“2009 年,民生银行董事会修订了五年发展纲要,提出了新的战略定位:做民营企业的银行、小微企业的银行和高端客户的银行” ① 考察说明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制作上,具有较高标准的追求和要求,这将有力地推动民营企业的公司社会责任实践。 九家上市银行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由第三方发布鉴证报告的有3家,占比33.3%。分别为:工商银行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独立鉴证报告,建设银行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独立鉴证报告,中国银行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独立鉴证报告。发布鉴证报告的上市银行控股股东均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国有控股股东。说明以国有控股股东为代表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采用第三方鉴证报告模式占据重要地位。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为国有控股或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银行,公司社会责任报告采用第三方审验或第三方鉴证模式合计占比达55.6%,占据主导地位。这将提高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这是值得肯定与借鉴的做法。这也是上市公司中多数银行的社会责任评价和公司治理整体评价较高的原因之一。编制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重视第三方审验、敢于第三方审验的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在公司社会责任的计划、履行,公司治理上表现较好的公司。第三方审验、特别是无保留意见的第三方审验结论是保证社会责任报告可靠性、真实性的有效办法之一。 3、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公布每股社会贡献值将成为趋势 九家上市银行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公布每股社会贡献值的有7家,占比77.8%。九家银行中每股社会贡献值最高的是兴业银行为 11.20 元。② 其次是招商银行每股社会贡献值为3.8元。还有两家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银行)没有披露每股贡献值。 4、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对“绿色信贷”的关注度明显高于 “助推中小企业贷款” “绿色信贷”的政策及执行情况是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中重点被关注的议题。九家上市银行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及贷款”的介绍普遍低于“绿色信贷”的描述。无论是在报告涉及页数、细分数据的统计等都有所逊色。例如:招商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正文中涉及扶持中小企业的描述文字只有2页,远低于绿色信贷6页的;深发展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涉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容仅有17页的一页内容。一方面,说明了环保理念在社会责任中得到了广泛认同,另一方面,更加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压力。今年以温州为代表的中小企业老板频频“跑路”, 除了经济结构问题、高利贷泡沫引发的资金断裂之外,中小企业贷款难是长期顽疾。 2011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阿里巴巴集团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合作调研并撰写了《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认为长期以来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小企业并不是传统银行的主要客户,以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仅占21%,通过亲友及民间借贷的份额达50%。③ 课题组在2011APEC中小企业峰会期间,走访了部分中小企业业主,感触良多的是,贷款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课题组认为,呼吁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之际,应当着力培育有利于企业发展空间的体制,拓宽中小企业的合法融资聚渠道,完善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空间!特别是 企业、机构加入全球契约计划。参见:《2010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报告》,http://www.csr9001.com/csr/news/201006/csr_20100623063641.html ① 《民生银行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第44页。② 兴业银行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2010)》,第4页。③ 《浙江今年9个月228名老板逃逸员工欠薪7593万》,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11-10-11/035123281984.shtml 1283 20112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 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在当前并不够乐观的情况下,空谈让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不现实的,如果在法律上强制要求是不合实际的。只有企业经济实力强大了、才能有底气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时下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的政策、制度建设正当其时。 5、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计划性有所增强 对九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考察,发现公司社会责任不仅在公司战略上都有所体现,而且在具体实施的计划性上逐步提升。值得肯定的是,有银行明确在报告中声明未来的公司社会责任目标,例如,交通银行就以表格形式列出“ 2011 年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关键目标”,值得充分肯定。 针对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计划问题,课题组花费大量精力查阅了大量A股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发现一种现象:不少公司都有明年或今后还将会推动员工更好的培训和发展、将重视供应链的扶持政策、将在环保上更多投入等一般性的陈述语言。如果从法律视角分析,这种一般性的、无约束力的普通陈述语言所表达的公司社会责任履行计划是无效的。为此,课题组呼吁在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应当提倡公司社会责任履行计划采用可以量化的数据、尽量寻求能够达成目标的实际路径。的确,公司的计划一旦做出承诺,就意味着负责。但是,不容置疑的是,仅仅是空泛无实际约束力的履行计划,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就只能停留于总结、报告阶段,而不能达成“先有责任报告,后有责任管理”的符合中国特色的提升公司社会责任的有效路径:以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推动公司社会责任。 二、银行“绿色信贷” 国内外态势与评价 (一)绿色信贷的国际国内态势 1、国际态势 国际上,随着很多大型开发项目给环境和社会造成损害甚至灾害的事实,人们开始关注为这些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绿色信贷政策是国际银行业通用的一项环保措施,就是指银行在授信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核,支持环保和节能项目,推动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即,绿色信贷是指利用信贷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及实践,通常包括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利用恰当的信贷政策和手段(包括贷款品种、期限、利率和额度等)支持环保和节能项目或企业;二是对违反环保和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企业采取停贷、缓贷甚至收回贷款等信贷处罚措施;三是贷款人运用信贷手段,引导和督促借款人防范环境风险,履行社会责任,并以此降低信贷风险。① 绿色信贷政策作为国际银行业通用的环保措施,在国际上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是“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S),是非官方规定的,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参照国际金融公司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一套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赤道原则倡导金融机构对于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最低行业标准并将其应用于国际融资实践中,在国际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成为各国银行可持续金融运作的行动指南。据环保部的考察显示,全球范围内已有69家金融机构采纳赤道原则,既有来自发达国家的成员,也有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成员。这些金融机构的银行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项目融资总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总份额的90%。② 2、国内态势 中国在 2007年,中国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标志中国开始建立绿色金融的理念。这被看做绿色信贷政策的肇始。特别是中国银监会发布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等指导文件,银行贷款的经济杠杆成为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市场手段,引起社会、金融系统对绿色信贷的普遍关注。地方层面,各省市积极推动绿色信贷的实践,浙江、江苏、黑龙江、河南、陕西、山西、青海、沈阳、深圳、宁波等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例如,如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方法(试行)》,对地方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向社会发布,取得了积极反响。 3、非政府组织成为重要的第三方推动社会责任力量 推动社会责任的进程中,非政府组织成为重要的第三方力量。上市公司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动机各不相同,甚至不少公司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并非完全出于自愿,所以,在法律强制要求 ①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信贷发展政策2010》,第7页。②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信贷发展政策2010》序言。 128 4 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披露的财务信息之外,上市公司并没有积极性去主动披露一些非财务信息。而作为第三方的非政府组织是非财务信息的重要需求方。非政府组织一直期望更多了解公司在环境和社会方面的绩效,观察也更加深入。据新华网的报道,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克服披露缺陷香港有责》披露香港交易所上市企业中有175家存在环境违规记录,其中不乏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华润创业、五矿资源等内地在港上市的特大型企业,而这些违规超标问题在公司年报和官方网站少有提及。绿色流域的《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从2009年开始坚持连年对十几家中资商业银行的环境政策标准和措施进行了评估和分析,直指部分银行信息仍难以获取的弊端,强烈呼吁银行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值得肯定的是,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益诉求广受观众关注,并借助媒体、监管机构倒逼上市公司披露非财务信息,关注社会责任。非政府组织越来越成为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一支重要外部监督力量。 (二)银行绿色信贷的社会责任的国内考察 1、环境问题积恶较深,中国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的社会责任任重道远。 本次考察认为,中国银行业 “绿色信贷”尚在起步的不断完善阶段,银行“绿色信贷”的意识在逐渐增强,但付之切实的实践和颇显力度的行动还需要一个过程。中国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的社会责任任重道远。与高污染、高耗能的公司不同,银行自身运营和环境的关系较弱,但恰因银行利用金融杠杠的资源配置功能,“绿色信贷”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导向作用在中国语境下日益重要。 2、整体上,银行环境管理信息披露较好,逐渐注重绿色信贷信息的披露,但各个银行数据对比较为困难。 九家银行对绿色信贷政策、差别化信贷管理、工业环保减排贷款、新能源领域绿色信贷余额等普遍详细介绍并公布了相应统计数据。总体来看,关于绿色信贷政策和本行对绿色信贷管理的披露信息详尽,相比之下绿色信贷发放的具体数据披露稍逊。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之间关于绿色信贷的数据作以对比是比较困难的。具体对于绿色信贷的执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各家银行的阐述角度、统计口径差异较大,对于绿色信贷的披露项目各有侧重。国内绿色信贷的实践,最直观的体现是“一个进入,一个退出”。即贷款进入“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从“高污染、高耗能”(以下均简称“两高”)行业退出。以下分析即以“一个进入,一个退出”为考察视角,举例说明各家银行的阐述角度、统计口径差异。 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绿色信贷“一个进入,一个退出”直观比较表 银行名称 一个进入 一个退出 建设银行 截至2010年末,我行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贷款余额516.63亿元,比上年增长23%;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1,958.06亿元,比上年增长8.12%。 我行严控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煤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放;对不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客户进行退出。2010年,我行严格实施名单制管理,制定针对平板玻璃、多晶硅、风电设备整机制造、金属船舶制造等四个高耗能、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退出标准。 工商银行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环境友好及环保合格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占全部境内公司客户数量及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保持在99.9%以上。 加快“两高一剩”行业信贷退出力度 兴业银行 截至2010年12月末(自2007年1月起),本行累计发放节能减排贷款1012笔,金额478.68亿元。其中2010年全年新发放节能减排贷款789笔,金额312.85亿元。截止2010年12月末,本行累计向水环境治理行业投放136.37亿元。2010年新投放71.11亿元,比同期增长109%,其中,国家重点治理水域:太湖流域46.30亿元;黄河流域18.20亿元;巢湖流域16.00亿元;长江中下游流域9.59亿元;珠江流域9.22亿 2010年,本行拒绝落后生产能力贷款金额共计57.23亿元,拒绝贷款户数42家。 1285 20112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 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行为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贷款余额为119.11亿元。 深发展银行 无数据 无数据 华夏银行 数据少 数据少 值得注意的是,兴业银行关于绿色信贷的管理模式和各项统计数据较为翔实、充分。与之相比,多数银行不仅未提供具有环境风险的贷款项目,也未披露环境风险的贷款项目的贷款总额。而且,兴业银行社会责任报告还关注了数据与往年的比较性,公示了减排项目的具体细分数据。① 兴业银行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全文94页,涉及绿色信贷、赤道原则的内容多达18页,占比达19.1%。课题组考察认为,规模不算太大的兴业银行接触赤道原则其实比别的银行晚,但接受迅速、落实有方。兴业银行于2008年10月承诺采纳赤道原则,不愧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我们通过对九家银行社会责任报告逐一考察的这一结果,恰恰与环境保护部的评价是相符的。“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加入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典范。”② 相比之下,深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关于绿色信贷,从不同口径的统计数据较少。 本次考察要呼吁的是: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于绿色信贷信息披露的量化。本次对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考察,惊讶发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环境与社会”部分28页涉及践行绿色信贷的内容,除了对绿色信贷政策和管理的普通文字阐述外,没有任何统计数据。此样“错误”抑或“失误”公示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实践模式,难免在知情权日强的信息社会引起不良反映。③ 3、报喜不报忧的习惯,甚至某些关键信息可能被隐藏的现象应当引起注意。 尽管银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较好,但涉及绿色金融的某些关键信息仍然有所含糊和不具体。如上的分析已经反映出:绿色信贷发放的具体数据披露稍逊于绿色信贷政策和本行对绿色信贷管理的披露信息。为了验证这种判断, 本考察同时还关注了其他研究报告。特别要提及的是于晓刚等的《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0 NGO报告),对中国14家中资上市商业银行的环保绩效评估。④ 14家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的分析对象除了几家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银行、区域性银行外,包括了课题组依据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2010年)得到的A股市场的56家上市公司分析样本中的9家银行。 《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对14家上市中资银行报告的分析显示,对“两高”( 高污染、高能耗)行业贷款情况进行详细披露的银行有4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节能环保行业贷款进行详细披露的有4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虽然媒体中有对个别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的反馈,采取不合作甚至“玩失踪”的报道。但值得肯定的是作为NGO组织,对银行绿色信贷的考察结论显现出其客观性和肯定银行绿色信贷的态度和立场。2010年4月,“绿色流域”联合另外8家环保NGO发布的中国首个《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报告,对中国14家中资上市商业银行2008年的环境绩效进行评估。认为:从14家上市银行的情况看,绿色信贷理念已经被银行接受,大部分银行已经开始退出或减少对“两高”项目的贷款,并逐渐增加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绿色信贷取得实际成果。这种考察结论,说明作为民间力量的非政府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银行在绿色信贷中的社会责任。 4、需要高度关注的现象:金融危机后的刺激经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两高”行业的中长 ① 《兴业银行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第50页。②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信贷发展政策2010》序言。③袁瑛:《让那些银行变“绿”,太难了!》,南方周末网,http://www.infzm.com/content/60684 , 非政府组织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深圳发展银行排名倒数第一,发布者欲与深发展银行通报信息。但深发展银行不太注重与之沟通信息,引发媒体质疑。④ 《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由中国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简称“绿色流域”)联合另外8家环保NGO完成,2011年4月出版,对中国14家中资上市商业银行和个别在华开展业务的外资商业银行,第一次从NGO角度细致研究、评估了它们的环保绩效。于晓刚是报告主要作者之一。 128 6 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期贷款余额增加。 据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的数据,金融危机以来,一些地方和银行以刺激经济增长为由,放宽了绿色信贷政策。考察显示,2007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五大银行对“两高”行业的贷款余额达13326.39亿元,占五家银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1%。2007年五大银行的“两高”行业贷款新增815.18亿元,增长6.5%。而到2009年5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在“两高”行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达23108.92亿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了23.43%。① 金融危机后的经济刺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两高”行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增加,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应当引起高度注意。在十二五规划中应当加以规范和引导。 三、绿色信贷的考察结论、法律原因分析及建议 (一)绿色信贷的考察结论 通过对银行绿色信贷的考察,得出三方面的主要结论:第一,绿色信贷配置金融资源的隐性功能,在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实践方面的作用将日益重要,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中的作用将由幕后走到台前。第二、银行绿色信贷不仅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现,而且有利可图。第三、环境经济政策尚缺乏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这是中国的一些银行难以变“绿”的主要原因。 1、绿色信贷配置金融资源的隐性功能,在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实践方面的作用将日益重要,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中的作用将由幕后走到台前。 中国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严峻形势,需举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担当。环保部门虽然是名正言顺,但难免力量单薄。目前国内的各级环保部门,可以用来惩处污染企业的手段并不多,往往通报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后,只是罚款了事,而罚款并不足以制约企业。企业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同时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催生了利益链条的复杂性。“绿色信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信贷政策和环境管理的调控手段。当下环境问题突出,备受中国社会和百姓诟病,中国政府必须重新调整环保政策,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鉴于金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银行融资杠杠的资源配置功能,银行绿色信贷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导向上意义重大。绿色信贷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公司社会责任推动方面的重要导向作用将明显提升。 2、银行绿色信贷不仅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现,而且是新的利润增长点 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过程中,低碳经济的兴起将导致大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诞生,致使绿色信贷的市场需求急速扩大。银行可以提供信用咨询、低碳项目融资、理财产品、甚至参与碳交易。银行以绿色信贷支持低碳经济不仅是银行履行社会责任,而且是有利可图,并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3、环境经济政策尚缺乏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这是中国的一些银行难以变“绿”的主要原因。法律是银行绿色信贷制度的有力保障,以下将展开详细论述。 (二)法律原因分析 银行难以变绿,环境经济政策尚缺乏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 1、银行绿色信贷政策目前多以指导意见等形式,强制性不足,制约力有限 考察中发现,银行绿色信贷政策目前多以指导意见等形式存在,甚至一些银行以转发文件为主,缺少自主创新的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方案。强制性不足,制约效力有限是绿色信贷法律保障薄弱的基础原因。 2、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绿色信贷行业指导性政策等技术性政策缺失 我国对于“两高”行业的统计标准尚不明确,且不统一;而绿色信贷行业指导性政策是绿色信贷的基本依据。导致实践对绿色信贷评价标准认识不一,执行各异,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数据的可比性和准确性。(在前文的分析中已经作了阐述)而且,绿色信贷政策多倚重约束性、限制性,但鼓励性、补贴性的优惠信贷政策不足,也缺乏统一的标准。 3、缺乏评估、监督、制约机制,影响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自主积极性 尽管中国以政策为主的绿色信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强制力不足的约束力,造成了各个银行在执行中普遍呈现的“自愿性”和“差异性”特征。深究这种现状,缺乏评估、监督、制约机制是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没有统一可行的评估机制,各个银行对绿色信贷的认知上存有差异。主观上,出于对银行效益的考量动机,一些银行对于某些界限含糊的“问题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客观上,绿色 ① 章轲:“绿色新政”新信号,第一财经日报网,http://www.yicai.com/news/2010/01/303026.html 1287 20112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 信贷面临着项目融资技术评估的复杂性,银行开展这些项目缺乏人力资源和技术基础。另一方面,由于监督、制约不足,各家银行在绿色信贷的执行上“自愿性”和“差异性”鲜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自主积极性。对绿色信贷政策缺乏针对性的评估、监督、制约机制,难以有效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利用市场手段推动节能减排的政策指导作用,难以形成绿色信贷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长效机制,难以建成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4、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绿色信贷信息共享,仍然以单项沟通为主,权利义务并不对等。 2008年1月环境保护部与银监会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将企业的环境绩效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将企业的环境绩效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有近4万条环保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许多环境违法企业因此被银行限制或收回贷款。① 但是各级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共享企业的环境信息,在实践中仍然以单项沟通为主。即环保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但与之相反的是,并没有要求银行业向环保部门提供企业的贷款信息。这种单项信息沟通机制导致的现象就是,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事故。环保部门不知道为肇事企业背后的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追究法律连带责任就产生了困难。如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紫金矿业污染值得深思。 5、全面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和体制尚需建立 为了解银行绿色信贷在基层的实际情况,课题组走访了一些银行从事贷款的工作人员后认为,绿色信贷中的尴尬和困窘应当高度重视。绿色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和体制不够乐观主要体现在:不仅绿色信贷的具体标准、概念不明确。而且,绿色信贷获得信贷政策倾斜的优惠政策不明显,不利于提高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积极性。此外,绿色信贷项目融资技术评估的复杂性,银行开展这些项目缺乏人力资源和技术基础,增加了银行对绿色信贷的风险控制风险。 (三)建议 建议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完善绿色信贷金融法律法规。第二、加强绿色信贷监管及执法机制。第三,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社会责任认同的内生力量与绿色信贷形成“内外合力”共同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实践。 1、完善绿色信贷金融法律法规。 良好的金融法律环境是绿色信贷的基本保障条件。首先,加快绿色信贷行业政策、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的制定。绿色信贷的基本依据是行业性指导政策,而绿色信贷评价标准是银行在授信审查中的直接依据。加快绿色信贷行业政策、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的制定,才能在根本上改变银行在授信审查中标准不明、执行各异的现状。才能限制“两高一低、两高一资”的企业融资项目,实现绿色信贷促进经济转型的宏观调控目的。其次,切实建立绿色信用制度。在商业银行中推行绿色信用制度,促使商业银行根据完善的绿色信贷行业政策、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等,在信贷中“抑恶扬善”,支持环保融资项目和扶持环保企业贷款。绿色信用制度不仅是面向企业建立,而且要在银行推行,真正将节能减排行业的信贷表现作为银行机构评级的重要内容。根据银行绿色信贷的执行和绿色信贷贷款总量,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在信贷政策的倾斜和优惠措施上“让利于”积极实践绿色信贷的银行。如此,方能成就绿色信用制度的长效机制。 2、加强绿色信贷监管及执法机制 绿色信贷监管及执法机制的完善,是明确权责关系、落实奖罚机制、依法追究责任的关键一环。首先,维护绿色信贷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一方面,能促使企业发展绿色产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能提升商业银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的主动性,充分发挥金融杠杆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功能。其次,加强银行与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在银行与环保部门之间形成双向沟通机制。既由环保部门向银行主动提供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又由银行向环保部门主动提供有关“环境风险企业”的贷款信息。商业银行利用金融贷款的经济手段,对污染企业限制、拒绝、甚至收回贷款;对环境友好型企业,则可以优先发放贷款。以“市场看不见的手”,形成遏制企业有损环境项目的资金瓶颈。 3、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社会责任认同的内生力量与绿色信贷形成“内外合力”共同推动公司社会责任实践。 本文以指标量化的统计数据,显明了上市银行样本的状况:为了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采用第三方审验的全部为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采用第三方鉴 ①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信贷发展政策2010》序言。 128 8 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证的上市公司全部为国有控股股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优秀的国有控股公司仍然是社会责任承担中的示范者,特别可喜的是优秀的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致力于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审验的高标准追求。因而,于内部力量而言,国有控股股东或民营资本控股的上市银行,在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多采用第三方审验或第三方鉴证模式的率先示范、在一个侧面彰显了担当公司社会责任的意愿。而第三方审验是保证社会责任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的有效办法之一;于外部力量而言,绿色信贷是金融杠杠的市场化调控公司社会责任手段。故,上市公司内生力量与绿色信贷政策形成内外合力,共同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 结语 灾害防治视野下,如果原生环境问题是天灾,那么次生环境问题就是人祸。重视因人为原因特别是企业引起的次生环境问题在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中至关重要。我们希冀:利用企业(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正在成为企业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良好契机,以NGO为代表的压力团体通过报告信息披露与企业的对话、对抗、合作,以绿色信贷规制的完善撬动金融杠杆,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为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迎来hold不住的“风清气正”! Abstract: human causes secondary environmental problems especially caused by the enterprise is critical to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rporate behavior-oriented interpretation of the effect of environmental policy changes. And the behavior of the public company have far-reaching impact.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th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of public companies disclosed: “Green Credit " to promote the rol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s from the hidden into the dominant, and the identity of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of public companies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Green Credit formatting "internal and external work together" Jointly promote the practic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Key word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ublic company; Green Credit 作者简介:张虹,女,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方向:环资法、民商法。 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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