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下的律师业务拓展
新环保法下的律师业务拓展 赵兵 摘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环境保护的灵魂,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从源头上和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中国环境立法史上的第二座里程碑。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违法成本变高,企业遵守环保法的需求及自觉性被倒逼式提高。新环保法实施后专业环境律师缺口大,企业在纷纷抢人,政府部门也急需用人。由此,给律师业务拓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保护;律师业务; 一、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环境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提出两个基本国策,其中一个就是环境保护。到了90年代,把实施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进入新世纪,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理念。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二、 新环保法呼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而生 生态文明建设是环境保护的灵魂,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从源头上和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水平,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朝着建设一个生态文明的现代化国家迈进。 1978年“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首次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 实施25年后的《环境保护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新理念明显不相适宜,存在操作性不强、环保执法疲软等问题。与此同时,环境问题成为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影响社会安宁和经济发展。厦门、大连、四川什邡、江苏启东、浙江宁波等地先后爆发“涉环保群体性事件”。如何从制度和立法层面缓解减少公众的环境恐惧感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平衡公众诉求与经济发展关系,探索现代社会发展路径,已成为中国发展中的重要命题。 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如果说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是中国环境立法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那么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则应当誉为中国环境立法史上的第二座里程碑。 三、 新环保法实施后专业环境律师缺口大 2016年5月23日,由6所高校环境法学专家成立的课题组发布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对新环保法实施情况开展了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表示,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企业遵守环保法的自觉性越来越强,由于新环保法会对环境违法企业的负责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企业领导也明白,“出了事是自己的,省了钱是公家的”,所以都会尽量保证企业“不出事”。有的企业找环保法专家去培训,有的企业专门聘请环保法专家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环境律师的业务也比以前多了。因为随着新环保法的要求越来越严,原有的商业律师只懂劳务合同、商务合同,很难应付新增加的环境法律风险。企业投资时需要注意什么环境法律风险?经营过程中有哪些行为有可能违反环境法?出了环境问题后怎么进行法律应对?都需要有专门的环境法律顾问来解决。王灿发主任说,不光是企业,连政府部门也需要环境律师的帮助。 政府部门急需用人,企业也纷纷抢人。如进入今年6月份后,无锡市环保局、宜兴市环保局、新吴区环保局等政府部门也先后发出公告,外聘法律顾问。无锡环境诉讼案虽然不多,一年只有200起左右,但今年以来环境非诉讼业务骤增,无论是产生污染的企业,还是治理污染的企业,都需要环境律师的法律支持,不少企业项目在启动时就需要环境律师提前介入进行评估分析。 四、 新环保法实施后的律师业务拓展 1、 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业务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我国起步较晚又发展曲折,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8年深圳市成立首家法律顾问工作室;1989年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指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受政府委托办理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等法律事务,自此,我国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缓慢开展。1993年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深化律师工作的改革方案》中指出要采用试点的方式在我国国家机关内部建立起为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提供法律专业服务的队伍,随即,全国各省、市纷纷尝试建立公职律师、政府律师等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模式。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自1988年9月深圳市政府率先设立法律顾问至今,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走过近30年的发展历程。政府法律顾问从早期为政府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到如今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服务范围越来越广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需求决定供给,政府部门开展环保事务的法律需求决定了律师作为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笔者经搜集,将地方政府部门具有代表性意义的需求意见列举如下: 河北省环保厅:签约法律顾问单位将广泛介入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环保立法、法律论证、法治宣传、复议诉讼等涉法事务,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提示法律风险等服务,并遵守回避、保密等制度。每周四下午由律师在省环保厅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通过周咨询日,强化了法律顾问和执法人员互动的常态化机制。青海省环保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对下列事项应征求厅法律顾问的意见:(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决定;(二)重要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三)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环境信访案件;(四)涉及环境保护的重要事项、重大涉法事务;(五)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六)其他认为重要的事项。无锡市环保局:环保系统法律顾问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二)参与法律规章草案、党内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环保系统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五)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六)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向环保系统法制机构提出意见、建议;(七)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八)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履行的相关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法律顾问提前参与:(一)涉及环保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二)涉及环保系统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的研究、论证、洽谈;(三)涉及环保系统的重大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案件的协商、调解;(四)其他需要法律顾问提前参与的事务。 2、 企业法律服务业务 新环保法强化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保责任。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按照排污标准和总量排放、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建立环境保护制度、缴纳排污费、以及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解决了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是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按日计罚”,就是按照违法的天数计算罚款,不再是一次性罚金,同时罚款总额上不封顶,且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二是责令停业、关闭。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闲置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是规定了对单位责任人的行政拘留。对违反法律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违法成本变高,守法企业越来越多。”湖南省会同县环保局副局长贺飞说,他感觉企业环保底线意识、法律意识已有所提升。在当前的环境形势下,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新环保法关于按日处罚、停产限产、刑事责任等相关规定,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尽早解决,从而规避企业发展中环境风险。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是否履行三同时制度。(3)环保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是否实现达标排放。(4)危险废物是否妥善存放,妥善处置。(5)环境风险评估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是否落实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政策。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依法治污、严格执法成为新常态。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越来越高,付出的代价将会越来越大。只有正视环保,顺势而为,积极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才能在严苛的环境及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生存,最终走向成功。 五、结语 律师在新环保法下开展环保法律业务从整体来看分为诉讼和非讼业务两个方面,其中诉讼业务包括代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代理环境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涉嫌环境犯罪案件;非讼业务则包括提供环境法律咨询、培训业务、帮助政府、企业制定环保合规管理及责任制度,担任政府、企业环保法律顾问业务,提供项目专项环保法律业务等。但上述业务仅是从政府、企业等角度出发,实际上在涉及公众环境权益保护方面亦应有律师参与,只是在这一层面还需政府建立相关机制,对涉及到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可由政府引入社会专业律师作为在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方代表机制对所涉项目的合规性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公众利益。因此,在新环保法下的律师业务是有极大的拓展空间的,需要律师不断地去探索、挖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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