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市环境保护局 闫庆伟
■本期提示
山东省蓬莱市近年来坚持生态立市,实施六大工程,打造生态蓬莱大品牌;强化3项举措,实现治污控污大减排;健全4项机制,构筑生态建设大格局;继续加快生态建设,打造现代化海滨生态城市。
山东省蓬莱市近年来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全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城乡区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11年,跻身为省级生态市;2012年,又做出建设生态蓬莱的战略部署,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首先,实施六大工程,打造生态蓬莱大品牌。一是实施碧水工程。对全市重点区域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进行定期监测。筹资1.8亿多元,开工建设6座污水处理厂。投资两亿多元,对区域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和截污改造。二是实施蓝天工程。投资8亿多元建成东海热电和滨海热力两处热源厂及配套供热管网。投资8600万元建设天然气集中供气工程。将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工作纳入车辆年检。三是实施生态创建工程。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加大道路、垃圾、污水、水利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全市7个镇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四是实施绿野工程。投资近亿元在城区道路两侧、居民小区、机关、学校等开展精品绿化工程。抓好城乡造林绿化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五是实施洁净工程。投资7600多万元建成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构筑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系统。推进无毒、无害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六是实施宁静工程。开展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城市饮食娱乐、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及城市交通等噪声源的管理。
其次,强化3项举措,实现治污控污大减排。一是治理老污染源。在全面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继续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和清洁生产工程。二是遏制新污染源。严格项目建设环境准入标准,对新项目坚持“三不上”原则和“五个一律不批”,全面落实“三同时”管理规定。三是查处黑排放源。加大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的抽查、监测频次,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成立环境监控中心,投资500多万元在全市11家国控和省控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环境监管逐步向自动化、信息化迈进。
第三,健全4项机制,构筑生态建设大格局。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与各镇街、有关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逐一签订责任状。市人大、市政协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组织开展环保工作视察、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工作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提案。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将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年终奖惩兑现。三是健全投入机制。采取财政投入、上级奖补、企业自筹和引进外资相结合的方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健全宣教机制。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环保专栏,表彰环保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案件。
第四,继续加快生态建设,打造现代化海滨生态城市。一是坚持优化结构与节能减排相结合的原则。狠抓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淘汰水泥机立窑等落后产能。二是坚持企业增效与节约环保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环保核查,督促、引导、扶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好节能环保改造,实施清洁生产,提升竞争力。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使新建企业增加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环境治理和风险防范技术。三是坚持扩大内需与环保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围绕节能减排、废弃物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实施一批产业发展示范工程,扶持和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推动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第三方专业运营。四是坚持本级规划与上级部署相结合的原则。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为抓手,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切实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