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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 怎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2013-05-30 09:15:13 来源: 作者: 【 】 浏览:226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伟 李良 福州报道

 

    从今年7月1日起,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评审专家管理制度新规正式执行。这一新规不仅使企业头上的环保紧箍圈越来越紧,对环评专家、环评机构等一系列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监管也将越来越严。


  福建省环保厅近日下发了《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改革环境影响评审专家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全省环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以有效堵住环评过程中滋生腐败现象,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我国环保相关法律规定,新、扩、改建项目在上马之前,建设单位首先要找环评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结束后,由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环评报告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只有经专家鉴定通过,才能开工建设。


  据了解,日前,在环评评审的实际运作中,一些评审会专家本身就是企业聘用的环保专家,既帮企业做环评又帮政府做评审,可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此外,一些评审专家还收取企业咨询费,滋生了腐败,给政府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公信力,福建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徐碧瑞介绍说,此次改革将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企业必须在环评报告中注明受聘专家的姓名、职称等,环保部门在组织环评报告专家评审会时,评审专家名单中不得有受聘专家。


  同时,福建省将建立规范的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评审专家一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得人为指定。一旦发现某企业受聘专家担任这家企业环评评审专家,或受聘专家利用自身影响力为企业拉关系、走后门,将面临从专家库中除名的惩罚。


  新规中还明确规定,评审专家除获取环评技术中心依法依规支付的咨询费外,不得收受环评单位任何评审费、咨询费、评估费以及礼品(含土特产等)、礼金、有价证券,或者在审查中弄虚作假以及有失职行为造成评审结论严重失实的,一经查实,也将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环境监察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


  徐碧瑞说:“评审专家在评审期间,肩负着公众的期望,代表政府的公信力,只有恪守职业操守,客观公正,才能确保评审不流于形式,同时倒逼企业和环评机构在前期环评不走过场,为环境免受污染构筑一道真正的防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环评,对违反环评规定的行为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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