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迎久 通讯员 王锦慧 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环保厅在日前召开全省“三查”行动督导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决定,今年第一批将对21个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22个案件实施限期整改,对11个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对4个案件移送省纪委、监察厅。
查处58起典型违法案件
今年2月以来,河北省开展了以“查非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为内容的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三查”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5567人(次),排查企业22316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2493个。共取缔“十五小”、“新六小”等非法排污企业1329家,治理超标排污企业244家,打击恶意排污企业26家,限期整改企业910家,实施行政处罚277件,处罚金额1260万元,挂牌督办103件,媒体曝光84件,向相关部门移送102件,并建议对4起违法案件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同时,“三查”行动针对重点行业企业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对钢铁、造纸、医药、化工等行业,以及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承德市取缔了小选钛、小选铁企业31家;唐山市淘汰拆除钢铁企业落后装备139台(套),保定市对涉铅企业取缔关停40家;沧州市对医药、化工、涉重金属、“零排放”的19家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处罚,责令50家涉水企业停产,取缔无环保手续的企业192家,关停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企业56家。
河北省环保厅还对在“三查”行动中查出的58起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即对21起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22起案件实施限期整改,对11起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对4起案件移送省监察厅。
在58起典型案件中,未执行“三同时”案5件,非法排污案10件,违反危废管理规定案6件,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4件,非法建设生产案14件,其他类案件19件。
记者了解到,全省21起被挂牌督办的案件中,涉及的企业包括钢铁、选矿、服装、化工等行业。违法事实中,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或擅自停运所占比例较大;其次还有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而违法生产的;此外,违法事实还包括利用渗坑、暗管等进行排放。
22起被限期整改的环境违法案件涉及化工、矿业、造纸、陶瓷等行业。违法事实包括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利用渗坑排放、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生产、工艺落后、危险废物没有按规定处置等。
实施行政处罚的11起案件涉及全省11个设区市,其中,违反危废管理规定的有4起,未执行“三同时”的有4起,此外,还有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情况。
横到边、纵到底消除环境监管空白
为确保“三查”行动取得成效,河北省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进行深化、细化,推出了环境监管机制创新尝试,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层层建立责任制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解释说,“横到边”就是通过排污申报企业与工商注册企业进行名录“对账”,实现排污企业申报、监管全覆盖;同时,通过污染源一个不漏的“横到边”排查,摸清污染源底数,对已取缔的污染企业彻底“清户”。
“纵到底”则是将环境管理的职能触角伸向乡镇、农村,要求县(市)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必须签订责任书,加强对小污染企业的排查力度,消除基层环境监管盲点及遗漏的环境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纵到底”的互动格局。
“当前,许多‘十五小’、‘新六小’等非法企业、小作坊都藏匿到乡村、郊野等偏僻地带,偷偷生产、肆意污染环境,给环境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此举不仅可以消除环境监管空白,还可以充分调动基层发挥治理农村面源污染主力军的作用。”赵军告诉记者,“三查”行动开展以来,在一些已签订县、乡、村三级责任状的地区,这一细化监管的措施成效正在显现。
据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的执法人员介绍,遵化市共有25个乡(镇)648个行政村。“三查”行动一开始,遵化市政府便与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逐级签订了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
“当了15年的村支书,第一次签这样的责任书。”遵化市东新庄镇东新庄村村支书孟凡功坦言,“签了责任书后,村里组成了一个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共6个人组成的行动小组,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动员村民参与卫生整治。同时,告诉大家怎样监督本村的企业、保护本村环境、发现污染怎样举报等。”
下一步集中整治渗坑、渗井污染
“尽管集中整治排污企业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个别市县思想重视不够,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小型企业违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防范不到位;污染排查不到位,底数不清等问题。”殷广平介绍说,下一步,河北省将组织开展渗坑排放工业废水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在5月底前,组织各市查清辖区内正在或曾经受纳工业废水的,有积水或现已干涸的、天然或人工的、无防渗措施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的底数。河北省环保厅会对渗坑、渗井污染治理提出强制性的要求,如一坑一策,妥善处置渗坑内污水,完成渗坑周边环境监测,制定渗坑修复计划,限期完成渗坑修复工作等。
据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环保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区,以利用暗管、渗坑、渗井或旱井排放废水企业为重点目标,全面排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严肃查处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通报了6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进行违法排污问题。
“渗坑、渗井方式排放污水,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威胁人体健康。”殷广平表示,就治理主体而言,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对“无主渗坑”的治理,当地政府责无旁贷。
与此同时,河北省将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建设,特别是明确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规范县与乡、乡与村的排查责任状模式,补充完善签订责任状,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环保厅还将对各市“三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再次督导,对达不到要求标准的、对问题仍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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