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咨询留言|东泽律师|法律法规|人大环境资源研究| 设为首页 收藏
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我要投稿
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
2013-05-22 09:42:06 来源: 作者: 【 】 浏览:267次 评论:0

 

    甘肃省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面积最大的大熊猫保护区,被《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列为优先重点保护的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82.7%。 中国环境报记者 邓佳 摄

 

  编者按


  5月22日是第13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国内主题是“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区”。中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左右。自然保护区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它的建立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做出了哪些贡献?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现状如何?怎样才能更加科学、有效地利用自然保护区来保护生物多样性?本刊今日刊登有关生物多样性的稿件,以供借鉴。


    中国环境报记者 霍桃


  从1956年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成立以来,经过50多年的努力,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640个,面积14971万公顷(其中陆域面积14333万公顷,海域面积63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35个,面积9315万公顷。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已经走过了抢救性建立、数量和面积规模快速增长的阶段。然而,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依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然保护区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仍面临诸多问题


  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较早的缔约方之一,我国在过去的12年间,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并积极参与有关公约的国际事务。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对比历年自然保护区统计数据,2002~2011年的10年间,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分别增加了883个和1676.25万公顷,同比增长50.26%和12.61%。”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自然保护区保护了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65%的高等植物群落。


  他说:“2002~2011年,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的环比发展速度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07~2009年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甚至出现了负增长的现象。同时,自然保护区还普遍面临着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资金投入不足、保护与开发矛盾日益尖锐、管理薄弱、本底不清等问题。”


  缺乏宏观战略规划,自然保护区空间布局有待规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生态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委员李俊生表示,国务院通过和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3个重要文件,中央财政建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但国家级保护区的空间分布与类型结构还不尽合理,海洋和草原类型自然保护区远落后于整体水平,全国应当优先保护的120多种生态系统类型中,约有20种尚未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保护,14种因面积不足难以达到有效保护。同时,生态保护的国际压力仍在进一步加大。


  李俊生说:“目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多数采取自下而上的申请模式,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报,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审批后,由国务院发文批准。由于缺乏宏观战略规划,有些保护区过于集中,有些范围过大,而另一些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至今尚未化建保护区。还有些保护区在建立之前,其林地、耕地、草地、水面所有权或使用权已有归属,有些保护区内居住着大量人口,野生动物损害周边群众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他认为,要从国家层面、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布局,要形成结构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使得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切实得到保护。


  “我们正在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的工作,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查清各种级别、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现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兼顾科学研究、教育、生产、旅游等活动的要求,从严控制缩小自然保护区及其核心区、缓冲区的面积。在试点建立秦岭分区域保护区网络成功之后,将推广这种合理开发、科学保护的建设理念,统一部署、规范构建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空间格局。”李俊生说。


  当前环境管理体制混乱,应加强自然保护区立法


  针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问题,中科院动物所学科交叉研究促进中心主任、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中国项目部主任解焱表示,我国传统上一直采取的是“早化多化、先化后建、抢救为主、逐步完善”的政策,因而形成了我国特有的纵向分级别、横向分部门的重叠交叉管理机制。按照这样的机制,国务院、各部委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均可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主管所属的自然保护区。这实际上是一种政府单方面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在多部门管理的格局下,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机制、经费来源,各部门均积极发展隶属于本部门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常常表现为保护区自然的保护着与经营者的双重身份。


  一方面,他们代表国家维护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另一方面,他们又成为资源的利用者和经营者,转而成为管理和执法的对象。这种体制上的混乱,势必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并引起社区的纠纷。由于受到部门体制的制约,具体主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缺少主动的沟通和协调,综合管理部门也很难对各部门的自然保护区在宏观决策、政策指导与监督检查方面有所作为,以至于导致自然保护区管理的低效。


  解焱认为,应该抓紧自然保护区立法,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规划、土地权属、分区分级管理、社区共管、生态补偿、保护基金、执法监督等管理制度,并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建立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

】 【打印繁体】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证码:
表情:
内容:
网友关注排行
科技
数码
科普
财经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