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高嵘 刘晓星 北京报道
记者在中华环保联合会日前召开的环境维权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2012年,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在推动环境法治建设、提升环境权益意识以及监督环境污染案件等方面有较好的成果。
据了解,中华环保联合会近年来积极参与并推动《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修改,递交多份法律建议和报告并得到采纳;深入农村开展环境普法下基层,通过讲座、座谈、法律咨询及环保电影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环境法律知识;深入污染现场,调研掌握污染事实,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监督、法律援助等方式关注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
同时,中华环保联合会分别以公益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等方式介入处理46起环境案件,其中25起环境案件的污染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例如,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阳市修文县环保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律职责案,取得了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首例胜诉。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非法占用破坏林地案获得生态破坏案件公益诉讼首例胜诉。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污染侵权纠纷案时首次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模式。
“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对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当前环境维权急需解决的最大问题。”在谈到当前维护公众环境权益遇到的最大困难时,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曾晓东等负责人认为,除了各级政府领导认识不到位之外,还存在着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环境法律法规在制定和执行上的缺陷、维权执法监察力量在法规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上的缺失、公众自身在维权知识及能力上的不足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不够等几大困难。